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部门决算 | |||||||||||||||||||||||||||||||||||||||||||||||||||||||||||||||||||||||||||||||||||||||||||||||||||||||||||||||||||||||||||||||||||||||||||||||||||||||||||||||||||||||
2019-08-3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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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8月30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⒉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设施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县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⒊按规定执行和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⒋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为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⒌负责建设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搭建全县统一的信息和交易平台;组织对应额度的农村产权交易;为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业务指导。 ⒍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与市、县级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 ⒎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规范组织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年共组织成交各类交易项目144宗,成交金额约16.6亿元,节约资金2545.85万元,增收约4亿元,所有交易实现信息保密、资金安全、组织规范,无一起违规违纪行为和投诉发生。 2.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正式挂牌。按照市委编委会《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精神,我分中心迅速行动,积极协调,于2018年2月8日正式挂牌运行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标志着我县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正式以“采购分中心”名义组织。 3.狠抓党建促业务。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川视察讲话精神为指引,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相互协作的大党建工作业态。一是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表》,分解学习内容,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充分讨论、研究组织人事、思想宣传、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会,支部、妇女和共青团、联系村工作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各项工作需要相互协作的需求及今后打算,形成了“党建工作是一个培养人、塑造人、成就人的工作”的工作思路,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作廉政谈话记录本,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眉山三苏祠开展教育警示活动1次,专题学习党风廉政知识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学习警示教育读本4次。利用走廊空间、开评标场地悬挂廉政书画,打造“廉政文化长廊”,营造了浓厚的依法招标、依法投标、依法评标的良好廉政文化氛围。 4.直接服务群众工作。直接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150余人次,组织秸秆禁烧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结合“大学习”活动,由一把手亲自到联系村开授专题党课1次,联系村党员、村组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单位全体党员共计40余人参加听课。 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均稳定在3600元以上,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实现19户全脱贫。坚持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进行“回头帮”,确保已退出贫困对象巩固提升率100%。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88.4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02万元,增长40.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交易项目数量的增加,使得组织项目成本增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国有产权等产权项目数量增加,佣金费用相应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8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68万元,占74.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万元,占25.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8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6万元,占47.86%;项目支出150.42万元,占52.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8.4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02万元,增长40.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交易项目数量的增加,使得组织项目成本增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国有产权等产权项目数量增加,佣金费用相应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7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22万元,增长4.9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的调整,以及涉及的相关基本费用开支的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11万元,占89.0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6万元,占5.08%;医疗卫生支出(类)3.63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类)8.98万元,占4.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政策、严守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8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71%。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52万元,增长26.26%。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的增加,产生的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使得各区县间相互学习交流的次数增多,从而使得接待费相应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8年5月22日接待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莅临调研1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支出740元;2018年8月14日接待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莅临调研1批次,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支出820元;2018年8月15日接待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莅临调研1批次,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支出640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2.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障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有力推进了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简要说明整体绩效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收支管理两条线,根据项目实际交易数,据实结算佣金费用,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实现了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了财政收入。公共资源交易运维费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情况推进,规范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现场管理和服务,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72.8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实现了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了财政收入。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年初无法确定本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项目数量和金额,使得预算编制与实际需要之间有差额,追加佣金指标22.8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公共资源交易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规范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现场管理和服务,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的科学执行方面不够完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科学决策,严格财政政策,提升经济效益。
1.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运维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公共资源交易运维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2018年均无该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评标设备更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使用。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交易场地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的建设以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指公共资源交易运行费用等。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是用于交易场地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受理和监督股、组织股、政府采购股、评审和信息技术股。 (二)机构职能 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⒉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设施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县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⒊按规定执行和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⒋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为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⒌负责建设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搭建全县统一的信息和交易平台;组织对应额度的农村产权交易;为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业务指导。 ⒍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与市、县级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 ⒎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年底实有在编人员7名,另外1名人员在岗不在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28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68万元,占74.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万元,占25.2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合计28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6万元,占47.86%;项目支出150.42万元,占52.1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我中心严格按《洪雅县2018年乡镇、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方案》,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的把握,并严格按要求进行预算执行。 2.预算收入管理。 我中心按照财政预算的要求,所有非税收入全部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专户,没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等相关收费文件,没有乱收费问题。 3.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管理,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二)专项预算管理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所有项目资金都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都是合法合规的。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预算项目资金都是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度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4.财务管理情况: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按照财经法规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规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抓起。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做好各类会计核算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建立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各种管理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5.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本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对自评结果加以总结分析,完善资金分配,健全管理制度,为下年预算、支出安排提供依据。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对于预算实施进度偏慢、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相关责任,责任到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2.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可比性强,便于部门之间的比较,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未超预算。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1.由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2.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以准确编制。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附件2 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度共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矿权)、国有产权出让项目26个,成交金额146726.8万元,增收金额40015.51万元,实现非税收入1972.03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保证了土地、砂石资源、矿权等国有资源出让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开展,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实现了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了财政收入。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次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 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 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 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开展情况。 2018年度共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矿权)、国有产权出让项目26个,成交金额146726.8万元,增收金额40015.51万元,实现非税收入1972.03万元。实现了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了财政收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财政增收方面分析,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的实施能有力保障土地、砂石资源、矿权等国有资源出让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财政收入,该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绩效目标的设定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和需求相吻合。 2.项目管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根据实际组织项目情况进行支付,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据实支付,不存在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 3.项目绩效 2018年度的该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1.由于年初无法准确估算本年要组织的项目数量、金额,所以导致佣金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应支付金额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无法在年初正确预算出具体的待支付金额。 2.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以准确编制。 四、相关措施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2018年公共资源交易运维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全年共组织成交各类交易项目144宗,成交金额约16.6亿元,节约资金2545.85万元,增收约4亿元,完成非税收入1972.03万元。全年无一起投诉和违规行为发生。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次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 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 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 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开展情况。 全年共组织成交各类交易项目144宗,成交金额约16.6亿元,节约资金2545.85万元,增收约4亿元,完成非税收入1972.03万元。全年无一起投诉和违规行为发生。实现了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了财政收入,提高了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公共资源交易运维费项目的开展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实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 2.项目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所有项目资金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均合法合规。 3.项目绩效 2018年度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利地推动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序、高效开展。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部分经费支出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金额,年初无法准确确定项目情况,使得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间存在一定差异。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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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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