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 |||||||||||||||||||||||||||||||||||||||||||||||||||||||||||||||||||||||||||||||||||||||||||||||
2020-10-2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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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部 门 决 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3日
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规范服务。负责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咨询工作。负责对进入县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现场管理、服务工作。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项目。负责交易档案资料及交易保证金收费管理。 1.加强业务管理,推动整体能力提升 (1)继续实施流程化管理。一是重构内设股室。把握受理、组织、评审、监督四大关键环节,把核心业务集中在受理和监督股、交易组织股(政府采购股)、评审和信息技术股3个业务股室。二是坚持规范运行。按照《流程化管理试行方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组织→评审→归档”分段管理、环环相接的运行模式,既加强了对业务流程操作的掌握,又增强了业务股室之间的工作交流与配合。三是推动整体业务能力提升。通过流程化管理推进业务组织从“股室主导型”向“流程主导型”转变,有利于工作人员对不同类型交易业务的整体把握,且便于岗位轮岗,有效破解了人员少、岗位多的难题。 (2)推进电子化交易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深入运用,配合市中心完成政府采购非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技术构架搭建,在全市率先开展政府采购非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经验做法被《眉山日报》刊登。 (3)加强业务创新。实行人员岗位的临时调配,创新固定价比选组织方式,采用签到、评审分离的方式,指导业主和代理机构进行组织,在竞买人等待过程中审核完善资格材料,保证了竞买人的准时签到进场,有效地优化了现场秩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2019年,共组织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86个,成交金额约20.23亿元,节约资金5595.83万元,增收约7857.42万元,完成非税收入2712.717万元。其中,组织建设工程类交易79宗,成交金额约3.18亿元,节约资金5501.53万元;组织土地、矿产及产权出让64宗,成交金额约16.85亿元,增收约7857.42亿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43个,成交金额2027.54万元,节约资金94.3万元。 2.加强内部管理,推进作风建设 (1)坚持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了《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目标管理办法》,按流程化管理重新梳理设置扣分名录近100条,按照业务流程和易错环节进行目标管理,规范、细化干部业务行为,有效防止出现业务差错。 (2)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示范交易中心”创建契机加强保障管理,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人财物规范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健全业务制度,分执行省市制度、起草调整制度两个办法开展业务相关制度建设。计划梳理制度27个,其中,执行省上制度7个,执行市上制度1个,调整原有制度2个,新起草制度7个。 (3)加强场地安全管理。制定了《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落实安全责任区域,定期开展应急安全疏散演练;坚持“安全管理重在日常”的理念,每月进行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检查不少于2次,做到及时排查、及时预防。 3.推进场地信息化建设 一是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争取县政府支持,在新建“市民中心”落实一层半约1200平方米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场地。二是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原则要求合理布局,引导干部积极参与新场地建设规划设想、平面布局、设计绘图,集中了集体智慧,锻炼了干部的综合能力。三是落实专项经费280万元进行信息化建设,重点解决开标现场多点同步直播,系统、纸质、音视频档案打包储存、变声询标、远程异地评标、设备和信息智能化管理等功能。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7.7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7万元,下降14.11%。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量较2018年相比有所减少,加上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使得相应的交易成本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4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84万元,占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4万元,占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4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8万元,占45.6%;项目支出134.8万元,占5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7万元,下降14.11%。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量较2018年相比有所减少,加上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使得相应的交易成本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84万元,下降13.84%。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量较2018年相比有所减少,加上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使得相应的交易成本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29万元,占86.2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万元,占5.33%;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11.78万元,占6.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5.8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并根据人员进出等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并根据人员进出等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并根据人员进出等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并根据人员进出等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并根据人员进出等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8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政策、严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18.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公车使用严格按照公务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26万元,增长86.67%。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使得各区县间相互学习交流的次数增多,从而使得接待费相应有所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市县级相关部门学习交流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丹棱县交易中心赴洪交流学习1批次共12人,总计支出0.07万元,接待市交易中心来洪调研1批次共18人,总计支出0.09万元,接待彭山县分中心赴洪调研学习2次,分别18人次和16人次,支出金额分别为0.1万元和0.09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1.94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2019年,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设备更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国有资产出让拍卖佣金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障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有力推进了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收支管理两条线,根据项目实际交易数,据实结算佣金费用,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实现了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了财政收入。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1.94万元,执行数为6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实现了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了财政收入。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年初无法确定本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项目数量和金额,使得预算编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交易场地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的建设以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受理和监督股、交易组织股、政府采购股、评审和信息技术股。 (二)机构职能 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规范服务。负责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咨询工作。负责对进入县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现场管理、服务工作。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项目。负责交易档案资料及交易保证金收费管理。 (三)人员概况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实有在编人员8名,另外1名人员在岗不在编。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4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84万元,占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4万元,占2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4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8万元,占45.6%;项目支出134.8万元,占54.4%。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我中心严格按《洪雅县2019年乡镇、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方案》,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的把握,并严格按要求进行预算执行。 2.预算收入管理。 我中心按照财政预算的要求,所有非税收入全部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专户,没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等相关收费文件,没有乱收费问题。 3.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管理,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4.专项预算管理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所有项目资金都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都是合法合规的。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预算项目资金都是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5.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本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对自评结果加以总结分析,完善资金分配,健全管理制度,为下年预算、支出安排提供依据。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对于预算实施进度偏慢、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相关责任,责任到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2.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可比性强,便于部门之间的比较,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一)评价结论 2019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未超预算。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1.由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2.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以准确编制。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共组织土地、矿产及产权出让64宗,成交金额约16.85亿元,增收约7857.42亿元,共计支付拍卖公司佣金费用61.94万元。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该项目中负责在市中心拍卖机构库中选择与项目最为匹配的公司负责承办拍卖活动。交易中心对拍卖机构实行一项目一考核。根据拍卖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现场组织情况,按《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拍卖机构日常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管理。项目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拍卖佣金的支付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按实列支。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拍卖佣金费用按照《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委托拍卖机构工作方案》和《委托拍卖协议》的规定进行支付。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发了《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委托拍卖机构工作方案》,根据拍卖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现场组织情况,按《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拍卖机构日常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管理。项目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拍卖佣金的支付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按实列支。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费用的支付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年初预算,交易项目结束后,根据拍卖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现场组织情况,按《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拍卖机构日常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管理,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佣金支付金额,实行按实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项目支付拍卖公司拍卖佣金费用。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据实支付。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土地、砂石资源、矿权等国有资源出让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从而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财政收入。 交易项目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拍卖佣金的支付按“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款专用、按实列支。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资金的申报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发了《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委托拍卖机构工作方案》,同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协议》,根据拍卖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现场组织情况,按《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拍卖机构日常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管理。项目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拍卖佣金的支付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按实列支。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财政局报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关于追加拍卖项目佣金指标的请示》,请求县财政按照县政府《关于追加拍卖项目佣金指标的请示》批复意见“由县财政按实追加指标”,追加我中心佣金预算指标。财政局出具《洪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预上追加拍卖项目佣金指标预算的通知》,统一追加佣金费用指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19年,我中心本年度土地、矿权等国有资源佣金指标预算为30万元,追加佣金指标31.94万元,2019年实际支付佣金费用61.94万元,均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该项目资金预算已及时拨付到位,追加的佣金指标也已及时追加到位。拍卖佣金已根据《委托拍卖协议》及时进行了支付,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已拨付该项目资金共61.94万元,均已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委托拍卖协议规定及时完成支付,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市中心拍卖机构库中选择与项目最为匹配的公司负责承办拍卖活动,同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协议》,根据拍卖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现场组织情况,按《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拍卖机构日常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管理。项目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拍卖佣金的支付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按实列支。 (二)项目管理情况。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同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协议》,根据拍卖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现场组织情况,按《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拍卖机构日常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管理。预算项目资金都是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资金共61.94万元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委托拍卖协议规定及时进行支付,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共组织土地、矿产及产权出让64宗,成交金额约16.85亿元,增收约7857.42亿元,共计支付拍卖公司佣金费用61.94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拍卖佣金费用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土地、砂石资源、矿权等国有资源出让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从而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国有产权效益最大化,增加财政收入。2019年度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评价结论。 2019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砂石资源出让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财政收入。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年初无法准确估算本年要组织的项目数量、金额,所以导致佣金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应支付金额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2.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以准确编制。 (三)相关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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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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