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2-04-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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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具体承担辖区内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负责以大熊猫为核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负责项目审查;组织实施特许经营和社会参与,建立社区可持续发展机制;配合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公园内生产经营设施退出和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开展巡护监测、科学研究、生态体验和科普教育;组织实施生态工程、保护设施建设。完成省林草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1.理顺管理体制,凸显主责主业。待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管理机构设置完成后,有序推进洪雅县国有林场人员转隶和安置、车辆划转、基层保护站及相关资产移交等工作,聚焦大熊猫国家公园主责主业,履行职能职责。 2.加强项目储备,全力对上争取。每月采取走上去、请下来方式,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工作。紧盯中央预算内文化保护传承和资金政策争取投向,精心编报、储备和推进国家公园保护管理设施、科普宣教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申请2022年中央预算内(文保传承)资金等项目资金;协调推进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等相关工作。 3.夯实基础设施,支撑公园发展。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瓦屋山区域基层保护站(点)新建、改建和维修改造工作,编制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标识标牌建设专项规划,规范设置眉山片区标志,夯实基层保护基础条件。按照勘界立标技术方案和新的区划调整,高质量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勘界立标提升工作。 4.常态巡护监测,强化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清山解套、禁止违规打笋专项行动,规范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巡护和监测。与大熊猫保护研究机构和专业科研院校深度合作,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核心区野生动植物资源时空分布特征调查监测、大熊猫主食竹资源调查与评估等项目。 5.实施生态修复,提升生境质量。组织实施眉山市2021年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一期)、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公园内及周边赤腹松鼠防治等项目;与洪雅县国有林场合作,协助推动瓦屋山山顶天然冷杉过熟林生态修复项目试点。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园范围内12座小水电和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启动栖息地恢复项目。 6.强化履职尽责,筑牢防火屏障。高标准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园区前端感知设备采购及传输网络建设与安装项目;加宽3条森林防灭火主干道;常态做好巡护监测道路日常维护。规范森林防火检查卡点管理,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每月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 7.做实自然教育,扩大社会参与。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室外科普展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展陈内容并向公众开放。多途径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活动。 8.探索社区共建,实现文旅融合。在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友好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共建共管共享模式,继续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共建共管委员会”;持续推进集体资源(含社区人为活动)保护监测工作;继续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商业保险补偿补助试点工作;发展特色原生态产业,打造“大熊猫国家公园认证”公益品牌,带动国家公园生态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9.开展联动执法,严打违法行为。在张村管护点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检察联络室,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互衔接;联合洪雅县公安局、林业局等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做好2022年遥感变化图斑核实查处等工作。 10.加强党建引领,建设一流队伍。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内设机构5个,在职人员6 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 (一)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989.43万元。 2022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89.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2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51.21万元。 (二)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98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2万元,项目支出1906.21万元。 (三)2022年比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增加1789.57万元。增长895.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6万元,增长24.47%,主要是增加在职在编人员2人;项目支出增加1773.21万元,增长1333.24%,主要是2021年项目结转收入1851.21万元。主要结转项目为20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1400.00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24.21万元,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80.00万元,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7.0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的建设管护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83.2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05万元,办公费0.5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邮电费1.00元,物业管理费0.68万元,水电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福利费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项目建设工作的支出,主要用于公园内应急管理及森林防灭火、综合执法宣传培训、内部审计、片区日常管护及2021年结转项目4个,共计1906.21万元,具体项目为: 1.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日常管护项目,共计20.00万元; 2. 内审工作经费,共计10.00万元。 3.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宣传和培训工作经费,共计5.00万元。 4.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及森林防灭火工作,共计20.00万元。 5.2021年结转项目4个,共计1851.21万元。主要项目为20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1400.00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24.21万元,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80.00万元,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6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75万元、津贴补贴6.85万元、绩效工资11.40万元、办公费0.5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邮电费1.00元,物业管理费0.68万元,水电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福利费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万元,无离退休人员。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4.13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9.0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75万元,主要用于 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75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公用经费,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贴、奖励金。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农林水(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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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 熊猫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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