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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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眉山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上报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调配、维修、登记等工作,建立信息化系统。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调配、维护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采购、配备、更新,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车辆处置工作;承担全县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综合办公区、周转房后勤日常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原公安局办公区机关食堂、县政府机关食堂日常运行工作;指导全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综合性会议会场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常委会议室、候会室、大礼堂会议室的维修改造。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2019年增核事业编制4名,共有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正科级),副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内设综合股、公共机构节能股、公务用车股、办公用房股4个股室,在职人员9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438.45万元。 2021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438.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38.4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43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6万元,项目支出2361.39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支4876.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767.3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了1名事业工勤人员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公业务费等。 (2)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有所下降,原因在于2020年完成了市民服务中心的相关入驻工作,2021年不再预算,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后勤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是64.64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是12.4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市民服务中心租赁费791.39万元,常委会议室、候会室、大礼堂会议室维修费用80万元,全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公务用车更新费用200万元,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及管理费用311.6万元,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建设20万元,车辆租赁费用20万元,县委县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费194.4万元,县委县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运行费用350万元,大礼堂、瓦屋厅、市民服务中心会议费5万元,保安保洁会服人员劳务派遣及管理费用105.6万元,全县乡镇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专线费用21.4万元,节能项目经费及双创工作经费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2361.39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7.71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3.83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8.8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67.2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公务用车更新费用,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及管理费用,保安保洁会服人员劳务派遣及管理费用、县委县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运行费用等将项目。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2.42万元,同比减少2.07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公务接待4批次、32人数,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数3辆及保有量34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200万元、运行维护费26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1.5%,主要原因是对车辆管理成效显著,维修、保险、加油费用均有所下降,所以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减少。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更新费用:2021年预计更新3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及管理费用:2021年预计聘用38位公务用车驾驶员,保障全县各单位的公务出行; 3.车辆租赁费用:保障全县大型活动的车辆使用; 4.县委县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费:完成县委县政府大院、市民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绿化维护费等的支出; 5.县委县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运行费用:保障县委县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的运行; 6.县委保安保洁会议服务人员劳务派遣及管理费用:保障会议室、县委大院的各项服务。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20年1月,我中心固定资产原值1133.4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49.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83.8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102.66万元(电脑12台、空调16台、电视机4台、打印机7台、公务用车31辆等),家具用具30.8万元(椅凳251个、文件柜18个、桌子17张)。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机关服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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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 (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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