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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3-09-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hcx/2023-00010  发布机构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9-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2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 部门职责       4      

二、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0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7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7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9      

四部分 附件       25      

附件1       25      

附件2       33      

附件3       37      

附件4       41      

五部分 附表       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出决算表       44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支出决算表       44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

6)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7)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8)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9)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

10)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2)承担县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构设置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941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49.75万元,增长20.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多,开支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941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3.29万元,占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14.93万元,占7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941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8.8万元,占10.9%;项目支出26199.43万元,占8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418.2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总计各增加4949.75万元,增长20.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多,开支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8.3万元,下降10.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5万元,占0.02%节能环保支出102万元,占2.12%城乡社会支出1106.6万元,22.97%农林水支出334.82万元,占6.95%住房保障支出3155.38万元,占6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97.44万元,占2.02%其他支出20万元,占0.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管理社会事务(款)其他城乡管理社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5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0.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73.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3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6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用租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5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82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6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46.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53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2022压缩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省、市调研督察和学习交流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费6021元,接待12批次,接待人员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住建局接待市住建局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工作17人0.133元;住建局接待市住建局燃气专项督导工作5人400元;住建局接待市住建局燃气专项督导工作5人480元;住建局接待市住建局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工作4人320元;住建局接待市住建局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工作4人320元;住建局接待市住建局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项督导工作4人320元;住建局接待市住建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6人480元;住建局接待宜宾市三江住建局核查招投标工作7人560元;住建局付市房产中心到我县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8人540元;市住建局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5人350元;市住建局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4人320元;历史建筑后备资源核实工作8人59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4.9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7万元,比2021年减少8.1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5万元主要用于五幼托育班货物采购53.6万元、办公设备采购2.9万元、空调采购设备67万元、家具采购设备30万元、康复设备采购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止戈五龙社区污水管网整治项目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6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测绘费63.45万元、洪雅县老旧燃气管网和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监理76万元、洪雅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196.7万元、洪雅县乡镇级片区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80万元、洪雅县老旧小区五年规划8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资金项目、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旱厕改造项目、洪雅县城乡房屋隐患排查整治、洪雅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邓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还本付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2022年我局基本支出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合理控制成本,“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得当。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共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共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目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方面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 指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 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4.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1.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预算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即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洪雅县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3个,即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洪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和地震监测站、洪雅县乡镇建设服务所。

2.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室6股,即办公室(档案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管理股、房屋管理股、公用事业股。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 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 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

6. 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7.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8. 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9. 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

10. 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1.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2. 承担县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

1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2)人员概况

   我局截止2022年底在职82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4人),编外控制数人员6人;遗属人员4人。行政人员调出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辞职1人,调出1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大力实施污水治理项目,城乡环境持续优化,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品质不断提升,助力文旅康养发展,知名度不断上升。扎实推进柳江镇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考核自评,完成瓦屋山镇自新村“中国传统村落”申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全局在职职工85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办公运行需求。保障洪雅县老旧小区改造、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公厕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41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41.96万元

2. 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941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8.8万元,占10.9%;项目支出26199.43万元

3. 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无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941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48.64万元,农林水支出33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5.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44万元,其他支出12905.79万元

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941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48.64万元,农林水支出33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5.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44万元,其他支出12905.79万元

3. 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支出816.37万元,保障全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工资福利支出。

2. 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机关运转214.53万元,为机关提供水、电、通讯等正常办公运行保障和机关工会正常活动开支提供保障。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从整体上看,2022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还本付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合理控制成本,“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得当。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城乡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大力实施污水治理项目,城乡环境持续优化。完成洪雅县将军镇三宝社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重点民生项目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有序推进实施,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已累计完成投资约5000万元。全面启动洪雅县老旧燃气管网和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已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616万元,于11月底全面开工建设。启动洪雅县洪川镇柳街片区污水收集建设项目和洪雅县止戈镇五龙社区污水管网整治项目建设,投资315万元。全面完成修文路、青衣路等污水管网检测修复项目,累计排查测绘市政管道11.9公里。二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品质不断提升。2022年20个老旧小区已全面开工建设,涉及760户居民,项目总投资3999.18万元。开工率100%。截止11月底,20个老旧小区已完成雨污管网改造工作,改造雨污管网长度约9260米,完成投资约3800万元。三是助力文旅康养发展,知名度不断上升。扎实推进柳江镇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考核自评,2022年9月、11月两次接受市上组织的省市专家评分比选蝉联全市第一,力争2022年底前成功命名。完成瓦屋山镇自新村“中国传统村落”申报。

2)民生实事落实有力

一是发放租赁补贴。2022年共维修直管公房、公租房共计428处;租赁补贴发放任务110户,完成110户,发放租赁补贴约1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二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22年我县开工电梯36台,完工电梯36台。

3)行业管理持续规范

一是严格质安监督。全年监管项目80个,监督面积约273万㎡,共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9份,报监建筑面积约101.94万㎡。竣工验收项目25个,竣工面积约58.99万㎡,受监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全年开展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约19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02份,整改安全、质量等问题422余项。二是行政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3本,建筑面积86.08万㎡;审核建筑企业资质4件,3件为市外转入建筑施工企业。三是建设执法。开展日常监管监督检查70次,约谈监管对象25人次,对违法违规建筑企业结案12起,罚款总额111.84万元

(四)自评质量。

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分得分93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预算绩效工作专业性较强,而财务室工作较为繁杂,人员紧缺,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较为常见,虽能保障绩效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培训指导,与现有财务制度有关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预算绩效评目标制定工作有待进一步健全。在年初预算申报工作中还未完全从项目立项、资金运用、进度计划、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等方面将各个绩效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故而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能完全注重对预算绩效运行情况实施全目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从而有效跟踪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2022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绩效自评报告

一、

(一)2021年至2022年期间,本方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及执行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按照《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禁止事项、管理和监督事项开展落实,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专款专用管理。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我局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上,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

(二)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

2022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自评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任务,组建评组。制定评价方案,收集项目单位基础资料,赴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调研,查阅资料、开展座谈等。汇总分析后,形成绩效评报告。

2.自评方法

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项目的评方法,综合分析各类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作出评价

3.方式

项目通过现场踏勘、与单位相关人员座谈、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分析整理历史财务数据,并在此基础上评因客观条件变化带来的各项变化等情况。

二、本方向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我县共计完成11台电梯增设,按眉山市统一补助标准15万元/台,共需补助资金165万元。

2.资金到位。上级部门已到位资金1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8万元。

3.本方向补贴专项资金使用。2020年我县完成11台电梯,共需补贴资金42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0万元,已全部足额发放业主;2022年上级第一批次补助资金175万元,已先行补助部分业主。

(二)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纳入局财务进行统一管理,专门设置项目管理财务科目,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眉山市制定电梯增设服务手册,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中利益平衡这一难点和痛点,以党建为引领,组建部门、街道、社区共同参加的共产党员服务队,及时为业主提供政策解读、工作咨询,协调处理矛盾纠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搭建协调沟通平台,与小区业主共同协商,打消顾虑,化解心结。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评价申报(计划)内容相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1至2022年洪雅县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63台,2021年28台电梯上级补助资金和我县财政配套资金均已到位,并足额发放业主。2022年35台电梯,上级补助第一次批次175万元已全部补助业主,剩余为补助部分待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后进行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完善了既有住宅居住使用功能,提高了既有住宅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大幅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至2022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向资金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目前正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322T00000029739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

主管部门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2020年11台2021年度46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

完成2020年11台2021年度46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2020年11台2021年度46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得分

总额

38

213

38

10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增设电梯数量

46

100

15

15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12月底前完成

1

1

10

10

成本指标

电梯补助标准

15

万元/个

15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期限

20

25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5

%

96

10

10

合计

100

90

 

附件3

2021旱厕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改善我县城区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县城建设,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洪川镇、将军镇、止戈镇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建成区范围的旱厕改造,为旱厕改造的实施主体,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创卫旱厕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2.按照《关于印发19个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创卫会议精神,乡镇负责落实旱厕改造,县住建局负责落实改造资金。

3.按照《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禁止事项、管理和监督事项开展落实,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4.资金分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对应支持方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法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实施内容:对洪雅县城规划区内存在的旱厕进行改造。

2.制定《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洪雅县城市建成区旱厕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造范围,改造标准,实施主体和完成时限等。

3.申报旱厕改造资金,必须是建成区域内的社区居民或农户,厕所是旱厕,并由个人申请,乡镇审批同意,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改造的可申报旱厕改造奖补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为县级财政资金,县住建局按照程序上报。

2.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完成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183.48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拨付资金。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实施中县住建局、县创卫办等部门联合进行检查指导,完工后通过村社、乡镇、部门等层层验收。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旱厕改造实施方案当中的要求进行实施,由村社乡镇部门等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县住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和进度监督,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旱厕改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共完成493户的旱厕改造,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均将旱厕改造为卫生厕所,在2022年12月全部完成了改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旱厕改造项目改善了我县城区人居环境,更好的保护了生态环境,改造对象均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工程中有序推进,项目单位实施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资金拨付及时。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322T000004819123-2021年旱厕改造补助

主管部门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共完成旱厕改造493户。

完成493户的旱厕改造,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均将旱厕改造为卫生厕所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493户的旱厕改造,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均将旱厕改造为卫生厕所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得分

总额

223.2

198.13

198.13

10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户数

493

493

15

15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12月底完成补助发放

1

1

10

10

成本指标

户均补助标准

4500

元/户

10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影响期限

10

15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0

%

92

10

10

合计

100

90

 

附件4

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共到位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12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中省补助资金596万元,租赁补贴资金16万元。

二、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1. 认真做好资金申请。已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专项资金申请资料。

2. 及时下达资金。财政在收到上级下达中央、省专项资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下达到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

3.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一是按照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文件,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按照县实际明确当年老旧小区资金二次分配方案,细化每个小区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三是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全过程监控。

三、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共收入612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中省补助资金596万元,租赁补贴16万元。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共支出612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中省补助资金596万元,租赁补贴16万元。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的规定,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由业主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四、项目建设情况

(一)2022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采用EPC模式,将洪雅县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与洪雅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进行打捆招标。项目已于20226月全面开工建设,已于202212月完成建设,完成投资3999万元。

(二)2022年我县共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0户,发放率100%,发放金额16万元。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快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二是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的统计发放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发放工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322T000005423885-保障性安居工程

主管部门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发放租赁补贴发放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3999万元;共计发放租赁补贴110户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3999万元;共计发放租赁补贴110户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得分

总额

652.00

1,918.70

1,914.70

99.79%

10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得分




数量指标

完成租赁补贴发放户数

110

110

2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

%

100

1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

1

%

100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80

%

80

1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85

15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控制

≤837

837

万元

837

15

合计

100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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