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5-02-1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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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履行反垄断相关职责。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负责商务职责范围内的商务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服务业发展、外贸发展等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企业开办网办率不低于85%。继续推进政银合作项目瓦屋山营业执照邮政代办网点落地落实。 2.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5.7%,占比59%。民间投资增速5%,占比50%。积极培育“小个专”党建先进典型,完成“个转企”16户。 3.助力绿色产业升级。加大品牌培育、扶持力度,鼓励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国际标准《花椒调味油规范》成功制定并实施。指导企业申报使用“洪雅藤椒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持续跟进“洪雅雅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进度。继续推进玉屏山国家级森林康养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持续推进四川竹元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4.严守食品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成效,综合运用市场准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媒体监督、投诉举报等手段,对餐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及时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5.严守药品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药械化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监管覆盖率100%,完成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3年达100%;抽检药品25批次、医疗器械5批次、化妆品5批次。完成不良反应上报药品505例、医疗器械202例、化妆品47例。 6.严守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增强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夯实夯紧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意识。强化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7.严守质量安全。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严格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民生质量安全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合格产品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8.加强重点领域整治。以“铁拳”行动、“长江禁捕”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强化广告、价格、质量、网络交易等领域监管执法。结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监管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秩序。 9.加强放心消费建设。持续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消费者无忧维权,切实保护好各类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10.加强法治市场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积极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升争议化解能力,维护市场和谐稳定。严格执行并建立“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拓宽普法宣传深度,聚焦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加强以案普法,提升社会公众市场监管法治意识。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室24个,在编人员118人,编外控制数人员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遗属3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心、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计量检定测试所、产品质量检验所、农贸市场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193.24万元。 2025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93.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91.5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1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19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53万元,项目支出152.71万元。 3.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2145.03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000.83万元,项目收入144.2万元,2025年比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增加48.21万元,原因主要是2025年人员新增和调入,基本收入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承担市场监管执法、整治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质量强县、民营经济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40.53万元。(具体说明:用于人员支出1707.12万元、用于办公费58.02万元、用于印刷费1万元、用于水电费12.5万元、用于邮电费5.5万元、用于差旅费113.86万元、用于维修(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4万元、用于委托业务费2万元、用于工会经费27.94万元、用于福利费48.63万元、用于其他交通费用48.16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152.71万元。 1. 信用监管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3万元; 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经费3万元; 3. 办案成本费40万元; 4. 知识产权工作经费3.2万元; 5. 行政审批证照资料经费4万元; 6.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维修费5万元; 7.电动车专项整治抽查7万元; 8. 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 9. 农贸市场服务中心人员经费17万元; 10. 市场监管所能力保障专项经费20万元; 11.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小个专”党建工作2万元; 12. 消保业务工作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工作2万元; 13. 食品安全协调、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宣传经费6万元; 14.“个转企”一次性奖励资金21万元; 15.退休人员活动经费4.83万元; 16.充电桩计量检定经费2.97万元; 16.结转2024年省级药品专项资金1.7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558.01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8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80.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10.8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61.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7.6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5.5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8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83.67万元。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9.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57.77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7.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用于包括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支出21万元。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21万元,主要用于“个转企”一次性奖励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5.17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政府在城乡社区事务上的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支出65.17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5.1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加油、维修和保险服务。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8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41万元,其中办公费及印刷费59.02万元、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113.8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费27.94万元、福利费48.63万元、日常维修费1.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58.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不必要开支。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50批次、500人数(含陪同人员),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2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2040.53万元,是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52.71万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原值为1688.9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018.47万元,设备526.93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以及专用设备),家具、用具70.77万元,无形资产72.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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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x】 附件【附件2: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附件3:2025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附件【附件4: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格.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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