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决算编制说明 | |||||||||||||||||||||||||||||||||||||||||||||||||||||||||||||||||||||||||||||||||||||||||||||||||||||||||||||||||||||||||||||||||||||||||||||||||||||||||||||||||||||||||||||||||||||||||||||||||||||||||||||||||||||||||||||||||||||||||||||||||||||||||||||||||||||||||||||||||||||||||||||||||||||||||||||||||||||||||||||||||||||||||||||||||||||||||||||||||||||||||||||||||||||||||||||||||
2021-09-2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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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四川省洪雅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36 第四部分附件........................................ 40 附件1............................................ 40 附件2............................................ 45 附件3............................................ 50 附件4............................................ 52 附件5............................................ 57 附件6............................................ 62 第五部分附表........................................ 7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1 二、收入总表...................................... 71 三、支出总表...................................... 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7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省级地质灾害综防体系的工程治理工作,指导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开展相关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4.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5.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依法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洪雅县林业局。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贯彻实施省、市有关行政审批精简下放的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0.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保要素促发展。一是保项目用地。全年争取用地指标3421亩(含独立选址七里坪农村公路项目326.8亩),保证全县重点项目用地。积极组件上报瓦屋山镇自新村和七里坪镇农安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面积167.86亩,保障瓦屋山镇自新村乡村酒店、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需求。二是推项目实施。实施余坪镇黄里村、安溪村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工程投资972万元,预计新增耕地627.72亩。完成柳江镇杨村村“双挂钩”项目,安置拆迁农户256户817人,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约417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指标约364亩。三是抓项目规划。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双评价”分析,“三线”“三区”评估。围绕“洪柳新区”建设,科学研究指标配置,为全县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2.挖潜量促增收。一是做好土地出让。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渠道宣传拟出让地块,让“净地”变“竞地”,截至目前共完成土地出让收益12亿元。二是用好砂石资源。对江南片区6宗130.29万方、湿地公园419.3万方和县经济开发区93.25万方砂石资源储量进行了勘查,按照《洪雅县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移交县国资中心组织拍卖,实现收益2.08亿元。 3.攻难题惠民生。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全覆盖、零死角开展违建别墅清查工作,查处4处,占地16.87亩,建筑面积7147.8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严管重罚各类违建行为,行政处罚违法案件80余起,罚没款40余万元。二是化解遗留问题。积极参与城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协调处,启动钻石广场、兴欣苑、张花园大市场等项目的产权分割登记,共完成办证5395户。三是加快土地征收。完成瓦屋山片区、东岳尖峰岭、洪川镇公墓、止戈五龙村、将军杨场社区等项目约1000亩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搬迁农户224户603人,拆迁房屋面积约10.47万平方米。 4.抓安全保稳定。一是严防地质灾害。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五个一”工作,扎实做好汛前排查,通过排查核定县域内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283处,其中滑坡158处,崩塌53处,不稳定斜坡66处,地面塌陷1处,泥石流5处,完成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安置工作等。二是抓好矿山安全。开展矿山巡查9次,建立巡查台账,确保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全年矿山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2020年度收、支总计49722.1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289.48万元,下降24.68%。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972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2.72万元,占8.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99.4万元,占9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97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88万元,占2.83%;项目支出48317.24万元,占97.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722.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89.48万元,下降24.68%。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2.84万元,增长13%。主要变动原因是省级补助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增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类)支出0.17万元,占0.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06万元,占2.91%;卫生健康(类)支出68.91万元,占1.713%;农林水(类)支出10.17万元,占0.25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89.71万元,占49.462%;住房保障(类)支出145.86万元,占3.6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90.84万元,占42.032%。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22.72,完成预算100%。其中: 1.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8.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62.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7.89万元,完成预算100%;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完成预算100%;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6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69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92万元、津贴补贴70.21万元、奖金189.7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88.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7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8.99万元、生活补助3.77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1万元、住房公积金145.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21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6万元、印刷费2.8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4.72万元、邮电费14.5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8.72万元、差旅费74.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劳务费37.58万元、委托业务费0.26万元、工会经费3.76万元、福利费19.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6.5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减少,业务接待减少。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9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9年都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完成预算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38万元,下降37.87%。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减少,业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到洪雅检查“大棚房”及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接待6人(不包括陪同人员),620元;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我局学习考察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接待7人(不包括陪同人员),680元;眉山市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到我县开展2019年下半年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接待12人(不包括陪同人员),1200元;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到我县督导规划工作接待8人(不包括陪同人员),800元;市防汛减灾督导组到我县督导2020年市级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接待4人(不包括陪同人员),400元;省防汛减灾督导组到我县督导2020年省级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接待16人(不包括陪同人员),1520元;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到我局检查工程招投标领域空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接待12人(不包括陪同人员),1249元;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到我局学习土地储备工作接待6人(不包括陪同人员),600元;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到我局张真铭同志政治考察接待3人(不包括陪同人员),300元;省自然资源厅到我县调研专项资金及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系统接待11人,1100元;自然资源部到我县调研增减挂钩实施情况接待13人(不包括陪同人员),1350元;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到我县调研大熊猫国家公园确权登记工作接待4人(不包括陪同人员),540元;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我局学习通用机场选址工作接待4人(不包括陪同人员),540人;省市领导对七里坪舆情指导工作接待16人(不包括陪同人员),1680元。(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699.4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19万元,比2019年减少190.91万元,下降47.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6.2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9.90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6.35万元。主要用于2019第三批2处治理工程和2020第一批3处治理工程监理27.3万元;洪雅县柳江镇鲜沟村8组截水沟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88.5万元;洪雅县柳江镇凤凰村2组张坪崩塌治理工程245.0403万元;洪雅县洪川镇黄村村9组李山滑坡治理工程43.496万元;洪雅县瓦屋山镇射亭村5组金花桥至古佛坪右线K20+800公路外侧滑坡治理工程71.866万元;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4组周宗文房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71.0031万元;洪雅县洪川镇桐梓岗村9组庙子山滑坡自动化监测项目22.39万元;洪雅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54.2万元;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项目13.45万元;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19.47万元;解决洪雅县2020至2022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020年度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项目75.8万元;土地评估项目49万元;安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项目155.8万元;洪雅县土地整理项目田坎补充调查项目25.28万元;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督导工作44.75万元;2019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林地调查设计服务77.6万元;《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编制750万元;洪雅县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项目269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林地调查设计服务费;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缴纳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不动产数据整合及机房建设项目;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至2035)》编制费用;编制全县村规划项目;洪雅县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项目;缴纳2019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缴纳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缴纳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退仁寿多转土地指标购买款;缴纳洪雅县2018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等三个批次耕地占用税;2019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等4个批次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2020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款;洪川镇文塘社区5组(原文塘村5组)、文塘社区6组(原文塘村6组)、文塘社区集体土地征收相关经费;周林、张友胜位于青衣江桥桥头两宗国有土地补偿款;槽渔滩镇玉岚村、徐嘴村、龙溪村征地搬迁相关经费;东岳镇桥口村严山、李湾房屋搬迁经费;洪雅县余坪镇黄里村、安溪村土地整理项目(扶贫);洪雅县东岳镇八面村等5个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回购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28668.99万元,调整预算4972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020年度我局无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无财政拨款结余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洪雅县城市新区、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全年预算数61.84万元,执行数为6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服务项目全年预算数77.6万元,执行数为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427.84万元,执行数为42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项目全年预算数561万元,执行数为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702万元,执行数为7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洪雅县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全年预算数18934.5593万元,执行数为18934.5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全年预算数54.6万元,执行数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洪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全年预算数359.2万元,执行数为35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到2035)编制项目全年预算数239.39193万元,执行数为239.39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洪雅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全年预算数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洪雅县余坪镇黄里村、安溪村土地整理项目全年预算数800万元,执行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全年预算数47.7万元,执行数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2019年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服务项目”“洪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洪雅县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7万元,执行数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主要包括形成村庄国土空间一张“底图”、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实现新形势下的村庄规划内容逐渐向全域化、全要素、全过程的思路转变,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发现的主要问题:村级建制调整后,缺乏最新村级行政界线;部分永久基本农田为划定不实;部分茶园、林地、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宅基地腾退难度大,产业项目落地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三调”数据提供的行政区边界,扣除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进行编制;针对部分永久基本农田为划定不实,对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对涉及到基本农田的林地进行复耕;结合村内实际、对永久基本农田下未破坏耕地层的园地进行保留;村上摸底落实村民意愿,对项目进行分期实施规划。 (2)2019年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6万元,执行数为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的编制等,该项工作为组件申领土地手续的前置重要程序之一。该项目目标量化指标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指定工作,并取得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该项工作及时的完成已完善了我县组件申领土地手续的前置程序,及时申领了我县剩余土地报批指标,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百日攻坚”任务,实现了我县近两年城市发展的用地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洪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9.2万元,执行数为35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查清我县所有土地利用现状,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详实准确的全县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项目实施计划进度为2017年10月8日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20年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4)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6万元,执行数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117个控制点的布点、地桩埋设和坐标转换工作,并通过省质检中心质量成果检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总工期45天,签订合同后5日内进场, 30天内完成控制点布设和埋桩工作,35天内完成成果坐标转换工作,45天内完成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因资金问题,本次控制点布设点位较少,部分地区,特别是瓦屋山、七里坪等山区控制点密度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正在编制的《洪雅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进行逐步完善。 (5)洪雅县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934.5593万元,执行数为18934.5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农村建设布局由自然型态向规划型态转变,农村土地利用由闲置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城乡分割分治的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互补互动转变,农民观念由“要我拆”向“我要拆”转变。农民从原有的一户一院到公寓式住房,从平房发展到楼房,从单一建筑发展成成片小区,高标准的农民住宅改善了民生,节约了土地,保障了发展,保护了红线,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太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在完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统筹衔接村民点归并、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以县(市、区)为单位搞好县城、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搞好农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设计部门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搞好新房工程设计。要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好循环。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2019年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服务项目、洪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洪雅县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2019年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洪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4)、《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5)、《洪雅县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10.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项):指其他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土地资源储备(项):指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0年机构9个,分别为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自然资源执法服务中心、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洪雅县乡镇自然资源所、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洪雅县土地储备中心、洪雅县规范矿管资源管理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洪雅县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洪雅县规划设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自然资源管理。 (三)人员概况。 2020年度全局97人,公务员7人,参公15人,事业人员7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28668.99万元,调整预算49722.12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91万元,农林水支出10.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699.4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8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0.84万元。 基本支出1404.88万元,项目支出48317.2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9722.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91万元,农林水支出10.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699.4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8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0.84万元。 基本支出1404.88万元,项目支出48317.2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从整体上看,2020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土地收储、用地报批、土地调查、土地整理。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2020年我局基本支出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合理控制成本,“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得当。2020年度我局无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无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保证项目用地。一是全年争取用地指标3421亩(含独立选址七里坪农村公路项目326.8亩),保证全县重点项目用地。二是积极组件上报瓦屋山镇自新村和七里坪镇农安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面积167.86亩,主要用于保障瓦屋山镇自新村乡村酒店、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等项目。 2.促项目实施。一是实施余坪镇黄里村、安溪村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工程投资972万元,预计新增耕地627.72亩。二是实施柳江镇杨村村“双挂钩”项目,安置拆迁农户256户817人,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约417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指标约364亩。三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五个一”工作,完成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安置工作等。 3.深挖资源储量。对江南片区6宗130.29万方、湿地公园419.3万方和县经济开发区93.25万方砂石资源储量进行了勘查,按照《洪雅县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移交县国资中心组织拍卖,实现收益2.08亿元。 4.抓项目规划。一是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双评价”分析,“三线”“三区”评估,二是围绕洪柳新区落地,研究指标配置,为全县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5.土地出让。一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渠道宣传拟出让地块,让“净地”变“竞地”,截至目前共完成土地出让收益15.4亿元。 6.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自然资源专项行动,清查全县违建别墅4处,占地16.87亩,建筑面积7147.8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处罚长江经济带小水站非法占地80起,并配合完善土地预审手续。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问题图斑975个,占耕地1677.64亩。二是行政处罚违法案件80余起,罚没款40余万元。 7.积极参与城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协调、处置。经过努力,已启动钻石广场、兴欣苑、张花园大市场等项目的产权分割登记,共完成办证5126户。 8.土地征收。完成瓦屋山片区、东岳尖峰岭、洪川镇公墓、止戈五龙村、将军杨场社区等项目约1000亩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搬迁农户224户603人,拆迁房屋面积约10.47万平方米。 9.扎实做好汛前排查,通过排查核定县域内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283处,其中滑坡158处,崩塌53处,不稳定斜坡66处,地面塌陷1处,泥石流5处。 10.开展矿山巡查9次,建立巡查台账,要求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预算绩效工作专业性较强,而财务室工作较为繁杂,人员紧缺,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较为常见,虽能保障绩效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培训指导,与现有财务制度有关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预算绩效评目标制定工作有待进一步健全。在年初预算申报工作中还未完全从项目立项、资金运用、进度计划、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等方面将各个绩效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故而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能完全注重对预算绩效运行情况实施全目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从而有效跟踪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七里坪镇七里村、花溪镇黄龙村、止戈镇青杠坪村、中保镇平乐村、中山乡前锋村、将军乡伏钟村、瓦屋山镇复兴村、汉王乡建设村八个村被列入《眉山市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先进县(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培育名单》。按照《中共眉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眉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区)、先进乡(镇)、示范村考评标准>的通知》(眉市委农领〔2019〕8号)中“因地制宜制定村庄规划”要求,为充分利用各村庄的特色资源优势,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按照县政府要求,由我局统筹把握做好八个村村规划编制工作。 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县财政,预算资金共计2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次规划主要包括形成村庄国土空间一张“底图”、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 2.通过洪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评审。 3.最终规划成果以国家、省、市最新工作要求为标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政府批准,批准资金2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乙方完成村规划编制并提交甲方,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通过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人民政府相关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完成村规划方案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资金到位。 截至目前,到位资金47.7万元。 3.资金使用。 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7.7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七里坪镇七里村等八个村测绘及规划编制项目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按项目进度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的问题,手续完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基础测量及调查 资料搜集,收集各包所涉及的各个村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情况以及涉及土地利用其他相关资料;依据最初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对项目村进行现状地类补充调查,比例要求l:2000,同时调查农户农业产业、非农业收入、权属变化等;基础分析,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未来村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等形成村规划需要解决的主要 问题和规划方案的目标导向。 (二)重点项目区地形图测量 利用测量手段(网络Rtk、全站仪)完善重点项目区范围线, 按照不低于l:2000测图标准形成工作底图,按照国土三调调查标准规范统一林业、农业、环保、水利等相关业务部门数据。 形成统一坐标系统、统一数据精度、统一数据格式、统一数据统计口径的规划 “ 一张图”。 (三)规模控制与布局安排 落实乡级规划空间管控的任务安排,对村域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实施规模管控。根据上位规划要求,结合村域土地利用功能导向和空间 管控需求,划分村域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明确村域开发保护格局;划定村镇建设边界(包括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各类空间规模和管制措施。其中,建设空间内设置有条件建设区,通过设置“ 弹性 ”空间合理引导村庄建设,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布局。 (四)建设空间安排 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政策和项目,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包括探索多元投资方式,合理确定宅基地用地规模,优化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以人口为基础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交通设施安排,根据交通现状和设施建设情况合理规划对外和内部交通规划。 (五)农业空间安排 依据乡级规划,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定用于农业生产的其他农用地的布局和规模,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制定规划方案。 (六)土地整治 结合土坯房整治(含易地扶贫搬迁,C、D级危房改造)、风貌整治、乡村景观建设及土地整治规划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各类土地整治安排。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9.05)、《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村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按省市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将军镇阳坪村、止戈镇青杠坪村已送市局审查,其余村规划正在编制中。 (二)项目效益情况。 新形势下的村庄规划内容逐渐向全域化、全要素、全过程的思路转变,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实施经过严格评审,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结果与实施规划一致。 附件3 2019年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眉山市2019年征地搬迁“百日攻坚”工作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完成规划剩余指标土地的报批工作。其中,剩余指标中涉及使用林地约60公顷(以委托单位实际勘测林地面积为准),需要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后方能组件申领土地手续。该项工作拟采购一家设计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经咨询县林业局,该项工作服务费用约:80万元。2019年10月30日,县政府同意我局按照采购程序组织实施该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工作主要含: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的编制等,该项工作为组件申领土地手续的前置重要程序之一。该项目目标量化指标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指定工作,并取得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业务股室、财务室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报送。该项目自评分数为95分。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10月30日,县政府同意将此项采购金额列入2020年预算,并与类似项目交叉重叠部分予以扣除。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工作经费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到位77.6万元。 2020年3月11日,县财政一次性支付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服务价款77.6万元,未超预算。 3.资金使用。2020年3月11日,县财政一次性支付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服务价款77.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19年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服务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既定程序开展采购工作,委托代理公司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最终确定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77.6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并取得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工作及时的完成已完善了我县组件申领土地手续的前置程序,及时申领了我县剩余土地报批指标,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百日攻坚”任务,实现了我县近两年城市发展的用地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自评得分95分。 附件4 洪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要求,查清我县所有土地利用现状,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详实准确的全县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2018年4月25日明确了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机构及人员组成,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项目招投标及资金管理。 2018年5月30日经县政府批复,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申报资金76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主要内容为查清我县所有土地利用现状,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详实准确的全县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实施计划进度为2017年10月8日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20年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业务股室、财务室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报送。该项目自评分数为95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5月15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请求同意安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的请示(洪国土资〔2018〕156号),县领导于2018年5月30日同意相关经费请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18年5月30日经县政府批复,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申报资金767万元。 资金到位。 该项目资金于2018年财政拨付287万元,2019年财政拨付359.2万元。 3.资金使用。 截至目前,共支付该项目资金646.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按项目进度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的问题,手续完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纳入财政资金预算,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招投标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了内设机构对项目实行分别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3月初,调查单位内外业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2019年5月,第一次向省厅提交初始调查成果进行核查,前后修改完善五次,于2019.年8月达到报部要求,第一次报自然资源部核查。 2019年12月,部核查完毕并返回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于当月第二次报部核查。 2020年4月,在自然资源部统一时点更新、下发更新影像等相关资料前,洪雅县进行数据接边、土地整理项目区田坎系数入库、撤乡并镇行政区划调整、坡度级修改。并向省厅提交初始库进行锁定。 2020年4月底,部下发统一时点更新影像等资料,根据资料进行初始库修改,并按相关时间要求按时报部。 2020.3-2020.4数据接边,田坎数据入库,撤乡并镇,回头看数据整理,自查自纠。 2020.4-2020.7国家下发检测图斑584个,省级线索图斑10356,自主变化图斑9213个,合并村级行政区,国家下发农村道路错误,下发国情园林地及新增耕地图斑核实。 2020.7.28经过三轮省市联合核查达到上报要求。 2020.9.22-2020.10.08国家下发错误图斑1559个,经过内业修改及外业核查,以及四轮省市联合核查整改,达到0差错率上报北京。 该项目按部、省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洪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主要内容为查清我县所有土地利用现状,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详实准确的全县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实施规划经过严格评审,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结果与实施规划一致。 附件5 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洪委办〔2019〕21号,我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和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注的设立及保护工作。 2.因为是规划编制,不是项目建设,故不需要立项。2017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系统各类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2018年7月1日起全面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结合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根据这一背景,我局于2019年6月向县政府提交《关于请求解决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经费的请示》(洪自然资〔2019〕135号),6月28日县人民政府同意开展该项工作。 3.资金管理按县自然资源局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资金由县级财政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进行拨付。 4.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资金拨付分3次拨付,主要考虑因素为项目开展进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在全县范围内布设2000国家大地坐标I级控制点及GPS测量117个,完成全县城乡规划既有成果、地形图既有成果坐标转换工作。 2. 完成117个控制点的布点、地桩埋设和坐标转换工作,并通过省质检中心质量成果检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总工期45天,签订合同后5日内进场, 30天内完成控制点布设和埋桩工作,35天内完成成果坐标转换工作,45天内完成成果质量检验工作。 3.按照工作要求,我局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实施该项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所有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业务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于2019年6月向县政府提交《关于请求解决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经费的请示》(洪自然资〔2019〕135号),6月28日县人民政府同意开展该项工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按照县财政局2019年6月28日意见,该项目资金预算金额为78万元,项目资金在新增土地出让基金预算中列支,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资金到位。 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到位78万元。 3.资金使用。 完成117个控制点的布点、地桩埋设和坐标转换工作,并通过省质检中心质量成果检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总工期45天,签订合同后5日内进场, 30天内完成控制点布设和埋桩工作,35天内完成成果坐标转换工作,45天内完成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分三个阶段支付资金,分别为项目单位进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全部工作并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提交合格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尾款30%。 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支付78万元,全部用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雅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布设及地形图成果、城乡规划成果坐标转换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自然资源局填报年初预算,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评审请示文件拟定; 2.送呈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 3.确定作业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4.按照协议约定,督促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推进工作; 5.按照协议约定,分阶段按照程序拨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财政局审批的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推进相关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确认作业单位,并按程序签订合同后,我局积极配合作业单位开展实地调研,收集提供各类相关资料,并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加快推进各项规划及方案的编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于2019年12月完成控制点布设和坐标转换工作并通过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并提交了成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实现了我县测绘工作从西安1980坐标系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全面转换,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地理国情监测等多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撑,数据上实现了与国家、省、市的坐标要求高度一直,填补了我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控制点的空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从资金筹措到成果提交,程序上均合法合规,质量上实现了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督和第三方质检,得到有效的保证。工作完成后,实现了我县基础测绘工作全面向2000大地坐标系转换,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因资金问题,本次控制点布设点位较少,部分地区,特别是瓦屋山、七里坪等山区控制点密度还不够。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正在编制的《洪雅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进行逐步完善。 附件6 洪雅县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岳镇八面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伏钟村、中保镇合江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清凉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新安村“双挂钩”项目和中保镇茨秋村、踏水村“双挂钩”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14】144号)和(川国土资函【2016】164号)批准立项实施,批准挂钩周转指标245.8863公顷(3688.2945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区技术指导、日常监管,负责项目区规划在线备案。 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县财政,项目资金拨付依据为:根据四川金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洪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在项目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以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面积为准,按29.5万元/亩的价格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2019年,东岳镇八面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伏钟村、中保镇合江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清凉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新安村“双挂钩”项目;中保镇茨秋村、踏水村“双挂钩”项目等5个项目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9〕43、44、45、46、47号),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1951.2225亩,需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共计57561.063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八面项目复垦规划地块128个,复垦面积49.4059公顷(741.0882亩),搬迁农户436户1260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96.3745亩,安置农户444户1285人(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原有住户8户25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4059公顷(741.0882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5.5433公顷(83.1499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3.7959公顷(656.9383亩);2. 伏钟、合江项目复垦规划地块223个,复垦面积49.9049公顷(748.5732亩),搬迁农户588户1687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2个,总面积133.0499亩,安置农户618户1774人(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原有住户30户87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9049公顷(748.5732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6.0649公顷(90.9727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3.7600公顷(656.4005亩);3. 茨秋、踏水项目复垦规划地块256个,复垦面积49.6886公顷(745.3286亩),搬迁农户613户、1709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134.1743亩,安置农户641户1789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原有住户28户80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6886公顷(745.3286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6.5789公顷(98.6841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3.0297公顷(645.4445亩);4. 新安项目复垦规划地块172个,复垦面积47.0669公顷(706.0042亩),搬迁农户534户1580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126.7499亩,安置农户565户1690人(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原有住户31户110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7.0669公顷(706.0042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6045公顷(69.0685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2.3824公顷(635.7357亩);5. 清凉项目复垦规划地块167个,复垦面积49.8200公顷(747.3000亩),搬迁农户613户1670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1个,总面积140.9999亩,安置农户613户1670人,归还挂钩指标面积49.8200公顷(747.3000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2.4783公顷(37.1743亩),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7.2617公顷(708.9257亩)。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编制项目实施规划 2、项目实施规划经县政府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3、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政府批准,批准资金57561.063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根据四川金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洪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在项目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以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面积为准,按29.5万元/亩的价格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2019年,东岳镇八面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伏钟村、中保镇合江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清凉村“双挂钩”项目;将军乡新安村“双挂钩”项目;中保镇茨秋村、踏水村“双挂钩”项目等5个项目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9〕43、44、45、46、47号),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1951.2225亩,需支付公司指标回购款共计57561.06375万元。 2.资金到位。 截至目前,项目到位资金51467.37万元。 3.资金使用。 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1467.37万元,开支范围为项目指标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专账。对拨入资金进行专户储存,指派专人管理,专款用于本项目的实施。财政局安排了专人负责监督,随时检查资金账务,切实做到了项目资金的专账专户、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申报立项,制定政策。首先是将拆旧区内有意向参与的农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收集资料、对农户宅基地进行测绘等大量的前期工作,然后编制资料申请立项;第二待省厅下发立项批复后,县政府制定出了项目的实施方案,健全责任追究、奖励政策等相关机制,确保项目整体统筹推进。 2、学习政策,做好宣传。一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全县挂钩项目动员会,涉及项目实施的乡镇再组织整个项目区的村两委、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政策和实施流程的学习。二是组织村民外出参观学习其他区县实施的挂钩项目,让村民更直观的了解什么是双挂钩项目。三是组织召开项目区全体村民动员大会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解答老百姓的疑虑。四是定期分组逐户召开村民宣传动员会。在项目区内对参与农户做到了宣传到户,到人。 3、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在征求村民意见选定集中居住区位置后,启动征地、地勘、测绘、设计等工程修建方面的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形成了“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4、维护利益、不留隐患。在挂钩项目实施工作中,始终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是否满意和拥护,作为衡量这项工作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做到实施前群众乐意,实施后群众满意。积极落实农户过渡期间农户搭建过渡房、过渡补偿费等工作,确保农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力保该项目和谐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先安置好项目区农民群众,拆旧区复垦验收后,城镇建新区方可使用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原则规范挂钩项目区的实施与管理。即先建设农民集中安置区,安置好拆旧区农民群众,对拆旧区农民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待拆旧区和安置区经验收确认后,城镇建新区土地才能报征。项目区立项前不得实施拆迁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意愿发生变化的不得强迫参与和强拆。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允许采取分批分期实施的方式,确保挂钩周转指标的按时归还,保证复垦耕地的质量,避免“重建新、轻拆旧”的现象发生。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保障项目区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工程的顺利实施并保质保量按期竣工,项目区的建设实施,实行项目公告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资金审批制。项目区投资一经确定,严格按相关规定,专户存取、专款专用,杜绝可能发生的各类违法乱纪现象的出现。土地权属调整本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重新调整使用权属界线。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1月,5个项目通过省厅终验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川国土资挂钩验〔2019〕43、44、45、46、47号)。项目实施后,完成拆旧复垦面积148.0052公顷(2220.078亩),归还挂钩周转指标148.00052公顷(2220.0078亩),获得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共1951.2225亩,涉及拆旧地块827块、涉及农户1314 户,3623 人。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4个,使用挂钩周转指标263.0562亩。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农村建设布局由自然型态向规划型态转变,农村土地利用由闲置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城乡分割分治的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互补互动转变,农民观念由“要我拆”向“我要拆”转变。农民从原有的一户一院到公寓式住房,从平房发展到楼房,从单一建筑发展成成片小区,高标准的农民住宅改善了民生,节约了土地,保障了发展,保护了红线。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设,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一是增加了耕地面积。居民点拆旧复垦为标准农田,增加了耕地面积。二是提高了农民收入。通过拆旧复垦,复垦耕地与周边土地连片成方,有利于推广新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促进了农村产业全面发展,大大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三是优化了农村建设布局。有效解决了村庄布局零散、基础设施配套难、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促进了各种资源要素聚集。四是推进了公共资源均衡化。通过拆旧建新,配套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物业化管理,农村生活环境和质量逐步接近城市水准,农民群众逐步过上了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实施规划经过严格评审,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结果与实施规划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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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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