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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wjj/2021-00006  发布机构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1-02-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人才科技发展规划,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负责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县爱卫会、县防艾会、县献血领导小组等的日常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服务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基层医疗机构: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2.主要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一是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聚焦“健康洪雅”行动,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建党百年献礼。二是构筑疫情防控免疫屏障,全面推动新冠疫苗全员接种,进一步加强接种人员、医疗救治人员培训,二季度完成接种18万剂。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9月底县中医院全面完工,5月底前全面投用12个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6月底县人民医院ICU病房建成投用。四是以创建促进卫健系统整体发展。抓好国家卫生县城和省健康促进县创建,县人民医院创三级医院,县中医医院创省、市重点专科,县疾控中心创二甲,县妇幼保健院创二甲,县精康医院创二级,4所次中心医院分批启动创二级,其他建制镇卫生院争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先进单位。

基层医疗机构:在卫健局的领导下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上报,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搞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和基本医疗工作、做好中医能力提升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是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股室9个,在职人员326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2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0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洪雅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洪雅县120指挥中心、洪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洪雅县卫生健康举报投诉中心、洪雅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洪雅县红十字会、洪雅县洪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雅县中山乡卫生院、洪雅县止戈镇卫生院、洪雅县将军乡卫生院、洪雅县三宝镇卫生院、洪雅县余坪镇卫生院、洪雅县槽渔滩中心卫生院、洪雅县汉王乡卫生院、洪雅县中保镇卫生院、洪雅县东岳镇卫生院、洪雅县花溪镇卫生院、洪雅县柳江中心卫生院、洪雅县高庙镇卫生院、洪雅县瓦屋山镇卫生院、洪雅县七里坪镇卫生院。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504.60万元。

2021年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504.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04.6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50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98万元,项目支出4075.62万元。

3.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收支预算6504.60万元,较2020年减少29.27%。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经费投入减少,二是2021年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卫生健康经费如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四项制度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少于上年3361.0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8.98万元,包括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274.73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9.08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8.55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154.25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4075.62万元,包括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56.32万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助支出522.62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563.5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92.00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0.75万元,老龄健康服务支出 137.0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67.50万元,创卫办工作经费50.00万元,创国卫宣传氛围营造经费100.0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经费6.00万元,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15名学生生活补助0.86万元,解决县人民医院止戈治疗点紧急购置CT费用346.65万元,解决县中医医院方舱医院改造污水处理经费70.00万元,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生活补助12.4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23.40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60,75.13万元。其中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日常运转及下属其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日常运转等经费1474.98万元,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4075.62万元,主要包括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助项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重大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龄健康服务项目、解决县人民医院止戈治疗点紧急购置CT费用、解决县中医医院方舱医院改造污水处理经费、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生活补助等32个项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206.0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创国家卫生县城除四害服务通过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11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通过政府采购为县人民医院止戈治疗点紧急购置CT费用346.6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以及1个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87万元,同比增加14.49万元,增加20.5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整合了原县卫生执法监督所,人数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三公经费1.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预算支出1.0万元,较2020年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出国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洪雅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公务接待35批次150人数,2020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洪雅县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2021年洪雅县卫生健康局对所有项目纳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202012月固定资产532.8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240.25万元,电脑打印设备级其他办公设备140台,价值148.61万元,电器设备如空调等40台,价值10.45万元,通信广播电视设备6台,价值6.0万元,家具、用具、椅凳等398件,价值52.58万元,车辆2辆,价值34.5万元,无形资产操作软件48套,原值6万元,专用设备检测仪、执法仪、剂量仪器44台,原值34.50万元。

洪雅县基层医疗机构202012月固定资产9832.6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4939.82万元,家具、用具椅凳等823件,价值208.98万元,电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通用设备1336台,价值678.79万元,转运车辆22辆,价值368.50万元,人体模型1套,价值1.25万元,彩超、病床、手术床、生化分析仪、DR等专用设备1458台,价值3635.27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4.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7.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8.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9. 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15.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9. 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0.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附件【2021年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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