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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szjj/2022-00088  发布机构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9-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履行反垄断相关职责。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负责商务职责范围内的商务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服务业发展、外贸发展等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2小时办结,企业开办网办率88.29%。推进企业注销改革,注销161户。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137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洪雅雅连”商标注册申请。洪雅藤椒产业被推荐参评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项目。设立知识产权维权站(点)27个。指导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1500万元,申报知识产权专项项目资金40万元。

(2)严守食药安全。检查食品小作坊、餐饮店等6100家次。指导茶叶小作坊升级改造108家,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抽检食品、药化等920批次,不合格19批次,均已立案查处。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745例。落实70个冷库库长,登记注册“川冷链”平台223家,备案审查进口冷链食品1700余吨。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6320人次、疫苗接种2200余人,检测环境样894个次。

(3)聚焦民生热点。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27次,检查锅炉设备、燃气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1家,发现隐患308条,督促整改闭环303条,整改中5条。开展“春雷行动2021”“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加强价格监管,突击检查景区农家乐、食品经营店等200余家,检定计量器具3700台(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369起,罚没205.67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主体1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21件,办结率100%。

二、机构设置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纳入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645.5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万元,下降0.53‰。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64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5.5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64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75万元,占86.29%;项目支出362.80万元,占13.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5.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4万元,下降0.53‰。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万元,下降0.5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5.27万元,占80.3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92万元,占8.39%;卫生健康支出99.17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199.2万元,占7.5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4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7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38.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8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2.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55万元,完成预算81.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节约。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55万元,占8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2.3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局不涉及因公出国出境业务,无因公出国(境)开支。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5万元,完成预算79.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8.61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按照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正常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9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1.98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7万元。市场监督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3万元,下降20.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6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局来洪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13次,接待134人,计10732元;市民经办来洪调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1次,接待109人,计8502元;市局稽查科开展执法案件办理15次,接待167人,计12742元;市局价监科开展价格检查8次,接待79人,计6241元;接待市局流通科7次,接待68人,计5392元;接待市专家团队开展调研活动9次,接待83人,计6391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32万元,比2020年减少35.23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成本。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9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劳务费用、购置办公用品和公务用车、解决2021年度产(商)品质量抽检经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度产(商)品质量抽样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无(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无(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无(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未明确划分类款项的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指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未明确划分类款项的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未明确划分类款项的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等方面的支出。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指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内设29个股室,9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我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内设24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管股、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监督管理股、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认证股、标准化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民营经济发展指导股(洪雅县非公经济第二综合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内审监察股、财务股),1个机关党委,8个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洪雅县知识产权中心、洪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洪雅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洪雅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洪雅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洪雅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洪雅县市场监管举报投诉中心),设置派出机构6个(洪川市场监管所、临江市场监管所、玉屏山市场监管所、槽渔滩市场监管所、瓦屋山市场监管所、七里坪市场监管所)。

(二)机构职能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验检测工作、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

负责药、器、化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三)人员概况

我单位2021年在职职工114人,行政人员54人,参公22人,全额事业3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936.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36.9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93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23万元,项目支出393.7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洪雅县市场监管局根据2021年目标任务,合理编制预算,基本支出严格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基本支出严格按部门预算均衡执行,机关厉行节约,严格实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出差审批制度,会议费、车辆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明显下降。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保障了项目实施顺利推进。

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2小时办结,企业开办网办率88.29%。推进企业注销改革,注销161户。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137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洪雅雅连”商标注册申请。洪雅藤椒产业被推荐参评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项目。设立知识产权维权站(点)27个。指导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1500万元,申报知识产权专项项目资金40万元。

严守食药安全。检查食品小作坊、餐饮店等6100家次。指导茶叶小作坊升级改造108家,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抽检食品、药化等920批次,不合格19批次,均已立案查处。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745例。落实70个冷库库长,登记注册“川冷链”平台223家,备案审查进口冷链食品1700余吨。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6320人次、疫苗接种2200余人,检测环境样894个次。

聚焦民生热点。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27次,检查锅炉设备、燃气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1家,发现隐患308条,督促整改闭环303条,整改中5条。开展“春雷行动2021”“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加强价格监管,突击检查景区农家乐、食品经营店等200余家,检定计量器具3700台(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369起,罚没205.67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主体1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21件,办结率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标任务明确,绩效细化,年初编制部门绩效目标,并随预算公开,年底编制决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随同决算进行公开。

(三)自评质量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全部据实填写,质量达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合格。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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