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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1-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1-00049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1-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

关于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具体承担辖区内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负责以大熊猫为核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负责项目审查;组织实施特许经营和社会参与,建立社区可持续发展机制;配合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公园内生产经营设施退出和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开展巡护监测、科学研究、生态体验和科普教育;组织实施生态工程、保护设施建设。完成省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要工作:1.机构整合,优化提升资源配置。积极对接中央省市相关部门,推进基层管护机构整合,妥善安置划转人员,做好岗位调整职工思想引导,明确分工职责,规范基层机构运行管理。积极组织和参加国家公园各类专项培训和技术交流,组建专业监测巡护、应急救援、综合执法等人才队伍,规范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2.人防技防,切实增强防护力度。一是数字化公园建设,探索智能监测。实施森林防火智慧监测项目,启动大熊猫国家公园智慧监测系统建设,结合AI和大数据技术支持,实现监控、安保、巡检和管理一体化。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加快建设科普馆和陈列馆,配套高清数字探头等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增设道路卡口视频监控,安排专人监测维护,定期采集影像和数据分析。二是常态化森林防火,保护自然资源。隐患安全每周排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瞭望塔等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多形式常态化开展防火宣传,定期督导基层保护站日常巡护和专项巡护,扎实做好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3.科普宣教,加大社会参与互动。定期组织巡护员专项培训,强化提升业务能力水平;针对社区居民、访客、学生等不同群体开展自然教育、生态体验、防火宣传等工作;组织编写动物、植物画册,加强与各类科研机构、高校学术交流与学习。

4.执法监管,推进法治公园建设。根据行政授权,明确分局管辖权限,完成执法事项移交工作。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系,常态长效开展打击盗伐林木、破坏野生植物等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产业准入负责清单》及政策节点,规范产业准入监管,持续推进公园内破坏自然资源环境设施的整改和退出工作。

5.产业发展,精准编报规划项目。推进核心保护区生态移民搬迁、特许经营、产业转型和生态补偿相关工作。建立共管理事会,科学规划编制项目,推进入口社区规范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文件要求,做好眉山片区“十四五”规划,推进大熊猫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等重点项目前期及向上争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内设机构5个,在职人员4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998620元。

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9862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98620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998620元,其中:基本支出668620元,项目支出1330000元。

3.2021年比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增加1090779元,增长120%,增长主要原因是:1.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依托于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新调入事业人员3名,借调工作人员8名;2.按照《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等文件要求,新增项目5个。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及公园内管护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668620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21990元,办公费:27000元,差旅费:113700元,邮电费:21000元,物业管理费:36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工会经费5418元,福利费:5352元;其他交通费用: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0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为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用于公园内规划编制、森林防灭火、综合执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日常管护等的经费支出。共计1330000元。

1.编制瓦屋山熊猫生态小镇规划创建大纲,共计100000元。

2.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及森林防灭火工作,共计200000元。

3.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宣传和培训工作,共计100000元。

4.执法装备配置和执法工作,共计100000元。

5.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野生动物肇事,共计300000元。

6.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共计30000元。

7.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日常管护,共计5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51960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892元、津贴补贴31488元、绩效工资865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270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60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43405元,无离退休人员。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8464元。

(四)节能环保支出,用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日常管护、执法宣传及设备配置、森林防灭火、规划编制及野生动物肇事商业补偿等1330000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77148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1、野生动物肇事致害商业保险经费300000元;

2、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30000元;

3、办公耗材采购25000元;

4、执法设备配置50000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46270元,比2020年增加 184070元,上涨 296%,主要原因是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依托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新成立,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新调入事业人员3人,借用人员8人,借用人员运行经费计入本单位。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元,公务接待40批次、260人数,比2020年预算增加18000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900%。主要增长原因是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依托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属新成立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预算收入1998620元,其中: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668620元。绩效目标是在充分保障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公用经费,分局各部(办)正常运转。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为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用于公园内森林防灭火、综合执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日常管护的经费支出,共计1330000元。绩效目标是:1.完成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2.有效补偿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野生动物肇事;3.有效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综合执法工作、配置执法装备,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4.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正常运行;5.有效管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使动植物资源得到有力的保护;6.完成瓦屋山熊猫生态小镇创建规划编制。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固定资产原值402770元,其中:1.通用、专用设备321110元,主要为办公电脑11台、笔记本电脑1台、相机1台、电视1台、打印机5台、碎纸机1台、无人机1架,红外相机70部;2.家具、用具类73160元,主要为办公家具及文件柜等;3.无形资产,主要为办公软件。2020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成立后,新增工作人员,增加固定资产台式电脑5台,打印机2台,办公软件5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公用经费,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贴、奖励金。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农林水(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眉山熊猫分局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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