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洪雅县柳江古镇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 ||||||||||||||||||||||||||||||||||||||||||||||||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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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洪雅县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一是受县政府委托履行景区管理职能,严格实施《柳江古镇风景区管理办法》,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依法对柳江古镇风景区进行管理。实现景区资源环境的保护利用,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根据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制定柳江古镇核心区保护规划和柳江古镇风景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依法审批、监督、管理景区的建设项目;负责景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转让等工作;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景区的道路、通讯、电力、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四是负责柳江古镇景区商业和其他服务业的规划、审批、监管。依法对旅游业、服务业等行业协会行进管理。五是负责景区旅游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六是负责景区的招商引资、整体营销、对外宣传和会节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8170.70万元,与2021年收入10317.39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853.31万元,增长173.04%。2022年度支出总计28170.70万元,与2021年支出10317.39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7853.31万元,增长173.0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债券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817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42万元,占1.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30.28万元,占98.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817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2万元,占1.25%;项目支出27818.49万元,占98.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170.70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0317.3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853.31万元,增长173.04%。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170.70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0317.3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853.31万元,增长173.04%。主要变动原因是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30万元(基本工资72.88万元、津贴补贴7.67万元、奖金92.36万元、绩效工资5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住房公积金2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79万元(办公费45.35万元、水费0.73万元、电费14.21万元、邮电费6.74万元、差旅费36.47万元、维修(护)费3.37万元、租赁费9.80万元、委托业务费105.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3万元(生活补助23.33万元)。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6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25万元,降低16.56%。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等项目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3.68万元,占54.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7.27万元,占16.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6万元,占3.93%;卫生健康(类)支出13.82万元,占2.56%;城乡社区(类)支出28.68万元,占5.31%;农林水(类)支出72.27万元,占13.37%;住房保障(类)支出23.44万元,占4.34%。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9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2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 支出决算为6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8.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23.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88万元、津贴补贴7.67万元、奖金92.36万元、绩效工资5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住房公积金23.44万元。 公用经费62.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45万元、水费0.17万元、邮电费3.04万元、差旅费36.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7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减少3.23万元,下降80.75%,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开支。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万元,下降80.75%,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30.28万元,主要用于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支出。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0万元(其中:办公费22.45万元、水费0.17万元、邮电费3.04万元、差旅费36.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7万元),比2021年52.26万元增加10.64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景区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022年,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垃圾清运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特种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经费资金项目、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委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存在的问题:无。运行情况良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经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设立规范,绩效目标依据实际情况设立较为合理,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完成预算目标。资金使用按照财政要求严格执行,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完成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产生了正向社会效益,解决了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工作。存在的问题:无。运行情况良好。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完成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产生了正向社会效益,解决了柳江古镇“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无。运行情况良好。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单位行政方面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事业工作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商贸事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指人大会议等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工作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外交(类):无。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指公共安全类基本支出。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及基层司法业务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科学技术(类):指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旅游宣传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指除文化和旅游宣传业务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中央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类):无。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规划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水路运输(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无。 22.商业服务业(类):无。 23.金融(类):无。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无。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洪雅县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柳管委股室4个,在职人员24人,其中下属事业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柳江古镇景区党工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景区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景区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管委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景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年末在职事业编职工18人,其中在编在岗14人,在编不在岗4人,编外控制数在编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柳江古镇景区管委会收入总额为28170.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170.7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17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68万元,农林水支出7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柳江古镇管委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2817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7630.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支出预算执行28170.7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52.20万元,项目支出27818.50万元(AAAA景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3.37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经费47.39万元,景区公共区域水、电、网络服务费18.91万元,2022年解决柳江古镇景区临聘交通协管员专项经费23.33万元,景区招商引资、宣传营销费14.86万元,洪柳新区办公场地租赁经费9.8万元,洪柳新区招商引资外宣经费5.99万元,安全经费4.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指标5331.28万元,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1100万元,解决整治景区古树安全隐患及抢救复壮经费48.6万元,四川现代牛种业园区开办资金9.98万元,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10000万元,眉山市洪雅县洪柳新区三产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1200万元,柳江古镇2022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1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增27630.28万元债权项目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柳江古镇景区管委会2022年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加快旅游项目发展等相关工作。2022年度总体目标: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编内临聘人员工资,为景区内环境卫生、河道保护等提供经费保障,保障全景区的工作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开展,项目有序推进,实现社会和谐、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旅游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柳江古镇管委会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管理好财政资金;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绩效评价,接受上级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柳江古镇景区管委会年度总体目标: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编内临聘人员工资,为景区内环境卫生、河道保护等提供经费保障,保障全镇的工作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开展,项目有序推进,实现社会和谐、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委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 (三)自评质量 2022年我委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管理好财政资金,对于项目资金严格把控,推动项目有序进行,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编制和决算执行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一是单位资产管理还有待加强,资产监管工作还需加强。 二是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应对问题的能力还待提升。 (三)改进建议 一是定期盘点,盘盈盘亏资产做记录,清理处于报废状态的资产,做好核销工作。 二是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操作能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洪雅县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经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洪雅县柳江古镇管委会于2022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经费工作,该工作覆盖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服务。 2、资金依据:该项目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经费50万元,由洪雅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用于保证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服务。 3、项目实施情况:柳管委投入50万元整用于保证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服务,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项目绩效目标:保证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工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该项目由单位负责人帅明华任组长,副主任陈望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任组员,具体实施由分管景区管理部的陈望副主任牵头。 (二)指标体系 1.评价目的 对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期间的效率性和社会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工作经费目标实施情况,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2.评价原则与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单位自评的方式进行。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续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 3.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按照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单位年初重点工作安排,年度单位总体绩效目标和主要产出、效果指标,以及单位预算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财政意见建议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最终制定了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评价方法 本项目参照2023年县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预算指标,对照年初预算绩效编制的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完成时间,从该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及时合规等方面进行自评。 5.评价标准 本项目参照2023年县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分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工作经费项目设立规范,绩效目标依据实际情况设立较为合理,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完成预算目标。资金使用按照财政要求严格执行,使用合法合规。在项目执行后,保证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工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好。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建设计划实施进度基本明确,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和目的,基本符合实际需要,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财务制度基本健全、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规范。项目不存在投资变更和项目调整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工作经费为民生项目,未产出经济效益。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完成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产生了正向社会效益,解决了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工作。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我委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双创工作上还需继续坚持,在2022年继续规划资金使用,力求更高效的解决柳江古镇核心景区与外围道路保洁工作。 附件3
洪雅县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洪雅县柳江古镇管委会于2022年开展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工作,该工作覆盖柳江古镇“三中心一基地”项目。 2、资金依据:该项目为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1100万元,由洪雅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用于保证柳江古镇“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 3、项目实施情况:柳管委投入1100万元整用于“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项目绩效目标:保证柳江古镇“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工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该项目由单位负责人帅明华任组长,副主任陈望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任组员,具体实施由分管景区管理部的陈望副主任牵头。 (二)指标体系 1.评价目的 对柳江古镇“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期间的效率性和社会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2022年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目标实施情况,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2.评价原则与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单位自评的方式进行。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续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 3、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按照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单位年初重点工作安排,年度单位总体绩效目标和主要产出、效果指标,以及单位预算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财政意见建议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最终制定了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评价方法 本项目参照2023年县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预算指标,对照年初预算绩效编制的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完成时间,从该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及时合规等方面进行自评。 5、评价标准 本项目参照2023年县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分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22年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项目设立规范,绩效目标依据实际情况设立较为合理,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完成预算目标。资金使用按照财政要求严格执行,使用合法合规。在项目执行后,保证了“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工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好。
四、绩效评价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实施进度基本明确,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和目的,基本符合实际需要,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财务制度基本健全、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规范。项目不存在投资变更和项目调整情况。(三)项目产出情况2022年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费用为民生项目,未产出经济效益。(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完成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产生了正向社会效益,解决了柳江古镇“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工作。五、存在主要问题无。六、相关措施建议我委在柳江“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工作上做好总结工作。力求更高效的完成柳江古镇“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清理工作。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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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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