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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2-09-1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hcx/2022-00011  发布机构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2-09-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附件4




2021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91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6

附件2..........................................................3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3

二、收入决算..................................................53

三、支出决算..................................................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

(6)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7)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8)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9)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

(10)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2)承担县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乡建设略有成效。一是大力实施污水治理项目,城乡环境持续优化。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管病害治理、城区将军片区市政道路配套管网整治等9个污水治理项目。修复整治截污干管24公里,新改建排水管网约23公里,敷设12个场镇污水收集末端管网143.8公里。城市污水收集率达90.3%,场镇污水处理率约为62%。全力整治九龙山公园、观澜城邦小区附近污水直排,获得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品质不断提升。编制《洪雅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0-2025)》,锚定改造基本盘组织召开三方会议10余次,确定改造框架。2020-2021年改造老旧小区112个,已完工89个,其中2021年我县开工率排全市第一,重点解决群众排污停车难和休闲设施少等民生热点问题,改造雨污管网26.6公里、增设停车位681个、修建便民活动中心17处。三是助力文旅康养发展,知名度不断上升。柳江镇入库为“省级百强中心镇”候选镇,并获得30亩用地指标。瓦屋山镇复兴村、高庙镇花源村等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完成花源村基础设施及旅游公厕建设和复兴村刘沟修缮工程。玉屏山森林度假酒店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2.民生实事落实有力。一是改造旱厕。指导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实施城市建成区旱厕改造工作,共计完成498户,全面完成2021年建成区旱厕改造工作。二是发放租赁补贴。完成110户租赁补贴发放,发放租赁补贴约14.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三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争取电梯补助资金42梯次,补助金额共计630万元

3.行业管理持续规范。一是严格质安监督。全年监管项目79个,面积约267万㎡,竣工验收项目39个。开展质量安全环保检查170余次,整改安全、质量等问题780余项。二是行政审批。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6本;审核建筑企业资质18件。三是建设执法。开展日常监管监督检查25,约谈监管对象16人次对违法违规建筑企业结案28起,罚款总额84.44万元。

二、机构设置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468.48万元。与2020年相比,

收、支总计各减少12395.45万元,下降33.6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压缩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446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5.50万元,占22.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72.98万元,占7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46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24万元,占5.79%;项目支出23052.24万元,占94.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468.4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395.45万元,下降33.6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压缩开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0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44.40万元,下降46.7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5.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63万元,占0.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13万元,占2.04%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占1.17%节能环保支出100.00万元,占1.85%城乡社区(类)支出2293.73万元,占42.51%;住房保障(类)支出2732.66万元,占50.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7.98万元,占0.9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39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7.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8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29.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8.7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0.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2.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为17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决算为583.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3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9.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15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支出决算为4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6.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9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减少0.09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2021压缩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调研督察和学习交流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局开展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治理8人0.06万元、市局调研《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工作14人0.11万元、市局检查城镇燃气安全15人0.12万元、安岳县房屋征收局来洪调研11人0.09万元、省市调研洪雅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工作13人0.10万元、市局“1+X”调研督导12人0.09万元、市局“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回头看”工作8人0.06万元、市局调研农村“四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0人0.08万元、市局调研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1人0.09万元、省督导组督导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8人0.13万元、市局相关单位安全风险专项督查工作14人0.11万元、市局调研洪雅信用管理工作12人0.0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072.9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8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35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新招聘,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资金项目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旱厕改造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3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共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共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目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方面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 指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 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4.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预算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即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洪雅县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3个,即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洪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和地震监测站、洪雅县乡镇建设服务所。

2.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室6股,即办公室(档案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管理股、房屋管理股、公用事业股。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 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 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

6. 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7.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8. 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9. 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

10. 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1.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2. 承担县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

1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三)人员概况。

我局截止2021年底在职82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6人),编外控制数人员6人;遗属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人,新招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预算14529.85万元,调整预算24468.48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446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1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2.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98万元,其他支出6224.7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27.88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1416.24万元,项目支出23052.24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446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1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2.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98万元,其他支出6224.7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27.88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1416.24万元,项目支出23052.2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从整体上看,2021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还本付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合理控制成本,“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得当。2021年度我局无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除专项债券资金跨年实施项目和上级专项资金跨年实施项目外无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城乡建设略有成效

一是大力实施污水治理项目,城乡环境持续优化。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管病害治理、城区将军片区市政道路配套管网整治等9个污水治理项目。修复整治截污干管24公里,新改建排水管网约23公里,敷设12个场镇污水收集末端管网143.8公里。城市污水收集率达90.3%,场镇污水处理率约为62%。全力整治九龙山公园、观澜城邦小区附近污水直排,获得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品质不断提升。编制《洪雅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0-2025)》,锚定改造基本盘组织召开三方会议10余次,确定改造框架。2020-2021年改造老旧小区112个,已完工89个,其中2021年我县开工率排全市第一,重点解决群众排污停车难和休闲设施少等民生热点问题,改造雨污管网26.6公里、增设停车位681个、修建便民活动中心17处。三是助力文旅康养发展,知名度不断上升。柳江镇入库为“省级百强中心镇”候选镇,并获得30亩用地指标。瓦屋山镇复兴村、高庙镇花源村等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完成花源村基础设施及旅游公厕建设和复兴村刘沟修缮工程。玉屏山森林度假酒店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2.民生实事落实有力

一是改造旱厕。指导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实施城市建成区旱厕改造工作,共计完成498户,全面完成2021年建成区旱厕改造工作。二是发放租赁补贴。完成110户租赁补贴发放,发放租赁补贴约14.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三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争取电梯补助资金42梯次,补助金额共计630万元

3.行业管理持续规范

一是严格质安监督。全年监管项目79个,面积约267万㎡,竣工验收项目39个。开展质量安全环保检查170余次,整改安全、质量等问题780余项。二是行政审批。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6本;审核建筑企业资质18件。三是建设执法。开展日常监管监督检查25,约谈监管对象16人次对违法违规建筑企业结案28起,罚款总额84.44万元。

(三)自评质量

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分得分94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预算绩效工作专业性较强,而财务室工作较为繁杂,人员紧缺,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较为常见,虽能保障绩效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培训指导,与现有财务制度有关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预算绩效评目标制定工作有待进一步健全。在年初预算申报工作中还未完全从项目立项、资金运用、进度计划、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等方面将各个绩效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故而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能完全注重对预算绩效运行情况实施全目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从而有效跟踪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共管理公租房1667套,直管公房743间。2021年我局共维修公租房、直管公房共计314处,使用维修资金1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 认真做好资金预算。已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资金预算。

2.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洪雅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全过程监控。

2021年收入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资金100万元, 2021年支出100万元,全部用于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支出。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的规定,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由股室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支付。

    3. 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的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落实专人,压实责任,及时做好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全县的公租房、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将巡查检查、接件、群众反映等途径相结合,建立台账,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三)项目实施成效

1. 严格质量管理。对建筑用材、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质保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按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保障公租房、直管公房出现的质量问题能第一时间有效解决。

2.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通过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不仅改善了保障性住房住户的居住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公租房、直管公房满意度测评,达到9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暂无。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洪雅县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西街、西正街、玉皇观街、南坛街)主要改造道路雨污管网、停车位、路面铺装和黑化、照明、绿化,同时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厕所,总投资701.358万元。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认真做好资金预算。已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项目资金预算

2.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工程施工计划明确项目资金方案。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全过程监控。

2021年收入洪雅县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西街、西正街、玉皇观街、南坛街)资金276.7357万元, 2021年支出276.7357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的规定,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由股室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支付。

4.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的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对规划设计、建筑用材、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相关程序,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保证项目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三)项目实施成效

1.项目实施稳步推进。洪雅县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西街、西正街、玉皇观街、南坛街)已完成工程施工,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2.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对规划设计、建筑用材、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相关程序,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保证项目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3.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通过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洪雅县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西街、西正街、玉皇观街、南坛街)满意度测评,达到9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暂无。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旱厕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改善我县城区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县城建设,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洪川镇、将军镇、止戈镇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建成区范围的旱厕改造,为旱厕改造的实施主体,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创卫旱厕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2.按照《关于印发19个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创卫会议精神,乡镇负责落实旱厕改造,县住建局负责落实改造资金。

3.按照《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禁止事项、管理和监督事项开展落实,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4.资金分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对应支持方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法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实施内容:对洪雅县城规划区内存在的旱厕进行改造。

2.旱厕改造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

3.申报旱厕改造资金,必须是建成区域内的社区居民或农户,厕所是旱厕,并由个人申请,乡镇审批同意,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改造的可申报旱厕改造奖补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为县级财政资金,县住建局按照程序上报。

2.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完成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119.25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拨付资金。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实施中县住建局、县创卫办等部门联合进行检查指导,完工后通过村社、乡镇、部门等层层验收。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旱厕改造实施方案当中的要求进行实施,由村社乡镇部门等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县住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和进度监督,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旱厕改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共完成265户的旱厕改造,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均将旱厕改造为卫生厕所,在2021年12月全部完成了改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旱厕改造项目改善了我县城区人居环境,更好的保护了生态环境,改造对象均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工程中有序推进,项目单位实施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资金拨付及时。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污水处理)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方向县住建局根据实际建设了雅龙湾-青云安置房片区污水治理、三一线片区污水治理、“广场南路-兴业路”片区污水治理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污水管网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雅龙湾-青云安置房片区污水治理、三一线片区污水治理、“广场南路-兴业路”片区污水治理、非市政排水管线排查、已启动柳街片区污水治理、五龙社区等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全部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截止评价时点全额到位。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60万元,用于雅龙湾-青云安置房片区污水治理、三一线片区污水治理、“广场南路-兴业路”片区污水治理、非市政管线排查等项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底线。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保障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已按计划完成雅龙湾-青云安置房片区污水治理、三一线片区污水治理、“广场南路-兴业路”片区污水治理、非市政管线排查等4个项目,投资273万元,已支付260万元,剩余资金447万元,柳街片区污水治理、五龙社区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有序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效,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获得群众好评。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相关建议。

无。

附表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立即开展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0〕3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0〕3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1〕14号),2021年中央、省级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专项资金合计1518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49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01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71万元),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6万元)。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的规定,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由业主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专项资金的分配按照按需申报、综合考虑来实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补贴等。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我局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9个,涉及户数1854户,楼栋104栋,建筑面积20.29万平方米,总投资11035.52万元。

2021年,计划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10户,实际发放110户。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填报,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申报相符且符合需求。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到位中省补助资金151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31(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1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01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87(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1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71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的规定,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由业主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呈领导审批后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程序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财评、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货币化。市住建局协调相关工作,定期督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规定,严把质量关,对规划设计、建筑用材、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相关程序,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按规定对工程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进行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住建局督促各区县住建局定期汇报工程进度、资金拨付情况、公示情况,且不定期派遣监督小组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督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改善了住房困难家庭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拉动了经济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合法合规,对我市经济建设和民生建设有推进作用,相关项目的管理符合制度规定。通过相关项目的建设改善了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周期长、成本高、资金缺口大,存在资金筹集难的问题;各部门相关数据没法及时共享,对租客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反应出来,只能通过每年集中审核清退,造成清退不及时,存在动态监管难;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时,住房保障部门力量薄弱,工作量大,存在清退难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入周期长、成本高,除了银行贷款的支持外,还有很大的资金缺口,需要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地方财政压力较大,建议上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公租房保障群体人数多,保障对象条件发生变化后动态监督困难,建议建立科学的信息共享机制。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8000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0

 执行数:

1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维修。

全县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出现破顺等情况,立即进行维修,保障租户基本生活条件。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公租房数量

≤2137套

≤2137套

质量指标

维修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1年

12月31日前

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100万元

≤10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95%

9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期限

5年

5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8000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76.7357

 执行数:

276.7357

其中:

财政拨款

276.7357

其中:

财政拨款

276.735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西街、西正街、玉皇观街、南坛街)。

已完成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街道数

4条

4条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2年

12月31日前

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480万元

≤48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盘活4条街道经济价值

90%

9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老城区棚区品质

95%

9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老城区棚户区环境

95%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期限

10年

10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8000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19.25

 执行数:

119.25

其中:

财政拨款

119.25

其中:

财政拨款

119.2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65户旱厕改造。

已完成265户旱厕改造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旱厕数量

265户

265户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12月31日前

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119.25万元

≤119.25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老城区棚区生活品质

95%

9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老城区棚户区生活环境

95%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期限

10年

10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8000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60

 执行数:

260

其中:

财政拨款

260

其中:

财政拨款

26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完成雅龙湾-青云安置房片区、三一线片区、“广场南路-兴业路”片区污水治理建设,完成非市政管线排查。

2021年完成雅龙湾-青云安置房片区、三一线片区、“广场南路-兴业路”片区污水治理建设,完成非市政管线排查。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个数

4个

4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4个月

24个月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成年度投资

200万元

2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期限

10年

10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收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8000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151.42

 执行数:

2151.42

其中:

财政拨款

2151.42

其中:

财政拨款

2151.42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改造59个老旧小区,涉及居民1854户,主要改造小区道路、管网、停车位、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

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改造59个老旧小区,涉及居民1854户,主要改造小区道路、管网、停车位、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老旧小区个数

59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年6月前


成本指标

控制工程造价

严格按照财评价格实施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增加老旧小区收入

小区增加广告位收入1万元/年/个


社会效益  指标

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

完善59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


生态效益  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改善

改善1854户居民生活居住环境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保障环境

5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收益村民满意度

90%








附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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