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3-09-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j/2023-00066  发布机构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3-09-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2年度

四川省洪雅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9XX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附件...............................................23

第五部分附表..............................................5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杂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城区证照齐全却占道经营业主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照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标准,开展综合治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健全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9.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10.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店牌设置,在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11.负责城市建成区路灯维护、管理。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纳入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269.2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02.38万元,下降8.81%。主要变动原因是:1.减少解决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行经费79.95万元;2.减少根据川财建(2021154号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生态环境项目822.99万元;3.增加城南、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灯安装经费83.03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26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8.32万元,占61.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0.88万元,占38.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26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86万元,占27.39%;项目支出5278.34万元,占72.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69.2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02.38万元,下降8.81%。主要变动原因是:1.减少解决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行经费79.95万元;2.减少根据川财建〔2021154号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生态环境项目822.99万元;3.增加城南、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灯安装经费83.03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1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7.14万元,下降16.31%。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根据川财建(2021154号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生态环境项目822.99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8.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1万元,占3.08%卫生健康支出82.95万元,占1.86%节能环保支出446.51万元,占10.04%城乡社区支出3622.77万元,占81.44%住房保障支出155.03万元,占3.4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48.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5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8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0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9.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33.75%,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增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3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3.05%。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11人餐费(陪3人),支出0.1118万元;2.接待仪陇县来洪考察学习15人餐费(陪5人),支出0.1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0.88万元。用于以下项目:1.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100万元;2.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分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161.16万元;3.环卫设备购置及市政设施维修经费106.86万元;4.田锡水景公园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外包206.29万元;5.春节氛围营造237.12万元;6.路灯公司运行经费370万元;7.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49.86万元;8.106线城区段和禾森大道外包保洁费42.5万元;9.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果皮箱套袋、前端垃圾运输、牛皮癣清理服务3.16万元;10.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265.82万元;11.城区公共区域果皮箱套袋服务项目34.84万元;12.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服务外包经费142.77万元;13.洪雅县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45.52万元;14.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营及处置费60.56万元;15.九龙山公园、县政府旁通道、中兴东路、玉屏山路、规划道路、致远路及田锡水景连接路等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经费30.75万元;16.垃圾处理费178.36万元;17.西环线起始段道路清扫服务外包207.22万元;18.抑尘作业车服务外包经费36.3万元;19.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外包项目441.8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36万元,比2021年减少27.91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47.5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氛围营造、各路段外包保洁服务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5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5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11辆,环卫车辆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分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等4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垃圾处理费、洪雅县城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等4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1.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并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得到了领导、相关部门乡镇及群众的好评。2.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采取国内成熟填埋处置工艺,在很好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节省了处置成本;日常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后,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洁净,提升了全县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3.洪雅县洪州大道和滨堤路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洪雅县洪州大道和滨堤路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每月考核,验收合格。该项目的实施使环境干净卫生,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同时解决了部分就业岗位,群众满意度和生活环境舒适度大幅提高。4.洪雅县城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洪雅县城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每月考核,验收合格。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我县建筑装饰装修垃圾乱堆乱放和随意填埋的问题,同时解决了部分就业岗位,群众满意度和生活环境舒适度大幅提高。5.2022年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采购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于2022110日与四川星光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开始进场施工。2022125日竣工,验收结果合格。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均符合合同要求,无违规记录。该项目给市民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丰富了群众生活,进一步提升了洪雅县城区夜间形象,为第一景区的洪雅县城提供了可观赏的旅游点。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病故人员的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

2.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5.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店牌设置,在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6.负责城市建成区路灯维护、管理。

人员概况:

现有在职职工113人;退休24人;编外控制人员12人;公益性岗位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对标先进、成为一流工作成效及亮点

对标城市管理安全、清洁、有序、便民目标,研究制定《城区精细化管理制度》,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复检,落实周期攻坚、常态整治的工作模式,全方位开展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整治,2000门前五包责任主体实现动态监管,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向更高台阶;通过建好队伍、厘清清单、健全制度、保障经费,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升级。开展为期3个月执法人员跟班学习培训和考核,培养执法能人。以片区为单元全县累计开展综合执法12次,全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依法依规,推进管理、执法常态,基层执法力量充实;成立县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印发《洪雅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联席会议3次。投入34余万元购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宣传资料,通过现场讲、网上宣、活动促、小手拉多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动镇垃圾不落地模式和二次四分法持续深化,采取垃圾分类处理措施村60个,覆盖率达73%,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再提升。

2.其他工作情况

1)市政设施提质增效。更换主干道路灯LED灯源1100套,调整路灯开关时间25次,年节约能耗约15%,完成年度电费控制在300万元以内目标任务;及时修复破损道路、松动盲道点位及人行道,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700;从合理布点、精准管理、联动监管等方面加强对中心城区1000辆共享单车的管理;疏通排水管网8574米、雨水篦子2997个,完成窨井盖普查统计,更新市政雨污水窨井热镀锌钢条防坠网1300个,确保了市民脚下安全,守牢了安全底线。

2)市容市貌显著提升。将城区标段重新规划合并,梳理新增城区管理真空盲点街道6条约5,完成新一轮外包服务采购工作;完善清扫保洁考核机制,促进保洁质量提升,机械化清扫率达75%;常态化开展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牛皮癣、犬只管理等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方位动态化呵护城市靓丽颜值。

3)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城乡环境治理、河长制、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工作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餐饮油烟治理全方位监管到位,助力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保护优美生态环境,为城市建设发展创造优质空间。

4)其他重点工作。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以及城管系统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大力提升城管队伍政治素养、执法能力、服务水平;完成非税收入任务100万元;办理行政许可803件;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12件、简易程序案件155件,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参与“7.15”一线战疫19人,调度共享单车160辆免费支持抗疫,提升防疫人员机动服务能力。组织参加核酸检测志愿服务280人次;做实包保区域网格管理,建立微网格管理体系,实现包保工作全覆盖。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人员工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信心。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聚焦政治素质、队伍管理、执法能力、服务质量四个方面,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成果。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一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洪雅县全域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进入相关体系建设、环境保护等项目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项目落地落实。二是采取走上去、请下来的办法,多汇报、多走路,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三是协调项目保障部门,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开工。

3.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意识。明确各级职能职责,从制度固化政府、社会企业、社会自然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依托现有资源,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从思想上树立垃圾分类意识。

4.继续推进路灯精细化管理。探索推进城区路灯智能化建设,将县城区现有路灯控制柜逐步更换为智能控制柜,实现远程智能控制。持续推进路灯灯源改造,完成1200LED路灯光源安装。

5.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继续提升精细化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各类迎检的保障工作。依法查处跨门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道路扬尘、违规掘路、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等违法行为,提升街面环境质量。完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首违免罚机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整改。继续推进镇综合执法改革优化升级,对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激励,有效提升基层管理治理水平。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726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86万元,项目支出5278.33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726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86万元,项目支出5278.33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726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86万元,项目支出5278.33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726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86万元,项目支出5278.33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财政拨款支出1709.50万元,我局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完成率100%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81.36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水、电、气、燃油节能降耗情况均处下降趋势。

我局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无公务用车,没有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2718.00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8人次),人均支出61.77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11人餐费(陪3人),支出1118.00元;2.接待仪陇县来洪考察学习15人餐费(陪5人),支出1600.00元。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2022年对20个项目开展了监控和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096.87万元,完成率达到100%

项目预算执行情表:

预算项目

预算

批复数

调剂数

实际预算数

2022年支付数

垃圾处理费

418

-120.08

297.92

297.92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营及处置费

120

-59.44

60.56

60.56

城区公共区域果皮箱套袋服务项目

54.61

-19.77

34.84

34.84

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服务外包经费

192.5

-49.73

142.77

142.77

洪雅县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55

-9.48

145.52

145.52

西环线起始段道路清扫服务外包

230.6

-23.38

207.22

207.22

洪雅县引青入城旧城区段景观提升工程标段水面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90

-190

0

0

九龙山公园、县政府旁通道、中兴东路、玉屏山路、规划道路、致远路及田锡水景连接路等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经费

114.36

-26.69

87.67

87.67

田锡水景公园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外包

206.29

0

206.29

206.29

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外包项目

443.62

-1.81

441.81

441.81

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

199.43

-149.57

49.86

49.86

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265.82

0

265.82

265.82

106线城区段和禾森大道外包保洁费

85

-42.5

42.5

42.5

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分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

193.63

-32.47

161.16

161.16

环卫设备购置及市政设施维修经费

223

-93.24

129.76

129.76

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

586.68

-486.68

100

100

路灯公司运行经费

462

-92

370

370

春节氛围营造

268

-4.25

263.75

263.75

临工工资、安全奖

63.36

-12.06

51.3

51.3

工作车辆运行费

54

-15.88

38.12

38.12

 

4525.9

-1429.03

3096.87

3096.87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并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得到了领导、相关部门、镇及群众的好评。

(三)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二是未严格执行支出绩效评价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我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形成定期绩效准备评价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自评质量。

我局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公开,严格非税收入执收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公开公示、资产管理帐实相符、及时公开信息,再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要求,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活动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全体职工,加强绩效评价,并接受财政和群众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该项目主管单位为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股负责垃圾处理场日常监管和每月垃圾处置量的审核与资金申报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洪雅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于201012月立项(川发改投资20101277号),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57号)精神,2014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月报账结算。根据2011527日洪雅县人民政府与四川京联市政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洪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该项目资金按月向财政申报、批复,垃圾处理费按月结算,每吨70元,20231-2月每天不足140吨按140吨计算,3-12月每天不足150吨按150吨计算,超过部分按实计算,以年为总结算。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57号)精神, 2014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月报账结算。根据2011527日洪雅县人民政府与四川京联市政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洪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该项目资金按月向财政申报、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洪雅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于20142月投入正式运营,服务年限17年,服务对象洪雅县城区和各乡镇及景区。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式进行融资、建设和营运。

3)县生活垃圾处置费严格按照垃圾场年终实际无害化处置量进行拨付,进场生活垃圾采用双向自动称重信息化平台设备,由电脑自动进行计重如实登记,管理股通过远程和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提升全县城市环境,城市市容的卫生质量,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于201012月立项,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服务年限17年,20142月正式运营。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57号)和《洪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设立了洪雅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资金专户,按月拨付垃圾处理费给运营公司。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该项目建设地位于洪川镇新庙村10组,占地140亩,库容111.78万立方米,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58/日,垃圾渗滤液120/日,负责城区和各个乡镇日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服务年限为17年。

该项目主要用于全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20142月运营以来,截止20234月已处置生活垃圾46.2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处置率100%,符合当初的设计理念。

县生活垃圾处置费严格按照垃圾场每月保底量进行拨付,场内采用双向自动称重信息化平台设备,由电脑自动进行计重如实登记,管理股通过远程和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资金按月向财政申报、批复、拨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目前采用压实覆膜填埋工艺,将填埋气体通过沼气发电项目收集处理,从而解决雨污分流和废气无序排放等问题。201811月,通过自评、初评和省级专家组的现场考核被省住建厅评定为无害化处理级水平,截至20234月,累计无害化处置全县生活垃圾46.26万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督查、巡查,采取月考核制度,督促运营公司严格按照垃圾填埋场操作规程标准化运行,确保垃圾场安全稳定运行,有针对突发事件和未知风险的应急措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11527日洪雅县人民政府与四川京联市政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洪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该项目资金按月向财政申报、批复,垃圾处理费按月结算,每吨70元,20231-2月每天不足140吨按140吨计算,3-12月每天不足150吨按150吨计算,超过部分按实计算,以年为总结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年初单位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418万元,财政批复项目经费418万元。

2.资金到位。

2022年该项目资金到位267.54万元,2023年资金到位119.7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资金来源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

3.资金使用。

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进度进行支付,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具有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该项目2022年全年全县垃圾处理费资金支出387.2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健全规范。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采用国内最新的填埋工艺,采用覆膜的方式将雨污彻底分流,填埋区气体由导气井和管道导出进入发电厂发电,每天早、中、晚进行灭蝇、除臭。渗滤液采用双级硝化反硝化+外置管式超滤+纳滤+反渗透工艺,出水水质达到GB16889-2008之表二排放标准。采取双向自动称重信息化平台设备和不定期巡查对垃圾场进行监管,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防洪工作预案,开展防火演练,开展各项水质监测。场区采取双向自动称重信息化平台设备对转运垃圾量进行计重,通过远程监控和不定期的巡查、督查,确保违规垃圾、外县生活垃圾不进入我县垃圾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运营商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安全、稳定、有序的运行。项目资金按照月考评制度由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该项目,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管理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对垃圾场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确保垃圾场的正常、规范化运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防洪工作预案,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对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采取不定期的督查与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运营商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健康、有序的运行。按照月考评制度由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处置费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数量该项目为常年性项目,每天对进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填埋、碾压,对渗滤液进行无害化环保处理。2014219日,正式投入试运行,服务对象洪雅县城区和各乡镇及景区,截止20234月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46.26吨。

时效:全年进行。

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标准,渗滤液处理后达到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洪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用国内成熟填埋处理工艺,在较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节省了处置成本,日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后,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洁、净,提升了全县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洪雅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2年城乡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通过引进沼气发电项目,从而解决废气无序排放的问题,同时不断优化渗滤液处理工艺,确保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达标排放。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洪雅县城区及洪雅县12个镇共计30多万人口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极大的提升和改善了全县人居生活环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采取国内成熟填埋处置工艺,在很好的保护我们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节省了处置成本;日常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后,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洁、净,提升了全县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该项目评估得分98分,预期效果能满足需求,无需核减预算安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科学、投入经济和预算合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洪雅县洪州大道和滨堤路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洪雅县洪州大道和滨堤路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为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常规工作之一,该项目对洪雅县洪州大道和滨堤路等城区部分道路总面积21.98688(其中道路面积17.63688,绿化面积4.35)的市政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洪雅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909号文件,《关于洪州大道标段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和滨堤路标段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服务外包的请示》,于202022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一是坚持公开竞标;二是严格考核、坚决兑现;三是将服务外包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合同条款中增加服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该标段具有现实需求,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

3.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局内控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以下区域进行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等综合管维。洪雅广场:东至禾森大道(置地房产绿化带)、西至洪州大道,南至金马小区门市,北至广场怡景门市(含两边人行道),保洁面积约48839(含公厕2座和中庭院灯146盏、火炬灯6盏、圆柱灯8盏、射灯50盏、高杆灯6盏),洪雅广场绿地面积43500;洪州大道:洪州大桥桥头至修文路5段红绿灯北面人行道斑马线(含两边人行道),保洁面积32970;三一线:修文路1段路口至106线(含106线转盘),保洁面积27501(含两边人行道);青云街北段:修文路2段路口至106线,保洁面积12152(含两边人行道);文化街北段:修文路4段红绿灯至106线,保洁面积9055.8(含两边人行道);滨堤路1段:旧大桥至三棵树道路、河堤及河滩,保洁面积19136(含两边人行道、梯步、西城水郡背后小路及路灯62盏);致远路:洪州大桥至水厂,保洁面积26715(含两边人行道)。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清扫保洁:每天早晨800以前必须将段面彻底清扫完毕,每天普扫3次。除普扫时间外8002200其余时间为保洁时段。保洁时段保持路段干净、整洁,基本无纸屑、果皮、烟头、无尘土堆积,及时将垃圾清理出场。零星烟头、果皮、纸屑每1000小于或等于3处,无袋装垃圾及其他明显杂物,地面无明显积尘,无树挂。人工水域保持干净整洁,无任何漂浮物。垃圾桶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周围无散落垃圾、桶内无焚烧痕迹。果屑箱摆放整齐、外观整洁。每天打扫1次,每周清洗1次。合理安排扫地车和洒水车的作业时间,每日机扫2次以上,冲洗除尘次数不得少于3次,达到晴天无灰尘,雨天无泥浆。如遇特殊天气按《洪雅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执行。其他未定事项,按照《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运输作业内容及质量标准》《环卫清扫作业质量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每天早晨800以前必须将标段上乱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完毕,全天保持责任范围内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污、乱画等现象。每100城市广场、每100m道路、地面、主干道或繁华商业街的牛皮癣现象不得超过2处;支路或辅道不得超过3处;背街小巷不得超过4处。每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或绿化树干上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主干道或繁华商业街不得超过3处;支路或辅路不得超过4处;背街小巷不得超过5处。及时拆除破损、废旧、过期的横幅广告,符合《牛皮癣清理考核办法》。

市政设施维护:按照《洪雅县新广场市政设施维护要求》对该标段的市政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和更换。

鲜花更换:每年对新广场进行4次鲜花摆放。

绿化养护:按照《洪雅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对区域内乔灌木、草坪日常养护、卫生保洁及外包养护期内因养护管理不到位导致植物死亡的补植。

公园秩序维护:维护区域内现场秩序,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对区域内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级上报。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监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每月考核、验收。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申报预算资金193.6300万元,财政批复193.63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外包服务时间为3年,起止时间为20201010-2023109日,承包费用193.630026万元/年。项目年初申报预算资金193.63万元,财政批复193.63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项目资金到位145.02万元,到位率74.90%。剩余202210-12月委托服务48.41万元,于20231月支付48.41万元,余0.2万元不再支付。

3.资金使用。根据该项目合同,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拨付内容与年初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中共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环卫所、市政所、园林所、执法大队。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流程、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项目运行情况正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洪雅县洪州大道和滨堤路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每月考核,验收合格。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环境干净卫生,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同时解决了部分就业岗位,群众满意度和生活环境舒适度大幅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流程、资金支付和控制合理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洪雅县城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县目前无建筑垃圾处理场,前期由县住建局委托洪雅环尘建材有限公司临时处理。因该公司处理建筑垃圾能力不足,导致建筑装修垃圾主要由建筑企业或小区物业自行暂存,存在乱堆乱放和随意填埋等问题。2021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群众反映建筑装修装饰垃圾乱象问题2件,亟需对反馈环保问题持续整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16月,县政府将建筑垃圾末端处理管理职能交予我局,我局于20211022日完成建筑装修垃圾临时消纳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临时消纳场试运营,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3.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局内控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我县建筑装修垃圾年产约5000吨。其中处理焚烧垃圾不超过1500/年,处理剩余建筑装修垃圾不超过3500/,超出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逐步将我县存量建筑装修垃圾分拣、拆分,将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将不可回收垃圾压缩打包,运至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监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每月考核、验收。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申报预算资金120万元,财政批复1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外包服务时间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255-202354日,承包费用不超过1052000/年(处理焚烧垃圾(含焚烧费用)总量1500/年,中标单价:300/吨,处理剩余建筑装修垃圾3500/年,中标单价:172/吨。)。

2.资金到位。2022年项目资金到位60.555804万元,剩余20229-20234月委托服务41.39万元,于2023年支付41.39万元,余20232月委托服务费2.32万元待支付。

3.资金使用。根据该项目合同,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拨付内容与年初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中共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环卫所。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流程、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项目运行情况正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洪雅县城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每月考核,验收合格。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解决了我县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随意填埋的问题,同时解决了部分就业岗位,群众满意度和生活环境舒适度大幅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流程、资金支付和控制合理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给市民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组织实施了2022年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采购项目。

20211213日县财评中心出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意见(洪财评〔2021379),确认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66.330357万元;202214日,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星光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258.686483元;2022110日,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四川星光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洪雅县2022年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采购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258.686483元,2022119日双方就方案调整签订本项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为14.711994元;2022125日竣工,竣工验收合格。20224月,项目完成审计,审计为264.909270元。

2.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项目预算费用26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1人民路:两侧行道树悬挂可亮小灯笼;(2)三彩广场:广场中心位置设置1组灯组、四个角树木上装饰小灯笼、流星雨、灯带;(3)洪雅广场:雕塑后两侧绿地上各布置1组灯组,四个角上分别布置动物灯、花卉灯、麦穗灯、星星灯等;(4)瓦屋山大道:九胜大道交叉处至修文路交叉处路段两侧绿地内缠绕满天星灯带,田锡雕塑后两侧绿地内各布置灯组一组;(5)九胜大道:每柱路灯杆上悬挂可亮灯笼。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对城区各节点布置了灯笼、流星雨、灯带等春节氛围营造设施,并在春节前完成运行,营造出欢乐、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提升城市夜景形象,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监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验收、项目决算审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每年都会实施,资金纳入县综合执法局每年年初预算申报内,由财政统一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为县财政资金,预算268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已支付238.87万元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内、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记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中共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流程、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项目运行情况正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于2022110日与四川星光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开始进场施工。2022125日竣工,竣工验收结果合格。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均符合合同要求,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给市民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丰富了群众生活,进一步提升了洪雅县城区夜间形象,为第一景区的洪雅县城提供了可观赏的旅游点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流程、资金支付和控制合理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xlsx
附件【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