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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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县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设计和研究策划工作,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八项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生态文明项目示范区、示范工程建设相关专项规划、推进方案、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编制示范区、示范工程建设分阶段推进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牵头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并实施。统筹安排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对省、市生态建设有关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和县生态建设和保护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与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衔接,争取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重大政策支持;负责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研究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合作,总结、学习、推广成功建设经验;参与编制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及生态环境等规划;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生态建设和保护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1.按照《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按照《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方案》,加快推进2019年目标任务。待市委、市政府出台《眉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拟草《洪雅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按照《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协助完成2018年洪雅县市级目标考核,并牵头完成对县级部门及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 3.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总体思路,全县工作重点,加快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积极对接中央省市,争取纳入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建基地。 4.加强生态文明培训,有序开展生态文明绿色乡镇、村(社区)、单位等11个方面生态文明绿色细胞创建活动,确保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 5.积极向省环保厅争取实施洪雅县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项目,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上打造全省亮点。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宣传和教育普及,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平台。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合作,总结、学习、推广成功建设经验,助推洪雅“一地三区”建设。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简称生态建设办),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 100.4117 万元。 2019年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00.41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411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100.4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11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财政预算较2018年财政预算,减少43.32768万元,主要原因系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国家有机食品基地规划完成修编,2019年对应无此费用,2019年费用主要用于生态文明绿色细胞创建、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及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部门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日常管理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说明:用于人员支出23.5117万元;用于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6.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单位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3.5472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92.12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行政运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宣传、绿色发展等生态文明专项支出。具体包括: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宣传等方面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未预算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万元,较去年减少2.3万元,减少原因按照规定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公务接待8批次、63人数,较2018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无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生态建设办2019年项目支出70万元为正常业务经费支出,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保障。基本支出30.41万元,为保障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要求。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生态建设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其中固定资产24.28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工商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财政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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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洪雅县生态建设办预算公开表 (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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