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决算编制说明 | |||||||||||||||||||||||||||||||||||||||||||||||||||||||||||||||||||||||||||||||||||||||||||||||||||||||||||||||||||||||||||||||||||||||||||||||||||||||||||||||||||||||||||||||||||||||||||||||||||||||||||||||||||||||||||||||||||||||||||||||||||||||||||||||||||||||||||||||||||||||||||||||||||||||||||||||||||||||||||||||||||||||||||||||||||||||||||||||||||||||||||||||||||||||||||||||||||||||||||||||||||||
2020-10-2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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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3 第四部分附件........................................ 37 附件1............................................ 37 附件2............................................ 43 附件3............................................ 47 附件4............................................ 54 附件5............................................ 64 第五部分附表........................................ 7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0 二、收入总表...................................... 70 三、支出总表...................................... 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7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省级地质灾害综防体系的工程治理工作,指导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开展相关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4.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5.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依法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洪雅县林业局。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贯彻实施省、市有关行政审批精简下放的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0.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 保资源。一是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2.4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5万公顷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全年采矿权变更2宗。三是做好全县地材保障工作,公开拍卖了2宗页岩矿采矿权,1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收取矿业权出让收益880万元。四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完成执法监察5项专项行动。制止盗采砂石(页岩)5起,制止违法建设(私搭乱建)60余起,作出行政处罚5起,追缴罚款324.8万元。 2. 保民生。一是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4处、避险搬迁10户,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7000余条,开展主动避让48户147人。二是柳江镇杨村村“双挂钩”项目已完工,实际归还挂钩周转指标433.47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指标378.88亩,安置农户247户715人;三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发现违法占地行为2宗,制止违法占地行为2宗;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答复90余人次;办结信访案件11件。 3. 保发展。一是完成土地收益16.85亿元,完成县政府下达全年土地收益目标任务15亿元的112%。二是取得土地批文5个,面积2367.62亩,完成省市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750亩目标任务的315%。三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3853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245件。四是完成2800亩集体土地征收。五是顺利开展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六是开展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经自然资源部核查,差错率为0.12%,调查质量居全省中上水平。 4. 促建设。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编制完成和批准实施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已完成《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组织召开规委会议4次,审定议题56项,通报3项;四是项目规划核实共计21个,颁发规划核实合格证21份;五是办理35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3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5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6件用地预审;49件用地核查,45个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5.土储发债有规范。发行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万元,并对债券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对资金使用认真审查,确保债券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6.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连续11年“零伤亡”。 7.城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洪雅县城市房地产开发中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组”工作,积极协调税务、住建部门及项目开发商,解决多年的办证难问题,处理城市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办证1100宗。 8.协助没收及拆除丁庆龙违法建筑,占地面积272m2;完成“大棚房”专项行动,拆除及完善手续违法占地43.44亩;完成违建别墅专项行动;完成“散乱污”专项行动。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6011.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89.57万元,增长45.65%。主要变动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入我局,人员增加24人,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60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9.88万元,占5.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51.72万元,占94.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60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55万元,占2.39%;项目支出64436.05万元,占97.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011.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689.57万元,增长45.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入我局,人员增加24人,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5.17万元,增长26.9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入我局,人员增加24人,人员支出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2万元,占3.66%;卫生健康(类)支出47.18万元,占1.33%;住房保障(类)支出131.3万元,占3.67%;节能环保(类)支出29.73万元,占0.84%;城乡社区(类)支出23万元,占0.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99.95万元,占58.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98.52万元,占30.86%。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5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96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15.6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决算100%;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决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09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61.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38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9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土地资源调查(项):支出决算为332.16万元,完成预算100%;自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6.31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调查(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土整治(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土地资源储备(项):支出决算为5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9.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3.32万元、津贴补贴66.46万元、奖金180.48万元、伙食补助费5.24万元、绩效工资161.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5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0.62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11万元、住房公积金13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9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9年都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4万元,完成预算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仁寿县农旺镇相关人员到我局交流学习接待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730元;接待省厅、市局到洪雅考察补充耕地项目接待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830元;接待市局到洪雅检查督导征地拆迁工作接待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820元;接待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到洪雅学习考察接待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2760元;接待省“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到洪雅检查接待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2480元;接待市土地储备中心人员到洪雅检查接待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800元;接待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洪雅考察学习接待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2740元;接待2019年第七期专家会专家接待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320元;接待市局到我县开展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接待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2337元;接待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到洪雅检察接待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260元;接待省厅到洪雅指导开展“点状用地”工作接待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650元;接待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到我局交流工作接待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720元;接待2019年第二次城乡规划监督专项检查小组接待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093元;接待省、市领导在洪雅开展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工作接待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2560元;接待省厅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销号实地核查接待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1300元(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2451.72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1万元,比2018年增加219.5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019年,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5万元。主要用于瓦屋山镇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续建项目19万元;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23.4万元;七里坪镇规划“两低两高”优化专项研究项目23.68万元。洪雅县土地变更调查24.5万元;建设用地三级联网审批系统建设项目29.73万元;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和核实整改补划项目29.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洪雅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软件运行维护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与柳江镇两河村、洪江村、中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数4544.63万元,调整预算数660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洪雅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软件运行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89.925万元,执行数为89.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与柳江镇两河村、洪江村、中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全年预算数8068.9465万元,执行数为8068.9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全年预算数15789.5319万元,执行数为15789.53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全年预算数1332.8764万元,执行数为1332.87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洪雅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软件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9.925万元,执行数为89.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的提交,保证能要省厅下发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权籍平台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我县地形复杂,建设用地现状分散,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较多,且各部门数据基础相对薄弱,导致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推进难度大,影响整个工作的如期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请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县工作的指导帮助,确保项目工作尽快完成。 (2)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与柳江镇两河村、洪江村、中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全年预算数8068.9465万元,执行数为8068.9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取得拆旧复垦面积40.6419公顷(609.6284亩),归还挂钩周转指标40.6419公顷(609.6284亩),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547.0470亩。涉及拆旧地块140块、涉及农户317户,931人。农民集中居住区使用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1054公顷(61.5816亩),安置农户321户、人口942人。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太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在完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统筹衔接村民点归并、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以县(市、区)为单位搞好县城、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搞好农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设计部门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搞好新房工程设计。要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好循环。 (3)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全年预算数15789.5319万元,执行数为15789.53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拆旧复垦面积176.9032公顷,归还挂钩周转指标176.9032公顷,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155.3401公顷,涉及拆旧地块974块、涉及农户1561 户,4338 人。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7个,使用挂钩周转指标21.10978公顷。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太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在完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统筹衔接村民点归并、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以县(市、区)为单位搞好县城、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搞好农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设计部门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搞好新房工程设计。要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好循环。 (4)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全年预算数1332.8764万元,执行数为1332.87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拆迁、整理,对拆迁后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并配套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取得复垦面积17.8073公顷(267.1095亩)。发现的主要问题:指标流转范围受限,级差收益得不到显化。除了2015年下达复垦利用指标文件中提到的国家级贫困地区外,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仍然严格限定在县域内流转使用,部分县(市、区)工矿废弃地资源丰富,但受当前挂钩指标流转政策限制,节余指标使用等各项指标制度未正式统一规范,导致政府在推进废弃地复垦过程中指标流转受到束缚,政府经济效益不突出,复垦工作积极性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快出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与增减挂钩相关政策一致的办法规定,又要考虑废弃地复垦利用的差别化情况,推动此项工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5)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434万元,执行数为434万元。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包含的2处工程治理和1处自动化监测项目。治理工程保护财产1040万元;有效核减灾害点数量2处;治理工程保护人数125人,工程完成率均为100%,并达到行业验收标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洪雅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软件运行维护项目,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与柳江镇两河村、洪江村、中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洪雅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软件运行维护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与柳江镇两河村、洪江村、中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4),《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5)。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信息建设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蝗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土地资源调查(项):指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指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自然资源调查(项):指自然资源调查工作支出;国土整治(项):指自然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茁;土地资源储备(项):指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机构9个,分别为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洪雅县土地储备中心,洪雅县乡镇国土管理所,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洪雅县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洪雅县规划设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自然资源管理 (三)人员概况。 2019年度全局97人,公务员7人,参公15人,事业人员7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4544.63万元,调整预算66011.6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74.72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9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8.52万元。 基本支出1566.22万元,项目支出64445.3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601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74.72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9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8.52万元。 基本支出1566.22万元,项目支出64445.3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从整体上看,2019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土地收储、用地报批、土地调查、土地整理。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合理控制成本,“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得当。2019年度我局无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无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 保资源。一是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2.4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5万公顷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全年采矿权变更2宗。三是做好全县地材保障工作,公开拍卖了2宗页岩矿采矿权,1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收取矿业权出让收益880万元。四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完成执法监察5项专项行动。制止盗采砂石(页岩)5起,制止违法建设(私搭乱建)60余起,作出行政处罚5起,追缴罚款324.8万元。 2. 保民生。一是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4处、避险搬迁10户,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7000余条,开展主动避让48户147人。二是柳江镇杨村村“双挂钩”项目已完工,实际归还挂钩周转指标433.47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指标378.88亩,安置农户247户715人;三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发现违法占地行为2宗,制止违法占地行为2宗;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答复90余人次;办结信访案件11件。 3. 保发展。一是完成土地收益16.85亿元,完成县政府下达全年土地收益目标任务15亿元的112%。二是取得土地批文5个,面积2367.62亩,完成省市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750亩目标任务的315%。三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3853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245件。四是完成2800亩集体土地征收。五是顺利开展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六是开展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经自然资源部核查,差错率为0.12%,调查质量居全省中上水平。 4. 促建设。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编制完成和批准实施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已完成《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组织召开规委会议4次,审定议题56项,通报3项;四是项目规划核实共计21个,颁发规划核实合格证21份;五是办理35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3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5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6件用地预审;49件用地核查,45个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5. 土储发债有规范。发行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万元,并对债券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对资金使用认真审查,确保债券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6.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连续11年“零伤亡”。 7. 城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洪雅县城市房地产开发中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组”工作,积极协调税务、住建部门及项目开发商,解决多年的办证难问题,处理城市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办证1100宗。 8. 协助没收及拆除丁庆龙违法建筑,占地面积272m2;完成“大棚房”专项行动,拆除及完善手续违法占地43.44亩;完成违建别墅专项行动;完成“散乱污”专项行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预算绩效工作专业性较强,而财务室工作较为繁杂,人员紧缺,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较为常见,虽能保障绩效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培训指导,与现有财务制度有关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预算绩效评目标制定工作有待进一步健全。在年初预算申报工作中还未完全从项目立项、资金运用、进度计划、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等方面将各个绩效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故而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能完全注重对预算绩效运行情况实施全目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从而有效跟踪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不动产数据整合及软件运行维护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对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0.6万宗进行实地测绘,7万宗土地数据进行整合挂接,14万宗房产数据进行整合挂接形成电子化档案,达到向市级、省级数据汇交,借助省厅发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权籍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标准数据库,满足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 2.该项目通过政府公开采购程序,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照项目进度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划拨资金。 4.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信息平台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内容: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工作。对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0.6万宗进行实地测绘,7万宗土地数据进行整合挂接,14万宗房产数据进行整合挂接形成电子化档案,达到向市级、省级数据汇交,借助省厅发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权籍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标准数据库,满足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 2.项目合同金额702.709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投入了相应的人员、设备,支付合同总价的30%;待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平台成功运行,正式从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项目,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的35%;剩余合同总则价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入库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资金安排符合工作量需求,有利于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目前已完成项目外业测绘和内业匹配对接,正在进行数据整合关联入库,项目已完成投入成本的80%以上,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8%,初步建立起了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平台,为今后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2019年年初预算资金89.925万元,1月申报89.925万元,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2019年年初预算资金89.92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12月,本年度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89.925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2019年支出89.925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雅县不动产数据整合及软件运行维护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按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检查、监督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指派专人管理,财务室负责资金管理。成立以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和财务室人员为主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积极配合、能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务室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项目外业测绘和内业匹配对接,正在进行数据整合关联入库,项目已完成投入成本的80%以上。 (二)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8%,初步建立起了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平台,为今后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洪雅县不动产数据整合及软件运行维护项目对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0.6万宗进行实地测绘,7万宗土地数据进行整合挂接,14万宗房产数据进行整合挂接形成电子化档案,达到向市级、省级数据汇交,借助省厅发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权籍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标准数据库,满足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县地形复杂,建设用地现状分散,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较多,且各部门数据基础相对薄弱,导致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推进难度大,影响整个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相关建议。 1.请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县工作的指导帮助,确保项目工作尽快完成。 2.请县财政加强对项目工作经费的支持,及时拨付项目经费。
附件3
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与柳江镇两河村、洪江村、中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工程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8〕61号),批准归还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547.0470亩。 2.根据四川金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洪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在项目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以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面积为准,按29.5万元/亩的价格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 3.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照项目进度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划拨资金。 4.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回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归还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547.0470亩。 2.申请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为49.4667公顷(742.0000亩),拆迁图斑116个,拆迁农户491户1424人。规划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1个,位于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1组、2组内,占地总面积109.4249亩,使用挂钩周转指标80.3994亩,集中居住503户1459人,人均综合占地50平方米。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金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洪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在项目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以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面积为准,按29.5万元/亩的价格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2017年3月20日,项目工程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8〕61号),批准归还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547.0470亩,需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共计16137.88万元。截止2019年12月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6137.886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2018年年初预算8068.94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资金8068.946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6137.8865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6137.8865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回购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与柳江镇两河村、洪江村、中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申报立项,制定政策。首先是将拆旧区内有意向参与的农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收集资料、对农户宅基地进行测绘等大量的前期工作,然后编制资料申请立项;第二待省厅下发立项批复后,县政府制定出了项目的实施方案,健全责任追究、奖励政策等相关机制,确保项目整体统筹推进。 2、学习政策,做好宣传。一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全县挂钩项目动员会,涉及项目实施的乡镇再组织整个项目区的村两委、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政策和实施流程的学习。二是组织村民外出参观学习其他区县实施的挂钩项目,让村民更直观的了解什么是双挂钩项目。三是组织召开项目区全体村民动员大会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解答老百姓的疑虑。四是定期分组逐户召开村民宣传动员会。在项目区内对参与农户做到了宣传到户,到人。 3、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在征求村民意见选定集中居住区位置后,启动征地、地勘、测绘、设计等工程修建方面的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形成了“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4、维护利益、不留隐患。在挂钩项目实施工作中,始终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是否满意和拥护,作为衡量这项工作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做到实施前群众乐意,实施后群众满意。积极落实农户过渡期间农户搭建过渡房、过渡补偿费等工作,确保农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力保该项目和谐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积极配合、能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务室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2月,经省厅终验合格。项目实施后,完成拆旧复垦面积40.6419公顷(609.6284亩),归还挂钩周转指标40.6419公顷(609.6284亩),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547.0470亩。涉及拆旧地块140块、涉及农户317户,931人。农民集中居住区使用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1054公顷(61.5816亩),安置农户321户、人口942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农村建设布局由自然型态向规划型态转变,农村土地利用由闲置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城乡分割分治的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互补互动转变,农民观念由“要我拆”向“我要拆”转变。农民从原有的一户一院到公寓式住房,从平房发展到楼房,从单一建筑发展成成片小区,高标准的农民住宅改善了民生,节约了土地,保障了发展,保护了红线。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设,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一是增加了耕地面积。居民点拆旧复垦为标准农田,增加了耕地面积。二是提高了农民收入。通过拆旧复垦,复垦耕地与周边土地连片成方,有利于推广新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促进了农村产业全面发展,大大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三是优化了农村建设布局。有效解决了村庄布局零散、基础设施配套难、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促进了各种资源要素聚集。四是推进了公共资源均衡化。通过拆旧建新,配套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物业化管理,农村生活环境和质量逐步接近城市水准,农民群众逐步过上了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完成拆旧复垦面积40.6419公顷(609.6284亩),归还挂钩周转指标40.6419公顷(609.6284亩),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547.0470亩。涉及拆旧地块140块、涉及农户317户,931人。农民集中居住区使用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1054公顷(61.5816亩),安置农户321户、人口942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太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 (三)相关建议。 要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在完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统筹衔接村民点归并、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以县(市、区)为单位搞好县城、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搞好农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设计部门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搞好新房工程设计。要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好循环。
附件4
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2019年,东岳镇八面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伏钟村、中保镇合江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清凉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新安村“双挂钩”项目;中保镇茨秋村、踏水村“双挂钩”项目等5个项目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9〕43、44、45、46、47号),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1951.2225亩,柳江镇杨村村“双挂钩项目”于2019年11月完成县级验收,预计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378.8794亩。 2.根据四川金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洪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在项目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以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面积为准,按29.5万元/亩的价格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 3.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照项目进度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划拨资金。 4.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回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归还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2330.1019亩。 2.八面项目复垦规划地块128个,复垦面积49.4059公顷(741.0882亩),搬迁农户436户1260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96.3745亩,安置农户444户1285人(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原有住户8户25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4059公顷(741.0882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5.5433公顷(83.1499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3.7959公顷(656.9383亩);伏钟、合江项目复垦规划地块223个,复垦面积49.9049公顷(748.5732亩),搬迁农户588户1687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2个,总面积133.0499亩,安置农户618户1774人(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原有住户30户87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9049公顷(748.5732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6.0649公顷(90.9727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3.7600公顷(656.4005亩);茨秋、踏水项目复垦规划地块256个,复垦面积49.6886公顷(745.3286亩),搬迁农户613户、1709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134.1743亩,安置农户641户1789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原有住户28户80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6886公顷(745.3286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6.5789公顷(98.6841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3.0297公顷(645.4445亩);新安项目复垦规划地块172个,复垦面积47.0669公顷(706.0042亩),搬迁农户534户1580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126.7499亩,安置农户565户1690人(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原有住户31户110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7.0669公顷(706.0042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6045公顷(69.0685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2.3824公顷(635.7357亩);清凉项目复垦规划地块167个,复垦面积49.8200公顷(747.3000亩),搬迁农户613户1670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140.9999亩,安置农户613户1670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8200公顷(747.3000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2.4783公顷(37.1743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7.2617公顷(708.9257亩);杨村项目复垦规划地块154个,复垦面积49.6000公顷(744.0000亩),搬迁农户515户1492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113.3999亩,安置农户520户1512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原有住户5户20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6000公顷(744.0000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6.3374公顷(95.0605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3.1959公顷(647.9395亩)。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县财政,项目资金拨付依据为:根据四川金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洪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在项目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以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面积为准,按29.5万元/亩的价格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2019年,东岳镇八面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伏钟村、中保镇合江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清凉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新安村“双挂钩”项目;中保镇茨秋村、踏水村“双挂钩”项目等5个项目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9〕43、44、45、46、47号),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1951.2225亩,需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共计57561.06万元。柳江镇杨村村“双挂钩项目”于2019年11月完成县级验收,预计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378.8794亩,预计需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11176.94万元。截止2019年12月项目资金到位,共计21789.531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2018年年初预算6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资金15789.5319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21789.5319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该项目资金支出21789.5319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回购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申报立项,制定政策。首先是将拆旧区内有意向参与的农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收集资料、对农户宅基地进行测绘等大量的前期工作,然后编制资料申请立项;第二待省厅下发立项批复后,县政府制定出了项目的实施方案,健全责任追究、奖励政策等相关机制,确保项目整体统筹推进。 2、学习政策,做好宣传。一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全县挂钩项目动员会,涉及项目实施的乡镇再组织整个项目区的村两委、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政策和实施流程的学习。二是组织村民外出参观学习其他区县实施的挂钩项目,让村民更直观的了解什么是双挂钩项目。三是组织召开项目区全体村民动员大会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解答老百姓的疑虑。四是定期分组逐户召开村民宣传动员会。在项目区内对参与农户做到了宣传到户,到人。 3、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在征求村民意见选定集中居住区位置后,启动征地、地勘、测绘、设计等工程修建方面的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形成了“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4、维护利益、不留隐患。在挂钩项目实施工作中,始终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是否满意和拥护,作为衡量这项工作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做到实施前群众乐意,实施后群众满意。积极落实农户过渡期间农户搭建过渡房、过渡补偿费等工作,确保农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力保该项目和谐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积极配合、能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务室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1月,5个项目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9〕43、44、45、46、47号)。项目实施后,完成拆旧复垦面积148.0052公顷(2220.078亩),归还挂钩周转指标148.00052公顷(2220.0078亩),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1951.2225亩,涉及拆旧地块827块、涉及农户1314户,3623人。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4个,使用挂钩周转指标263.0562亩。柳江镇杨村村双挂钩项目于2019年11月通过县级验收。项目实施后,完成拆旧复垦面积28.8980公顷(433.47亩),归还挂钩周转指标复垦面积28.8980公顷(433.47亩),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25.2586公顷(378.8794亩),涉及拆旧地块147块、涉及247户715人(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原有住户1户1人)。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3个,使用挂钩周转指标3.5727公顷(53.5907亩)。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农村建设布局由自然型态向规划型态转变,农村土地利用由闲置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城乡分割分治的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互补互动转变,农民观念由“要我拆”向“我要拆”转变。农民从原有的一户一院到公寓式住房,从平房发展到楼房,从单一建筑发展成成片小区,高标准的农民住宅改善了民生,节约了土地,保障了发展,保护了红线。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设,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一是增加了耕地面积。居民点拆旧复垦为标准农田,增加了耕地面积。二是提高了农民收入。通过拆旧复垦,复垦耕地与周边土地连片成方,有利于推广新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促进了农村产业全面发展,大大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三是优化了农村建设布局。有效解决了村庄布局零散、基础设施配套难、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促进了各种资源要素聚集。四是推进了公共资源均衡化。通过拆旧建新,配套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物业化管理,农村生活环境和质量逐步接近城市水准,农民群众逐步过上了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完成拆旧复垦面积176.9032公顷(2653.548亩),归还挂钩周转指标176.9032公顷(2563.548亩),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2330.1019亩。涉及拆旧地块974块、涉及农户1561户,4338人。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7个,使用挂钩周转指标316.6469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太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 (三)相关建议。 要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在完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统筹衔接村民点归并、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以县(市、区)为单位搞好县城、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搞好农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设计部门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搞好新房工程设计。要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好循环。
附件5
洪雅县余坪镇等14个乡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拆迁、整理,对拆迁后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并配套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该项目复垦面积17.8073公顷(267.1095亩)。 2.我县“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等14个乡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是经我县人民政府以洪府函〔2015〕186号批准立项。项目资金申请于2018年12月报县政府批准,批准资金1332.8764万元。 3.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照项目进度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划拨资金。 4.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回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拆迁、整理,对拆迁后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并配套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该项目复垦面积17.8073公顷(267.1095亩)。 2.我县于2013年5月通过招商的形式确定四川新业城乡统筹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投资人,并签订《洪雅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15年12月9日经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2015年12月24日经县政府(洪府函〔2015〕186号)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项目拆旧复垦工作于2018年8月开始, 2018年10月底完工,并于11月30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获得验收合格证(眉国土资工矿验【2018】11号),获得指标17.8073公顷(267.1095亩)。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县政府与四川新业城乡统筹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洪雅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竣工验收并取得《项目区验收证书》之后,按固定包干综合单价为4.99万元/亩的价格在60日内以证书载明面积为准结算一次性支付指标合作价款。”故县财政共需支付指标合作价款1332.876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 2019年年初预算资金1332.8764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332.8764万元。 3.资金使用。2019年1月11日支付500万元,2019年1月31日支付400万元,2019年3月14日代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3.4万元,2019年6月25日代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2.0911万元,剩余款项472.3853万元,因公司自身原因暂未支付,主要用于:项目指标回购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雅县余坪镇等14个乡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县于2013年5月通过招商的形式确定四川新业城乡统筹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投资人,并签订《洪雅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15年12月9日经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2015年12月24日经县政府(洪府函〔2015〕186号)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项目拆旧复垦工作于2018年8月开始, 2018年10月底完工,并于11月30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获得验收合格证(眉国土资工矿验【2018】11号),获得指标17.8073公顷(267.1095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积极配合、能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务室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拆旧复垦工作于2018年8月开始, 2018年10月底完工,2018年11月30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获得验收合格证(眉国土资工矿验【2018】11号),获得指标17.8073公顷(267.1095亩)。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拆迁、整理,对拆迁后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并配套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眉山市洪雅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5-2017年)》,通过对工矿废弃地进行治理利用,逐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拓展洪雅县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空间。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有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拆旧复垦工作于2018年8月开始, 2018年10月底完工,2018年11月30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获得验收合格证(眉国土资工矿验【2018】11号),获得指标17.8073公顷(267.1095亩)。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拆迁、整理,对拆迁后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并配套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指标流转范围受限,级差收益得不到显化。除了2015年下达复垦利用指标文件中提到的国家级贫困地区外,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仍然严格限定在县域内流转使用,部分县(市、区)工矿废弃地资源丰富,但受当前挂钩指标流转政策限制,节余指标使用等各项指标制度未正式统一规范,导致政府在推进废弃地复垦过程中指标流转受到束缚,政府经济效益不突出,复垦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相关建议。 尽快出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与增减挂钩相关政策一致的办法规定,又要考虑废弃地复垦利用的差别化情况,推动此项工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附件6
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开展1处自动化监测任务,共下达资金30万元;2处工程治理,共下达资金404万元。资金共计434万元。本批次项目资金系省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落实专人跟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均由局财务股专人拨付,保证专款专用,建立资金拨付明细台账,使用透明公开。 (二)项目绩效目标 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包含的2处工程治理和1处自动化监测项目。治理工程保护财产1040万元;有效核减灾害点数量2处;治理工程保护人数125人,工程完成率均为100%,并达到行业验收标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项目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属于省级地质灾害项目专项资金,共计434万元。 其中2处工程治理项目匹配404万元。包含张坪崩塌治理工程项目254万元;截水沟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150万元。 1处自动化监测项目匹配30万元。包含庙子山滑坡自动化监测项目3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项目到位资金434万元,已支付43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施工费尾款、运行监测、工程审计等费用。 (三)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透明公开,专款专用;所有项目均经过专家验收后按照项目完成进度予以资金拨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均按照要求进行核算和审计。 三、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积极配合、能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二)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务室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包含的2处工程治理和1处自动化监测项目。工程完成率均达到100%,并达到行业验收标准。有效核减了灾害点数量2处、有效保护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25人,有效保护了财产1040万元。达到人民群众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洪雅县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包含的2处工程治理和1处自动化监测项目已全面完成,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获得验收批复。 为切实保障人民利益,我局针对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跟进,确保任务目标在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因我县地域面积广阔,山高、坡陡。重大工程治理项目隐患点工程作业面施工难度较大,大型机械难以进入,大多由人工进行,项目进度滞后;在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一定缺口,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实现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良性循环。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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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0101自然资源局(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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