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
|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主要职能一是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划工作。二是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三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五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六是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七是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政策措施。八是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九是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十是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监督指导。十一是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十二是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十三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五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眉山和健康洪雅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县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卫生领域执法服务。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县卫生进修学校: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数据的录入、管理与维护;卫生防疫、医疗保健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全县健康服务的组织管理、科普宣传、健康教育和巡回督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员培训。 2.主要工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一是巩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及专科联盟创建,启动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强化医疗机构属地监管,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价体系。二是利用我县独特的中医药资源和发展优势,结合洪雅建设康养产业发展示范区的目标,一是做强县中医医院,打造全省第一家康养医院。二是提升祝之友传承工作室,打造成全国临床中药学人才培训基地。三是大力开展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四是扎实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加强对助产机构的业务指导,对全县育龄期妇女进行1季度1次的孕情调查,将母婴阻断的“端口”前移,确保0艾滋患儿出生。五是巩固医疗服务质量。发挥县级质控专家组的作用,促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使医疗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六是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用心用情做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贫困人员病情早发现、早治疗,杜绝小病拖成大病,避免“因病治病、因病返贫”情况出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体检率达“100%”。七是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 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加强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监管;开展传染病、血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上报;协助农合办做好型农村合作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上报;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搞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搞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搞好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和基本医疗工作;做好中医能力提升工作。 卫生进修学校: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数据的录入、管理与维护;卫生防疫、医疗保健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全县健康服务的组织管理、科普宣传、健康教育和巡回督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员培训。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股室9个,在职人员307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洪雅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洪雅县洪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雅县中山乡卫生院、洪雅县止戈镇卫生院、洪雅县将军乡卫生院、洪雅县三宝镇卫生院、洪雅县余坪镇卫生院、洪雅县槽渔滩中心卫生院、洪雅县汉王乡卫生院、洪雅县中保镇卫生院、洪雅县东岳镇卫生院、洪雅县花溪镇卫生院、洪雅县柳江中心卫生院、洪雅县高庙镇卫生院、洪雅县瓦屋山镇卫生院、洪雅县七里坪镇卫生院。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972.70万元 2019年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972.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72.7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72.7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1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7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34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797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96万元,项目支出5500.74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收支预算7972.70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2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的15家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二是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2019年的卫生健康项目经费如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四项制度补助资金等3810.55万元一起纳入了2019年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71.96万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280.5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13.3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22.8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是191.40万元。 项目支出5500.74万元,是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人才专项经费6.00万元,计划生育计生E通专用经费10.00万元,2019年度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生活补助县级配套(据实结算)10.00万元,印制母婴保健手册经费5.00万元,2019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64.21万元,2013年至今到专业院校选聘卫生专业人才一次性学费补助108.00万元,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10.00万元,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625.35万元,2019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村站补助)207.43万元,,2019年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688.73万元,2019年卫生应急经费10.00万元,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00.83万元,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享受对象购买2020年医疗保险14万元,2019年县120指挥中心系统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除四害服务经费125.00万元,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宣传15.00万元,2019年计划生育遗留问题经费5.00万元,2019年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据实结算)2073.00万元,县级领导干部健康体检经费8.19万元,2019年医患纠纷调解专项经费1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614.26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系统,一是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级配套、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配套资金、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县级配套资金。二是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人才专项经费,计划生育计生E通专用经费,2019年度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生活补助,印制母婴保健手册经费,2013年至今到专业院校选聘卫生专业人才一次性学费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9年卫生应急经费,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补助,2019年县120指挥中心系统运行维护,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除四害服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宣传,县级领导干部健康体检经费等支出7170.1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88.3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创国家卫生县城除四害服务通过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12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消杀服务。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以及1个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90万元,同比减少2.30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1人,人数减少。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预算三公经费9.6万元,较2018年增加104.30%,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出国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公务接待50批次325人数,较2018年预算下降46%,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2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于2018年3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才划拨2辆公务车到我单位,其运行费用未进入我局2018年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1月固定资产371.93万元,其中土地10.73万元,房屋216.32万元,通用设备126.59万元,其中电脑打印设备111台,价值48.66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4台,价值5.53万元,电器设备如空调等23台,价值5.88万元,通信广播电视设备7台,价值5.1万元,家具、用具、椅凳等353件,价值29.12万元,专用设备6台,价值20.79万元,车辆2辆,价值34.5万元。(含信息中心、120急救中心固定资产) 洪雅县乡镇卫生院2019年1月固定资产原值7278.3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4242.48万元,家具、用具椅凳等620件,价值110.82万元,电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通用设备1148台,价值608.96万元,人体模型1套,价值1.25万元,彩超、病床、手术床、生化分析仪等专用设备1314台,价值2314.80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4.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7.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8.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9. 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15.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9. 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0.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
||||||||||||||||||
附件【附件3:2019年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表格.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