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2-03-02 作者: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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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实施相关行业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 3.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 4.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1、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有序推进。以创建为载体,对标从综合效益等方面补短提升,完成游客集散中心等旅游设施建设,旅游软、硬设施全面改善提升,创建排序全省靠前。 2.文旅品牌申报。成功创建国家2A级旅游景区2个。 3.旅游厕所建设。新改扩建旅游厕所7个,完成新建2个、改建2个,正在建设3A级厕所3个,成功评选A级旅游厕所15个。 4.对外营销形式多样。洪雅获得2019年国家旅游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奖,吸引来自俄罗斯等10个国家的城市形象大使走进洪雅 5.活动丰富多彩。举办康养洪雅·草堂之约非遗展演、五月台会、百人书法颂祖国等活动;举办了2019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周洪雅专场音乐会。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洪雅县文化馆 3.洪雅县图书馆 4.洪雅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5.洪雅县文物保护中心 6.洪雅县旅游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收、支总计3184.8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4.01万元,增长38.4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增加、在职人员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18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4.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18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02万元,占38.59%;项目支出1955.84万元,占61.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4.8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4.01万元,增长38.4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增加、在职人员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84.01万元,增长38.4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增加、在职人员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8万元,占0.0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80.59万元,占87.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4万元,占6.04%;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95.04万元,占2.98%;城乡社区支出20.15万元,占0.63%;农林水支出60万元,占1.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84.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2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593.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74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6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2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6.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9.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68万元,下降79.4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来洪交流0.0755万元、接待成都大学一行来洪考察0.048万元、接待省非遗协会理扩大会一行来洪考察0.112万元、接待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来洪考察王华遗址0.032万元、接待非遗“一带一路”国际文创著作团队0.0998万元、接待市文广旅局来洪开展调研0.0445万元、接待市文广旅局来洪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调研0.045万元、接待省旅游执法总队和市旅游执法支队来洪调研0.0916万元、接待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调研0.0568万元、接待市图书馆来洪调研0.0357万元、接待省旅游厅来洪现场指导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点位指导0.3万元等。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创建天府旅游名县相关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03万元,比2018年增加28.48万元,增长4.08%(或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 2019年,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有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奖补资金、全县非遗资源调查、五月台会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用于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提升知名度,成为洪雅县城内酒店行业影响力第一。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全县非遗资源调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6412万元,执行数为16.6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将全县范围内满足非遗保护要求的项目全部进行收集整理,为进一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打下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五月台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万元,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制作五月台会、城隍庙会和巡游展览,丰富群众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奖补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的基本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指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因机构改革,原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旅游执法大队合并到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机构职能。 1、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实施相关行业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景(度假)区管委会以及文旅企业开展文化旅游业务工作,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领域体制改革创新、科技创新、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阵地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7、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统筹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8、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洪雅县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意向协议,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洪雅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9、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0、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景(度假)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我单位在职人员共68人,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184.86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4.86251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184.86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025832万元,占38.59%;项目支出1955.836678万元,占61.4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我单位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明确、有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较准确,支出控制严格,预算动态调整及时、合理,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部门自评质量较好、实现了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到位,应用结果反馈及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良好。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是洪雅县投促局引进行洪雅县2017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17年洪雅县投促局引进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投资项目,洪雅县人民政府与洪州大酒店签定了《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协议》(甲方:洪雅县人民政府,乙方:四川省洪雅县洪州大酒店)。项目总投资8460万元(经审计),银行贷款5000万元,财政贴息1200万元。2017年完成项目改造完成后,企业主体进行申报,于每年9月份之前,分四次划拨。 原洪雅县旅游局在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中的职责是为洪雅大酒店提供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指导洪州大酒店参照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对硬件和软件进行升级改造,但不参评星级旅游饭店。原洪雅县旅游局不是该项目的主管部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协议》和《洪雅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该项目属于《洪雅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规定的重点技持范围、是县政府确定并重点打造和扶持的项目、制定了《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建设方案》等,符合资金申报条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洪雅县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函〔2017〕87号),依据《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协议》第四条优惠政策“项目升级改造完成后,甲方依据《洪雅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对本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进行奖励补助。奖补实施自本项目达到投资额(以审计公司出具的报告为准),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兑现,4年完成奖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适当补助、突出重点和连续投入、体现效益的原则,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是2017年洪雅县重点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旅游是一个连续、长期的过程,对使用管理、绩效考评好的项目,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连续投入。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兑现,2017年-2020年4年完成奖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按照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升级改造,制定了《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建设方案》。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总投资约6800万元以上,从2017年初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前按照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对洪州大酒店9楼至12楼的客房进行升级改造,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增设客用电梯,升级改造厨房、餐厅会议室、康乐设施等硬件设施设备。并请专业的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与四川岷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书》。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属于《洪雅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规定的重点技持范围、是2017年县政府确定并重点打造和扶持的项目符合资金申报条件,项目总投入8460.0685万元,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7年初,洪州大酒店按照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制定了《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建设方案》,2017年基本按期完成升级改造,洪州大酒店请有资质的公司出具了《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资金投入审计报告》,经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相关县级部门验收合格,2017年底对外试营业。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7年12月由原县旅游局向县人民政府报送《洪雅县旅游局关于兑现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的请示》,并征求县财政局的意见,县财政局出具了《洪雅县财政局关于兑现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的请示的意见》:“1.解决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奖补资金1200万元,其中:2018年解决奖补资金300万元;从2019年起分三年列入财政年初预算,每年300万元;2.该资金在县级预留的旅发资金中列支;3.请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提高资金绩效,确定专款专用。” 2019年1月,经县政府第十八届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602号)“会议议定:(一)由县财政按协议约定据实拨付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奖补资金。(二)由县旅游局负审核项目单位履行约定情况,履行不到位的要督促履行到位,督促后仍无法履行到位,酌情到位后期补助额度。”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总投入8460.0685万元(含自筹和银行贷款),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按每年300万元人民币标闪由县财政进行奖补(后三年奖补兑现时间为每年度9月30日前)4年内兑现1200万元人民币。 2.资金到位。2018年、2019年已分别兑现300万元。县财政局已将2020年300万元奖补资金列入预算,按协议今年9月30日前应拨付到位。 按照协议该项目2017年完成,应从2017年底开始兑现奖补资金,到2020年分四年,每年兑现300万元,共1200万元。但是由于2017年下半年环保督察,工程延误到2017年底完工,经验并按程序报批后已到2018年度,所以该项目兑现也延后一年,从2018年起开始兑现,2018、2019年共兑现600万元。2020年已列入财政预算,余下的300万元将于2021年才能兑现完毕。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县财政局已拨付该项目资金共600万元。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全部转给洪州大酒店用于支付酒店升级改造所需。洪州大酒店已全部用于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归还。存在财政拨付滞后的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法人及总负责人:姜永兵 项目甲方代表及总协调:周雅锦 项目经理及监理:李静 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陈军 项目安全管理人: 王利 项目材料管理人:杨梅 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设计 专家会、规委会评审 项目申报 项目造价 项目招标 项目开工 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竣工 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方案于2017年4月通过了“专家会”、“规委会”的评审,在进行社会公示后,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后于2017年5月1正式启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原县旅游局在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洪州大酒店提供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在《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建设方案》提出建议意见,指导洪州大酒店按照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进行软硬件提升改造。多次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征求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硬件工程建设的建议意见对及消防、食品卫生、住宿等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进行实地督促指导,并请市旅游饭店星评专家进行指导。工程完工前,参与以住建局牵头开展一程验收,在硬件设施、软件升级改造以及服务管理等基本达到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总投入8460余万元,升级装饰改造建设规模15121.76㎡。在原酒店经营面积基础上增加了餐饮营业面积500㎡,会议接待1300㎡,增加会客厅、会见室等高端会议接待项目,9-12楼改造后增加可用房间86间。增加了壮观的酒店大门,改造了停车场和车行道,增加了大门车辆出入智能管理系统。将原茶楼改造成了阳光茶餐厅,新增了青衣江边露天茶坊、火锅厅、羊肉餐厅。 对原酒店所有的电气线路、冷热水管道、新风系统全部进行改造,新添置了中央空调、热水机组、配房设备、消防智能控制系统、电梯、变压器、配电设施、洗衣设备等大型的设备。并符合国家环保及新技术、新材料设备。 (二)项目效益情况。 洪州大酒店升级改造项目的完成后投入使用,提升了洪雅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为洪雅旅游的发展增添了亮色。 项目前身始建于2005年,房间74间,能同时容纳800人就餐。因经营已经10以上,各项设施设备和装修都比较陈旧,年总营业收入仅500于万元。改造项目将新增客房80间,总数将达到160间,预计年出租率60%,实现客房收入800万元以上。新增餐饮接待面积1500平米以上,预计餐饮收入1000万元以上。总营业收入实现1800万元以上。项目升级改造完成后将是洪雅县城区的一大亮点,将大大增加洪雅城区的接待能力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填补城区没有高规格接待酒店的空白。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增加就业岗位50人以上,预计将为地方贡献税收70万元/年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截止2020年5月,共划拨到洪州大酒店600万元奖补资金,分别是2018年度300万元,2019年度300万元。每年收到县财政局拨付的洪州大酒店奖补资金,我局及时按程序转入洪州大酒店账户,洪州大酒店已经全部用于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归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希望每年能在9月30日前收到县财政拨付的该项目奖补资金。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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