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8-02-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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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辖区内涉及饮用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措施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院校开展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十四)负责全县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洪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职在编职工18人,退休职工19人,编外人员15名,其中见习生3名,聘用职工12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 1.2018年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24.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24.7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24.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6.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9万元。 2.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预算收入3029.25万元,较2017年减少了39.76%,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中包含县第二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县级配套资金。所以2018年收入预算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9.21万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是168.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6.11万元,津贴补贴5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65万元,医疗保险9.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3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是63.01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9万元。 项目支出1585.5万元,是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专用经费5.00万元,2018年度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生活补助县级配套(据实结算)6.00万元,2018年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25.00万元,2018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级补助240.00万元,2018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配套资金340.00万元,2018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配套49.50万元,2018年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190.00万元,2018年卫生应急经费10.00万元,县120指挥中心系统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创国家卫生县城除四害服务经费140.00万元,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享受对象购买2019年医疗保险10.00万元,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县级配套56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6.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2.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系统,一是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级配套、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配套资金、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县级配套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15.3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创国家卫生县城除四害服务通过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14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1.75万元,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2.50万元。较2017年减少30%,原因是2018年计划加强内部控制,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1月固定资产371.93万元,其中土地10.73万元,房屋216.32万元,通用设备126.59万元,专用设备20.79万元,车辆1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卫计局整体预算182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1万元,项目支出1585.50万元,其中以下项目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奖励扶助:按96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应奖尽奖。营造了关心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得到老百姓认可。 特别扶助: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进行补助,改善了扶助对象的生活条件营造了关心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得到老百姓认可。 基本公共卫生:按照国家要求对辖区内居民实施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实施重点管理,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健康体检。通过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提高群众满意度。 县级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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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卫计局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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