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1-09-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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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0年度 四川省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0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4 第四部分 附件................................................37 附件1........................................................................................................37 附件2........................................................................................................42 第五部分 附表................................................6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杂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城区证照齐全却占道经营业主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照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标准,开展综合治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健全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9、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10、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店牌设置,在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11、负责城市建成区路灯维护、管理。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各镇环境治理设施、人员、经费全覆盖,有保障,全面完成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工作目标。 (2)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强化环境保护。完成55个村(村级建制调整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52个行政村(社区)推广垃圾分类工作,推广率63.4%。全县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将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3)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建设智慧城市。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投资79.954万元,建成我县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 2、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牵头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印发整改通报12期,督促、协调相关单位点对点落实整改。抓好县城区卫生秩序整治和各镇环境攻坚,为创建提供坚实保障。 (2)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开展全县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和宣传,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2850个,收集运输废弃口罩等特殊有毒有害垃圾1030公斤,因行动迅速,工作有力,被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专报形式推广。在包保区域组建临时党支部3个,并全力协助、指导包保小区开展疫情防控。 (3)市容秩序逐步提升。集中力量对占道经营、占道打围、违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私占公共停车位、违规养犬等进行全方位的持续集中整治20余次。常态化抓好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焚烧,严控道路扬尘。依法、有序、规范开放“地摊经济”4处,打造“夜市经济”1处。完成田锡水景公园、洪州大道标段、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外包工作。 (4)启动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已完成投资1800余万元,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严防垃圾二次污染。全年无害化处理全县生活垃圾5.4万吨、污水2300方。 (5)完成夜景亮化提升项目。投资1025万元,完成城南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灯安装和城北高速路出口、月珠寺九层宝塔、田锡水景公园B段夜景亮化提升。 (6)牵头田锡水景公园河长制工作。制定“一河一策”及四张清单,巡河25次,发现、处理问题7次。 (7)开展“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为期两个月“大练兵”活动,期间开展法制培训3期,党课教育1次,体能训练7次,提整士气,增强战斗力。 (8)其他重点工作。完成非税收入任务265万元;办理各类投诉举报信访件184件,处理网上舆情192件。办理各类许可750件。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24件、简易程序案件300件,无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纳入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 2.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 3.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 4.洪雅县垃圾处理场 5.城市市容服务中心 6.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350.2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2.66万元,增长33.8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以下项目:1、解决购买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桶经费51.85万元;2、城南、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灯安装经费163.03万元;3、垃圾处置费407万元;4、2020年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99.29万元;5、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663.42万元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35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7.89万元,占9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32万元,占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35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58万元,占31.75%;项目支出3651.63万元,占68.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50.2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2.66万元,增长33.8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以下项目:1、解决购买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桶经费51.85万元;2、城南、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灯安装经费163.03万元;3、垃圾处置费407万元;4、2020年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99.29万元;5、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663.42万元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72.65万元,增长36.9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以下项目:1、解决购买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桶经费51.85万元;2、垃圾处置费407万元;3、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663.42万元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65万元,占2.51%;卫生健康支出83万元,占1.63%;城乡社区支出(类)4657.66万元,占91.54%;住房保障支出187.33万元,占3.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25万元,占0.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87.89,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2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0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4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99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3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8.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接待人数少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7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事务中心12人来洪考察学习开支,支出0.12万元;2、接待省局第一监察委员一行8人到洪垃圾场检查生活垃圾处理场餐费,支出0.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2.32万元。用于以下项目:1、2020年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99.29万元;2、城南、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灯安装经费163.0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7.41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购置和市政设施维修、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等8个外包路段保洁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7.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6个项目(1、解决购买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桶经费;2、2020年度临聘人员保险经费;3、106线城区段和禾森大道外包保洁费;4、环卫车辆运行费;5、2019年路灯公司运行经费;6、临工57人工资、安全奖;7、2020年环卫设备购置和市政设施维;8、城南、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灯安装经费;9、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份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10、2017年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11、2020年度路灯公司运行经费;12、2020年春节氛围营造;13、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14、垃圾处置费;15、2020年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16、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对16个项目进行了专项预算管理,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达到100%,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严格按绩效目标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目标完成达到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5.8174万元,执行数为415.7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区域道路的清洁卫生,提升了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达城市相比较。二是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格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民参与格局。 (2)垃圾处置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8万元,执行数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全县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日产垃圾量不能满足电厂供电需要,垃圾场进场道路狭窄,垃圾车进出容易发生堵塞。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保护环境的意识;二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三是加强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项目完好、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3.622万元,执行数为663.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区域道路的清洁卫生,提升了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达城市相比较。二是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格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民参与格局。 (4)解决田锡水景公园AB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9.05万元,执行数为13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区域道路的清洁卫生,提升了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达城市相比较。二是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格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民参与格局。 (5)2017年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9.43万元,执行数为19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区域道路的清洁卫生,提升了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达城市相比较。二是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格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民参与格局。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垃圾处置费项目,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解决田锡水景公园AB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项目,2017年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等5个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病故人员的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 2.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5.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店牌设置,在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6.负责城市建成区路灯维护、管理。 (三)人员概况。 现有在职职工122人,借出人员1人(政协任职);退休 17人;编外控制人员13人;公益性岗位2人;垃圾地库清扫及驾乘人员25人;公厕清扫工 13人;交通协管员1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35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59万元,项目支出3651.6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535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59万元,项目支出3651.6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绩效目标制定:我单位2020年对16个项目开展了监控和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730.71万元,完成率达到100%。 2、预算编制情况。我局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3、执行管理情况。我局按照县财政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我局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水、电、气、燃油节能降耗情况均处理下降趋势。 我局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无公务用车,没有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2030.00元,共接待2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人均支出78.08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事务中心12人来洪考察学习开支(陪4人),支出1230.00元;2、接待省环保厅第一监察专员办一行8人到洪垃圾场检查生活垃圾处理场餐费(陪县2人),支出800.00元。 4、综合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公开,严格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公开公示、资产管理帐实相符、及时公开信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要求,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活动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全体职工,加强绩效评价,并接受财政和群众的监督。 5、整体绩效。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并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镇政府及群众的好评。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二是未严格执行支出绩效评价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我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形成定期绩效准备评价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附件2
“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 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我局负责项目测算、监督及资金支付。 2. 2019年3月,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通过申请资金、报请财政评审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于2019年8月签定承包合同进场开展服务。 3.该标段中标价为12474522.11元,即4158174.04元/年,外包期限为3年(2019年9月-2022年8月)。 4.按照《四川省城乡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标准导则(试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进行人员和机具的配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采取人工和机械作业方式,对城东、城西42.8815万平方米13条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果皮箱擦洗、牛皮癣广告清理和城区抑尘作业。 2.该项目每3年进行一轮招标,经过测算、申请资金、财评、招标、签订合同,运行期间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费。 3.项目申报内容为清扫保洁,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办公室和环卫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办法》,并在单位内控制度中,针对项目实施进行细化。《办法》中对项目实施的决策、管理、完成、效果情况进行了科学客观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4158174.00元,财政批复4158174.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年初单位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4158174.00元,财政批复项目经费4158174.00元。 2.资金到位。2020年项目资金到位4157174.00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按进度进行支行,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均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通过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申请资金、报请财政评审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签订承包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采取每天督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汇总,承包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提供发票。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项目涉及监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审核签字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经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均在承包期内,严格按照合同完成清扫保洁及前端垃圾收集,全年未发生卫生公共事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清扫保洁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既减少政府用工风险,又将政府职能从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督管理,从而更好地指导经济建设。在清扫保洁外包合同中,明确载明考核办法、方式等,为项目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合同监督管理,符合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法定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放城市相较。 2.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情况。 (三)相关建议。 1.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 2.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面参与格局。 “垃圾处置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洪雅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于2010年12月立项(川发改投资[2010]1277号),2014年2月投入正式运营,服务年限17年,服务对象洪雅县城区及洪雅12个乡镇。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式进行投融资、建设和营运。执法局负责对垃圾场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57号)精神, 2014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月报账结算。根据2011年5月27日洪雅县人民政府与四川京联市政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洪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该项目资金按月向财政申报、批复,垃圾处理费按月结算,每吨70元,2020年1-2月每天不足130吨按130吨计算,超过130吨按实计算;3-12月每天不足140吨按140吨计算,超过140吨按实计算,以年为总结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县生活垃圾处置费严格按照垃圾场每月实际无害化处置量进行拨付,场内采用双向自动称重信息化平台设备,由电脑自动进行计重,县综合执法局通过远程和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如实登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该项目建设地位于洪川镇新庙村10组,占地140亩,库容111.78万立方米,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58吨/日,垃圾渗滤液120吨/日,服务于城区及12个乡镇,服务年限为17年。洪雅县城区及洪雅12个乡镇30多万人口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运输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具体由四川京联市政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垃圾无害化的处置。截止2020年12月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25943.285吨,2020年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量为52775.1吨。 2.该项目主要用于全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2014年2月运营以来,截止2020年12月已处置生活垃圾325943.285吨,生活垃圾无害处置率100%,完成符合当初的设计理念。 3. 2020年全年垃圾处置量为 52775.1吨,申报处置费为3694257.00元,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做好县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局采取自评与征求意见的方式展开。一是由运营商进行自我总结,二是与日常的督察、巡查的情况相结合,三是征求各乡镇部门的工作意见建议并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办法对项目实施的决策、管理、完成、效果等情况进行了科学客观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单位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418万元,财政批复项目经费41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单位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418万元元,财政批复项目经费418万元。 2.资金到位。2020年项目资金到位418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按进进度进行支行,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健全规范。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执法局高度重视该项目,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管理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对垃圾场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确保垃圾场的正常、规范化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防洪工作预案,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对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采取不定期的督察与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运营商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健康、有序的运行。按照月考评制度由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处置费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场内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三口,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定期对渗滤液排口、地下水、垃圾场上下游地下500米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进场口采取双向自动称重信息化平台设备对转运垃圾量进行计重,通过远程监控和不定的巡查、督察确保违规垃圾、外县生活垃圾不进入我县垃圾处理,从而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根本目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按照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城区及12个镇生活垃圾场无害化处置工作。全年累计处置生活垃圾52775.1吨,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填埋及渗滤液处理后排放接受洪雅县生态环境局的在线监测,满足环保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洪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用国内成熟填埋处理工艺,在较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节省了处置成本,日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后,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洁、净,提升了全县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洪雅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乡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洪雅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范管理,加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处置,以及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确保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达标排放,定期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洪雅县城区及洪雅12个镇共计30多万人口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极大的提升和改善了全县人居生活环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采用国内成熟处置工艺、实现雨水和污水彻底分流、同时利用垃圾所产生的甲烷气体进行燃烧发电,在更好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节省了大量成本。日常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后,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洁净,提升了全县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日产垃圾量不能满足电厂供电需要,垃圾场进场道路狭窄,垃圾车进出容易发生堵塞。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三是加强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项目完好、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2020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我局负责项目测算、监督及资金支付。 2.2018年6月,经报请洪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通过申请资金、报请财政评审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于2019年7月签订包合同。2019年9月进场开展服务。 3.该标段中标价为1990.8662万元,即663.6221万元/年,外包期限为3年(2019年9月-2022年8月)。 4.按照《四川省城乡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标准导则(试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进行人员和机具的配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采取人工和机械作业方式,对中心城区44.1714万平方米44条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果皮箱擦洗和牛皮癣广告清理。 2.该项目每3年进行一轮招标,经过测算、申请资金、财评、招标、签订合同,运行期间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费。 3.项目申报内容为清扫保洁,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办公室和环卫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办法》,并在单位内控制度中,针对项目实施进行细化。《办法》中对项目实施的决策、管理、完成、效果等情况进行了科学客观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663622.00元,财政批复663622.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单位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663622.00元,财政批复项目经费663622.00元。 2.资金到位。2020年项目资金到位663622.00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进行支行,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均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通过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申请资金、报请财政评审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签订承包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采取每天督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汇总,承包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提供发票。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项目涉及监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审核签字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经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均在承包期内,严格按照合同完成请示保洁及前端垃圾收集,全年未发生卫生公共事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清扫保洁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既减少政府用工风险,又将政府职能从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督管理。从而更好地指导经济建设。在清扫保洁外包合同中,明确载明考核办法、方式等,为项目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合同监督管理,符合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法定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放城市相较。 2.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情况。 (三)相关建议。 1.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 2.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面参与格局。 “解决田锡水景公园AB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 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我局负责项目测算、监督及资金支付。 2. 2020年1月,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田锡水景公园AB 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通过申请资金、报请财政评审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于2020年10月签订承包合同进场开展服务。 3.该标段中标价为7688600.90元,即2562866.97元/年,外包期限为3年(2020年10月-2023年10月)。 4.按照《四川省城乡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标准导则(试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进行人员和机具的配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采取人工和机械作业方式,对公园内1.7791万平方米13条市政道路和205万平方米河道进行清扫保洁。对11.42万平方米绿化和市政设施进行维护。对公园内人工景观池进行清淤,对公园内的垃圾进行收运、果皮箱擦洗和牛皮癣广告清理。 2.该项目每3年进行一轮招标,经过测算、申请资金、财评、招标、签订合同,运行期间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费。 3.项目申报内容为清扫保洁,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办公室和环卫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办法》,并在单位内控制度中,针对项目实施进行细化。《办法》中对项目实施的决策、管理、完成、效果情况进行了科学客观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1390482.79元,财政批复1390482.79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单位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1390482.79元,财政批复项目经费1390482.79元。 2.资金到位。2020年项目资金到位1390482.79元,与资金计划一致,到位率100.00%。 3.资金使用。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进行支行,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均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通过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申请资金、报请财政评审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签订承包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采取每天督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汇总,承包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提供发票。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项目涉及监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审核签字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经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均在承包期内,严格按照合同完成请示保洁及前端垃圾收集,全年未发生卫生公共事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清扫保洁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既减少政府用工风险,又将政府职能从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督管理。从而更好地指导经济建设。在清扫保洁外包合同中,明确载明考核办法、方式等,为项目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合同监督管理,符合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法定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放城市相较。 2.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情况。 (三)相关建议。 1.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 2.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面参与格局。 “2017年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局负责该项目测算、监督及资金支付。 2.2018年3月9日,经报请县政府同意,2017年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项目按程序组织外包,2019年1月22日,通过公开招标,由成都洁虎物业公司中标。 3.该标段中标价为5983000元,即1994330元/年,外包期限为3年(2019年3月5日-2022年3月4日)。 4.按照《四川省城乡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标准导则(试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进行人员和机具的配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运行期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费。 2.项目包括洪雅至峨眉山公路(C1段)市政道路、兴业路中段、商业一街等道路。 3.清扫保洁服务代管,由业主与代管公司签订代管合同,在项目招标完成后按中标价进行核算拨付,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环卫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办法对项目实施的决策、管理、完成、效果等情况进行了科学客观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1994333元,财政批复1994333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年初单位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1994333元,财政批复项目经费1994333元。 2.资金到位。2020年项目资金到位1994333元,与资金计划一致,到位率100.00%。 3.资金使用。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进行支行,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均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通过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申请资金、报请财政评审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签订承包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采取每天督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汇总,承包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提供发票。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项目涉及监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审核签字同意后再行拨付承包经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均在承包期内,严格按照合同完成请示保洁及前段垃圾收集,全年未发生卫生公共事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清扫保洁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既减少政府用工风险,又将政府职能从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督管理。从而更好地指导经济建设。在清扫保洁外包合同中,明确载明考核办法、方式等,为项目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合同监督管理,符合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法定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在前期测算时,为节约成本,测算均按照保洁面积最大值,相关运行费用按照市场现价,未将成本涨幅测算在内,导致清扫保洁水平无法与其他经济发放城市相较。 2.在督查考核上还未形成全民参与情况。 (三)相关建议。 1.在测算时,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管理标准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考核标准,并严格抓好落实。 2.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区卫生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形成全面参与格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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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0年决算公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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