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8-02-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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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县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设计和研究策划工作,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八项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生态文明项目示范区、示范工程建设相关专项规划、推进方案、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编制示范区、示范工程建设分阶段推进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牵头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并实施。统筹安排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对省、市生态建设有关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和县生态建设和保护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与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衔接,争取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重大政策支持;负责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研究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合作,总结、学习、推广成功建设经验;参与编制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及生态环境等规划;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生态建设和保护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高起点高标准完成《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加强生态文明培训,有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等11个方面生态文明绿色细胞创建活动,明确2018年目标任务,确保2021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按照《洪雅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2018年目标任务。牵头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即定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八项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完成全县有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平台。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合作,总结、学习、推广成功建设经验,助推洪雅全域景区化建设。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简称生态建设办),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核定县生态建设办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3名。现有在职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临聘人员1名。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 1.2018年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43.739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3.739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3.739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760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9.72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896万元。 2.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财政预算较2017年财政预算,减少96.7902万元,系2017年新增国家生态文明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预算,2018年无此项业务预算,2018年费用主要用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规划修编及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部门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日常管理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说明:用于人员支出14.54万元;用于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9.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生态文明网络宣传平台10万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30万元,洪雅县绿色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生态文明绿色细胞创建工作经费15万元,生态文明对外宣传交流经费15万元,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工作15万元,国家生态有机基地规划修编费用2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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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生态办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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