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1-09-2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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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8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34 附件2..........................................................39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二、收入决算表..................................................43 三、支出决算表..................................................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 (6)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7)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8)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9)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 (10)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2)承担县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一)城市建设方面竣工九胜大道(原S305线城区段)改造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正在实施引青入城截污干管病害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已完成投资约1800万元。 (二)村镇建设方面 完成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花源村基础设施及旅游公厕建设和复兴村刘沟修缮工程,总投资约430万元。指导完成七里坪镇旅游公厕、污水管网收集工程、西镇至大房基环山道路黑化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完成50户危房改造,并拨付补助资金95.6万元。完成土坯房改造357户,发放39户边缘户的住房安全补短补助资金50.4万元。(三)建筑业方面全年完成建筑产值20.46亿元,增速6%。新增三级建筑企业3家,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转入2家,入统建筑企业17家,较去年增长21%。完成农民工工资省考、国考工作,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332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21万元。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1本,建筑面积97万㎡。办理监督登记备案项目54个,面积约210.6608万㎡。新增受监工程30个,面积约140.6253万㎡。竣工验收项目29个,竣工面积约67.6万㎡。 (四)住房保障方面 完成棚户区改造244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约12万元,实施53个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公租房四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41万元。实施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皇观街、外西街、西正街、南坛街)项目,总投资约约418万元。商品房网签销售备案约5178套、备案面积约46.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约28.1亿元。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15%;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累计3403万元,增速约为10%。完成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洪雅县原植物油厂、生态食品园区物流大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五)公用事业方面 全面扫尾完成污水三推项目任务,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公厕26座,改建1座。实施石笔新村、杨塘坎、八角庙三个安置区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完成投资约304万元。完成洪雅城区城市品位提升维修改造项目一期。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度收、支总计36863.93万元。与2019年相比, 收、支总计各增加11591.25万元,增长45.86%。主要变动原因是抗疫国债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686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39.90万元,占27.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24.03万元,占72.5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686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68万元,占3.04%;项目支出35743.25万元,占96.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863.9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91.25万元,增长45.86%。主要变动原因是抗疫国债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9.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28.44万元,下降12.3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9.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8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5万元,占0.95%;卫生健康支出55.48万元,占0.55%;城乡社区(类)支出3060.64万元,占30.18%;住房保障(类)支出6821.65万元,占67.28%;其他(类)支出105万元,占1.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39.9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7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决算为210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6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0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6134.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支出决算为105.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支出决算为10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0.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8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4万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调研工作和学习交流经验做法。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调研督察和学习交流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纪委、市住建局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接待餐费0.06万元,青神县赴洪雅交流学习行政审批接待餐费0.10万元,仁寿县赴洪雅交流学习公园城市建设接待餐费0.10万元,眉山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赴洪雅指导防震减灾工作接待餐0.06万元,青神县赴洪雅交流学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接待餐费0.10万元,仁寿县赴洪雅交流学习传统村落建设接待餐费0.10万元,市局调研洪雅县危房改造接和农村土柸房改造待费0.05万元,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检查0.05万元,市住建、市发改委、市财政调研老旧小区0.10万元,接待市局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洪调研餐费0.05万元,开展老旧小区调研接待餐0.13万元,彭山住建局学习建筑工地质量安全0.10万元,青神县住建局学习行政审批0.10万元,彭山区住建局学习城市建设0.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724.03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45万元,比2019年减少6.03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减少支出。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维修费项目、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项目、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本金项目、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住房安全保障补短资金项目、江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西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测绘和评估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物管补贴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总体合格。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较为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指标总体完成较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支出较为规范,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预算绩效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相辅相成,互相监督,既促进了预算项目的实施,又提升了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率;通过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科学合理编制面度预算,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建立以科学理财为基础,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评价结果为导向,以实施过程为监管对象的预算管理体系。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科学合理设置了评价方法和指标设计,评价流程规范,实现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了城市功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维修费”、“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住房安全保障补短资金”、“援助湖北抗疫医疗队员购房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江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西区”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维修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5.00万元,执行数为7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1667套公共租赁住房和全县直管公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破损及时维修,保障了城镇低收入租户居住环境,提升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房屋修建年限越久,需维修的地方逐年增加,加之物价人工上涨,维修支出也在逐年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6.93万元,执行数为286.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按时向省财政厅支付世界银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以便上级逐级上报归还世行贷款利息,避免因不及时支付利息造成信誉影响,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受疫情影响,近两年贷款利率持续较低,今后预计支付利息金额测算难度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随时关注时事信息,掌握贷款利率动态变化和发展走势。 (3)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住房安全保障补短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40万元,执行数为5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住房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农户住房安全管理意识不足,常常因年久失修导致住房出现隐患。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知识宣传,提高农户自身对房屋安全管理的意识,避免房屋因年久失修变成危房。 (4)援助湖北抗疫医疗队员购房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21万元,执行数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支援抗疫医疗队员居住环境的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抗疫医疗队员只求付出,不求回报。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奋战在第一线工作队员的后勤保障。 (5)江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西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0万元,执行数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洪雅县江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西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按合同约定支付购买服务款,确保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项目,保障项目进,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过程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执行和过程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共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共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目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方面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 指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 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4.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预算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即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洪雅县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3个,即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洪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和地震监测站、洪雅县乡镇建设服务所。 2.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室6股,即办公室(档案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管理股、房屋管理股、公用事业股。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 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 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 6. 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7.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8. 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9. 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 10. 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1.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2. 承担县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 1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三)人员概况。 我局截止2020年底在职82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3人),编外控制数人员6人;遗属人员4人。本年事业人员新招聘2人,调出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进1人,新招聘2人,退休1人;退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编外控制数人员新增1人;遗属人员新增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我局拨款总收入36863.9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3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24.0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财政总支出3686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68万元,项目支出35743.25万元。 项目支出35743.2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20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21.65万元,其他支出14374.3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345.1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决算编制要求,在预算系统中根据部门业务实际编制,并顺利通过了“两上两下”的报批过程,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在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 2. 预算金额:2020年我局年初预算批复金额为1920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083.24万元,项目支出为18121.23万元,中期调整预算17659.46万元。决算支出3686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68万元,项目支出为35743.25万元。 3. 预算完成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在年中执行过程中进行预算调整,同时及时将上级资金在年中调整进入年度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加强与县财政对接,项目资金支付采取直接支付,严控项目支出,同时摸清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具体数额,根据资金性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向局领导提出资金再利用建议意见,提升资金效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结果应用情况。 1. 按照绩效评价方案,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及时在洪雅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工作要点等信息。 2.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事业的发展。 3. 在全局树立“创先争优”的理念,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难点,确定目标承办股室、具体责任人,提出目标实施进度,倒排工期,城市建设指挥部全程介入监督,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及时、准确地按照财政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年度部门预算;严格按预算有序进行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和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财务决算,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存在问题 项目内容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全面、合理,与预算的匹配度需提升,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充分性需加强。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能力,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提升部门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计划改造棚户区244套,实际完成244套;计划发放租赁补贴80户,实际发放81户。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3个,涉及户数2064户,楼栋109栋,建筑面积23.98万平方米,总投资10121.2万元。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认真做好资金申请。已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专项资金申请资料。 2.及时下达资金。财政在收到上级下达中央、省专项资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下达到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一是按照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文件,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按照县实际明确当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及老旧小区资金方案。绩效监控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全过程监控。 2019年年末累计结转资金4376.99万元。2020年收入5073.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66.27万元(含老旧小区抗疫国债资金3073万元);省级资金507万元。2020年支出6377.1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66万元;按资金使用要求,需首先使用抗疫国债资金,抗疫国债支付资金2720.27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等支出2019年结转资金3290.92万元。2020年末累计结转3073.07万元(其中含2019年累计结转1086.07万元)。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的规定,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由业主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的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认真编制项目计划。 提前谋划,规划在前,已编制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可研报告,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同时正在编制2020-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 2.严格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相关政策已按要求在“洪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对外公开。 项目实施成效 1.保障性安居工程让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2020年,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244套,实际完成244套,完成率100%。 2.租赁住房补贴实行了应保尽保。认真抓好了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2020年,全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为80户,实际完成81户,完成率101%,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2 万元。 3.老旧小区项目实施稳步推进。2020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分三批次实施,目前5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开工,其中第一批23个老旧小区已基本完工,剩余3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中。 4.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对规划设计、建筑用材、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相关程序,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通过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不仅改善了住房困难家庭居住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也有利于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等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关于公租房租赁补贴 随着城镇人均收入逐年增加,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需要扩大保障范围,希望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 (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复杂,涉及管线单位较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供水、天然气、电力等单位主动性不强,配合力度不够等问题。我局建议各管线单位派专人负责现场旁站、施工等工作,提高改造主动性,加大配合力度,与施工单位做到同步施工。 二是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广,跨度大,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缓慢,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我局建议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加大对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我局已抽调10名专业技术人员,将2020年度剩余工程分为6个片区,分别落实专人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施工管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结合实际提出科学的施工计划和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未按要求及时完工或者未达到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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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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