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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xfj/2020-00010  发布机构  洪雅县信访局  公开日期  2020-06-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关于2020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根据洪委编发〔201759号文件,保护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定期报告保护区环境质量现状;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协助调查、处理保护区内各类违法事件;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协助洪雅县国有林场、瓦屋山旅游风景区等机构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要工作:(一)做好机构组建工作。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洪雅县管理站、柳江法庭机构组建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改革机构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

(二)执法保护监管。加强综合执法专项行动,至少每月1次。对红外监测相机设备进行检查更换,做好各动物活动范围的监测活动。重点常态化监测保护大熊猫等珍稀动物栖息环境。做好界桩打桩定标工作,完成国家熊猫公园体制试点评估工作。

(三)巩固环保整治成效。对整治关停矿山、水电站的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对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相邻矿权的开采范围监管,防止越界进入保护区开采。

(四)严格监管建设项目。对已有的项目建设,严格做好监管工作。

(五)加强日常巡护宣传工作。深入实地,加强巡护。多种模式进行自然环境保护宣传。

二、部门机构设置

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股室2个,在职人员2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90.78万元。

2020年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7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9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8万元,项目支出52.00万元。

3.2020年比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增加6.40万元,增长7%,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年目标奖增加;二是工资正常调资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38.78万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55万,办公费:0.82万,水费:0.05万,电费:0.50万;差旅费:2.07万,会议费:0.50万,工会及福利费:0.52万;公务交通补贴:1.56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常运行,确保完成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护专项任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52.00万元。

1.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项目,共计3.00万元;

2.瓦屋山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项目,共计49.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30.37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2.19万元,无离退休人员。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34万元。

(四)节能环保支出,用于完成瓦屋山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专项任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0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4.8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实施瓦屋山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项目,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配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13.0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22 万元,同比减少 0.45 万元,下降 6.7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0万元,公务接待5批次、25人数,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预算收入90.7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38.78万元。力争支付率100%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完成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护专项任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52.00万元,力争支付率100%。一是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3.00万元,保障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川Z.AX208运行维护;二是瓦屋山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项目49.00万元,为2020年重点项目,该项目绩效目标是完成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管护工作,一方面切实保护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另一方面有限制地开发瓦屋山旅游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固定资产原值36.12万元,其中:1.通用、专用设备28.80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6台、笔记本电脑1台、相机1台、电视1台、打印机3台、碎纸机1台;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32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档案柜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公用经费,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贴、奖励金。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农林水(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眉山熊猫分局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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