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洪雅县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 ||||||||||||||||||||||||||||||||||||||||||||||||||||||||||||||||||||||||||||||||||||||||||||||||||||||||||||||||||||||||||||||||||||||||||||||||||||||||||||||||||||||||||||||||||||||||||||||||||||||||||||||||||||||||||||||||||||||||||||||||||||||||||||||||||||||||||||||||||||||||||||||||||||||||||||||||||||||||||||||||||||||||||||||||||||||||||||||||||||||||||||||||||||||||||||||||||||||||||||||||||||||||||||||||||||||||||||||||
2022-09-1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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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1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6 第五部分 附表....................................................6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县委相关决策部署。 负责全县党组织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党员队伍管理,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 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扬奖励。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综合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和组织重大节日慰问工作。 (1)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 常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收官。全程把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关口,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率、一次性选举成功率、村(社区)“两委”交叉任职率全部实现100%。择优选拔18名“五方面人员”进入镇党政领导班子,有序完成镇党委、纪委和镇人大换届,圆满实现组织意图。顺利召开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政协会,圆满完成各项选举任务,实现县镇村三级换届清净、干净、安静。 2.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 (1)是配强干部队伍。全年累计调整任免干部365人次,其中提拔、重用120人次;从基层一线、疫情防控等重要岗位提拔、重用和晋升职级20人;提拔90后干部17人、女干部38人、无党派干部8人。组建6个工作组深入全县76个单位(部门)开展班子运行分析,推荐储备优秀干部170余人。采取回城任职一批、退出领导职务转任职级一批等“七个一批”方式优化整合干部资源,12个镇领导班子配备全部达到换届结构性要求。 (2)是加强干部培训。举办主体班和各行业领域专题培训班42期,参训人员12000余人次。实行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机制,42名新录用公务员全部下沉网格,选派镇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上挂锻炼,助力干部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党校分类建设,打造和完善“两山”教学基地和各类特色教学点15个,选聘125名县内外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担任党校兼职教师,邀请市委党校和高校专家授课,成立教学科研课题组4个,成功立项省委党校课题1项、市委党校课题7项。 (3)是优化干部管理。出台《关于县外调入特殊岗位人员的范围及程序的意见(试行)》,完善干部调动管理。制发《关于认真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按季度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完成党政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动态掌握全县干部人才基本信息,提升干部选育用管精准性。 3.基层党建工作亮点突出。 (1)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选派62名两新党建指导员“一企一策”开展精准帮扶,指导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57个,实现党建工作和党组织100%覆盖。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一村(社区)一策”要求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2)是提升基层发展治理质效。“支部进小区、有事找支部”城市治理经验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并被《全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报告》纳入示范案例。以提升党组织群众组织力为目标创新提出“以群众组织群众”,在小区党支部引领下建立群团组织和业缘趣缘组织合计380余个(支),参与居民达3万余人。理顺农村小网格治理架构,将县级单位(部门)延伸到村的35类职能整合至小网格,实现小网格员“一员多用”,工作做法全市推广。做实“干部下沉 做强基层”,推动589名镇村干部下沉到组、包联小网格,夯实基层治理力量。推广“支部进景区 客人是亲人”治理理念,以景区联合党委为主体,强化行业协会党支部组织力,引领商户、群众参与景区治理。抓实驻村帮扶工作,调整安排116个单位联系帮扶82个村(社区),结对帮扶5057户脱贫户,选派87名年轻干部到29个乡村振兴重点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 (3)是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统筹思维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各项资源有效整合,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工作做法先后受到省委彭清华书记和省委组织部于立军部长肯定,工作经验被省两改办、省委深改办专题刊发,全省推广,成功申报全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试点示范县,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现场会在洪召开。 4.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策划开展“向入党介绍人报告”主题活动,全县1.2万余名党员与入党介绍人共谈初心、共话党史、共悟思想。录制党史主题微视频6部,《小区时代》获全省第十八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文艺片二等奖;《铭记·初心—洪雅党史回眸》《时光荏苒·初心不改》获眉山市第十五届党员教育电视片暨第十二届远程教育教学课件观摩一等奖(全市仅三部);《时光荏苒·初心不改》获“精彩短视频 百年映初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四川省短视频创作活动专业组提名作品(全省组织系统唯一)。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伍万银党课文稿《走进人民大会堂的乡村党员教师》被推荐至省党员教育中心党课库。 5.引才聚才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靶向引才。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仲华担任茶产业发展首席顾问,华西医院大内科主任、内科学教授、博导冯玉麟担任医疗顾问。通过考核招聘、高校招才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24人,全市率先引进聘任制公务员1人。二是倾心育才。开展“8类本土人才培育”行动,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7人,专业类人才159人,新增国家级文艺人才3人。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全国首个森林康养教学科研就业实践基地在洪授牌。三是创新用才。创新建立学区制人才分配、考评机制,推动8名紧缺学科教师走教,10名综合专业教师转岗,激活乡村教育人才资源;建立县级医疗专科联盟,推动11名省级重点专科人才到洪雅坐诊,推动19名专业技术人才向次中心医院集中,助推次中心医院错位特色发展。四是服务留才。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走访慰问专家人才60人次,协调解决问题10余个;为高层次人才协调落实人才公寓20套,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76.2万元。 6.模范部门建设常态推进。一是夯实学习教育。聚焦上级发布重要讲话、召开重要会议、下发重要文件等重点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及“周一晚间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70余期,持续提升组工干部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二是夯实干事作风。开展“开门问计”活动,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周例会制度,建立“每周工作清单”和“工作提示函”,清单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三是夯实机关文化。采取徒步越野、集体生日、集体健身操等方式开展“兴趣日”活动10余次,帮助组工干部缓解工作压力,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打造充满活力、心理阳光、务实高效的组工队伍。 二、机构设置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收入、支出为2586.31万元,2020年收入、支出为2178.7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7.52万元,增加18.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79.4万元;二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8.1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58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6.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58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52万元,占42.63%;项目支出1483.78万元,占57.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6.31万元。与2020年2178.7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7.52万元,增长18.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79.4万元;二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8.1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2013.7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2.52万元,增长28.43%。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财政安排资金来源变动。二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79.4万元;三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8.1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6.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4.5万元,占67.8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51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78.55万元,占3.04%;住房保障支出84.75万元,占3.28%;农林水支出570万元,占22.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86.3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6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对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7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2.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1.14万元增加0.17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是省、市到我县调研和干部考察开支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到我县调研和干部考察及兄弟区县到我县交流学习工作餐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2人次,共计支出1.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青神县委组织部到我县考察学习支出3200元;省、市组织部到我县开展2021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专项调研督导开支800元;市直机关工委到我县调研、督导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建、乡村振兴工作开以1360元;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到我县开展构建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专项工作督查开支633元;市委组织部到我县督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支560元;中国政法大学到我县开展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调研开支800元;市委组织部到我县调研城市小区治理、城乡治理部治理、农村治理调研开支480元;四川大学到我县开展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调研开支1007元;丹棱县委组织部到我县调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城乡基层治理开支1680元;丹棱县委老干部局到我县调研交流学习开支590元;市关工委到我县调研交流开支310元;市关工委及《关工委明天》杂志社到我县采访开支538元;市委老干部局到我县考察确定2021年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现场教学点位开支500元;市委老干部局到我县调研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筹备情况开支64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25万元,比2020年152.15万元减少5.9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2021年,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备配换届所需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以及配备财务用电脑、打印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建工作经费等3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反映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欺也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简称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挂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老干部局牌子,对外挂县公务员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股、组织二股、组织三股、组织四股、干部一股、干部二股、干部三股、公务员管理股、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股、干部监督股、老干部管理股、党员教育管理股等15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人才工作服务中心、洪雅县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洪雅县干部人事档案中心、洪雅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等4个,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洪雅县基层治理服务中心、洪雅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中心等2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县委相关决策部署。 1. 负责全县党组织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党员队伍管理,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 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3. 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扬奖励。 5.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相关工作。 7. 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综合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和组织重大节日慰问工作。 8. 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9. 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单位2021年末,我部有在职职工46人。其中,按性质分:公务员(参公人员)30人,全额事业15人,行政工勤1人。按职务职级分:副县级1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4人,二级主任科员1人,副科级14人,四级主任科员7人,一级科员3人,试用期4人,技师1人,管理九级7人,专技九级1人,专技十级1人,专技12级1人。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3350.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50.4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调整预算收入为2591.71万元,支出为2591.71万元,2021年决算收入2591.71万元、支出为2586.31万元,结余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79%。2020年调整预算收入、支出为2178.79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支出为2178.7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12.92万元,同比增长18.9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多个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严格预算编制。年初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综合预算的原则,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和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年初预算编制实现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 精细化编制基本支出,细化办公经费分解,实时申报资金有款计划,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全力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坚持只减不增原则,在保障正常运转的情况,与上一年度保障不变。根据年初工作任务,确定重点保障项目,在县财政下达控制数范围内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制定项目目标绩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每月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申请资金使用额度,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交保障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2020年度决算公开和2021年度预算公开。 2021年度结余资金为追加根据川财行(2020)209号下达2021年度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该项目下达预算数8.4万元,2021年支出3万元,结余5.4万元。资金执行率35.71%。该项目执行率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指标到位时间较迟,因年底财政结账,未及时支付。 (二)结果应用情况。 各项目执行和目标绩效实现情况,在年底前各实施股室开展自评,自评结果经项目实施股室分管理领导审定后报部办公室汇总分析。部办公室根据当年各项目实行执行情况,结合各股室自评开展评价分析,分析结果报经部长办公会审议。审议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2021年,我部顺利完成县乡村领导班子换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一次性选举成功100%,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高票当选,圆满完成县上“三会”选举任务,所有当选人员得票率均为100%;开展党史党性教育53期,参训人员2150余人次,举办主体班和各行业领域专题培训班42期,参训人员达12000余人次;42名新录用公务员全部下沉网格,选派镇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上挂锻炼,助力干部在实践中补齐专业短板。通过公开招录、聘用、选调等多种方式录用卫生、规划、教育、林业等专业干部11人,全年共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60人,其中研究生学历共9人。新建57个两新党组织,差异化考核62名两新党建指导员,“党建带群建”提升两新党组织工作质效。向29个乡村振兴重点村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87名,驻村干部做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举办“第一书记论坛”2期。从体制机制层面巩固小区党支部核心领导地位,着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城市治理经验入编《中国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报告》。统筹开展两项改革,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现场会在洪雅召开。《小区时代》获全省第十八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文艺片二等奖;《时光荏苒·初心不改》获“精彩短视频 百年映初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四川省短视频创作活动专业组提名作品;《铭记·初心—洪雅党史回眸》《时光荏苒·初心不改》获眉山市第十五届党员教育电视片暨第十二届远程教育教学课件观摩一等奖;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伍万银的微党课《走进人民大会堂的乡村党员教师》被《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基层党课报告汇编》出版。人才工作方面,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仲华担任茶产业发展首席顾问,引进华西医院大内科主任、内科学教授、博导冯玉麟担任医疗顾问,通过考核招聘、高校招才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24人,全市率先引进聘任制公务员1人。为高层次人才协调落实人才公寓20套,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76.2万元。 (三)自评质量 部门绩效管理自评工作领导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人督,有效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资金支持。选调生到村任职、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两新党建保障政策、党建项目政策执行到位,落地落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来看,我部财务工作运转顺畅,领导有力,执行到位。在现有各项规章制度下,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坚持实行项目资金绩效管控,优化资金使用,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受疫情影响,各类培训无法按时开展,导致资金执行率不高。 (三)改进建议。各级、各部门提高对财务工作重视,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将财经纪律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培训。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人才工作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三定方案,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扬奖励。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洪雅县“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中共洪雅县委关于实施“洪州英才”工程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洪委发〔2018〕5号)、《洪雅县高层次人才人类认定办法(试行)》、《洪雅县“柔性引才”办法》、《洪雅县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办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一是2018年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洪雅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印发各镇、县级各部门。二是眉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眉山市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眉人才〔2019〕5号)。三是眉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府眉山高端人才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为强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政策机制,促进更多优秀人才向洪雅聚集,定期开展人才高校招聘、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兑现符合条件人才的租房补助、安家补助、生活补贴和突出项献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考核招聘、公开选调等方式刚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组织用人单位走进高校,开展“人才活动周”“现场招聘会”等组团招引活动;实施“名师名校进洪雅”活动,组织本土人才进修培训;每三年评选一批洪雅“名师、名医、名家、名厨、名匠、创新型企业家和创新性科技人才”;资助分层分类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各类人才工作室、人才工作站;实施“百名人才联乡村”活动,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目标为兑现人才引进奖励30人次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开展人才培育100人次以上,所有目标在12月底前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当年工作计划一致,申报目标充分考虑了工作量和财力情况,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根据实际开展校招、组织面试、开展人才培育,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才激励政策兑现。在资金支付上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我部资金管理规定,开支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支付;开支在5万元以上,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支付。适时针对项目进度督促项目持续有效推进。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50万元,调整预算数174.3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财政拨款收入。 2.资金到位。截止12月底,项目资金到位174.33万元,支付174.3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12月底,2021年人才工作经费用于兑现安全人才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131.9万元,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支出13.52万元,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等工作支出28.91万元。资金支付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支付进度与年初即定目标相符,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具体实施,由部办公室负责资金支付,财务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会计核对科目严谨规范及明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人才工作经费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资金支付。在提前资金支付前,由业务股室自行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自查,如需提请部务会或部长办公会审议的经审议通过后再行提前部办公室支付。部办公室会同业务股室每半年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人才工作经费项目具有鲜明的政策特征,各项资金兑现有明确的兑现标准及实施步骤,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施实。各项工作开展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组织部承担具体工作,即接受县委组织部的直接领导,同步接受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通过考核招聘、高校招才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优秀高层次人才24人;引进聘任制公务员1人;常态开展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全年开展走访慰问60人次;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131.9万元;评选表扬“优徐鹏农村乡土人才”30余名;开展“8类”本土人才培育”等工作,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7人,名师等专业类人才159人,新增国家级文艺人才3名。全面完成项目即定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人才工作项目为全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培训好本土人才给予了资金保障,向上向好广泛吸引了优秀人才对洪雅的关注度,持续为两山转化示范县建设引过人才、培育人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切实保障的全县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到位时间有时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存在拨款不及时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按工作开展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三定方案,组织部负责抓好全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组织指导,参与赵民昌有关政策性文件。负责全县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党建工作,研究指导全县农村党员队伍和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财农〔2017〕1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荐上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农〔2017〕16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集体经济扶持村报送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20〕36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19年1月,洪雅县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财农〔2017〕1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洪雅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村(组)集体投入等。2021年扶持村选点条件要求全部投向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合并成立的新村。“四合一”“五合一”及以上的新村,原则上全部纳入扶持范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主要体现在项目选点上,扶持村应符合规定条件,规定条件包括要有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具体措施。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县乡村有一定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村具备发展集体下次有人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村发展集体经济有县级领导联系帮扶指导、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抓。拟扶持村有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且发展方向、发展项目明确、可行。村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地所在村,主导产业明确并形成一定规模的村,已基本完成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的村,同优秀返乡农民工担任村党组书记的村,优先纳入申报范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洪雅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所在村制定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21年按照“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公开透明、利益共享、依法依规、自力更生”的原则,确定有基础、有潜力的瓦屋山镇高丽村、瓦屋山镇罐坪村、瓦屋山镇青龙村、柳江镇凤凰村、柳江镇万湖村、柳江镇赵河村等6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300万元为中央扶持资金,按每个项目村50万元标准划拨。申报目标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该项目由我部拟定全县实施方案报县委审批后逐级上报,所在村根据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我部根据审核确定名单将项目资金拨付各项目所在镇,督促各项目所在村根据方案逐一落实,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由上级下达我部,我部根据下达通知及时调整预算交报县财政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村级集体扶持资金总体金额为每个项目村100万元,该项目为中央财政资金,共计6个项目村,每个村50万元,共计300万元。另有省级项目资金30万元每个村,共计180万元;市级项目资金5万元每个项目村,共计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每个项目村,共计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纳入我部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中央项目资金300万元按财政通知于年补提前下达指标;省级项目资金180万元、市级项目资金30万元县财政收到后及时下达指标;县级配套资金90万元纳入部门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安排与使用由县财政按县委组织部提供的审核确定名单将安排到项目村所在镇,各镇按村级集体经济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以进行收支管理,专款专用,试点村建立台账。支付范围包括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主式点形式;重点探索土地股股份合作经营,并推进试点村区域内的土地流转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合作经营的股本金试点形式。不得用于项目配套;不得用于偿还乡村债务;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用于购置交通通讯工具;不得用于发放个人补贴;不得用于工作运转经费支出;不得用于与发展集体经济无关的其他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由镇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实行报账制。由县财政及相关部门随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进行跟踪问效。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指标年初统一下达县委组织部,待收到县委组织部收到市委审定扶持村,经县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县财政将资金安排到扶持村所在镇,由各镇按村级集体经济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进行收支管理、会计核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由镇依据实施方案内容,严格审查试点村单据,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账,做到账实相符。由各镇审查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各镇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县财政及相关部门随时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进行跟踪问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部拟定全县实施方案报县委审批后逐级上报,所在村根据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我部根据审核确定名单将项目资金拨付各项目所在镇,督促各项目所在村根据方案逐一落实,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各镇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收支管理,督促试点村建立台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属于政策性项目,项目的确定按市委审定的我县上报扶持村执行。坚持“县级统筹、乡镇管理、村级使用”原则,镇人民政府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县财政及相关部门随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进行跟踪问效。试点村寻健全资金使用的村民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日常性监督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乡镇财政具体负责。扶持村建立健全资金全用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理财和和财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县委组织部组织县财政局、县农牧、县农办、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试点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违规使用资金的,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及时整改,不按期整改的,依法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各村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对各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考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发展项目6个扶持村均在按实施方案逐步推进。瓦屋山镇高丽村、罐坪村、青龙村三个与专业民宿经营组织合作以炳灵社区闲置阵地必建民宿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已与经销商签订民宿租赁合同;四个村已签订民宿分红协议。柳江镇凤凰村、赵河村、万湖村以300万投资柳江别院民宿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规划方案已过规委会;施工队已进场,已完成施工区域打围、酒店清理,已落实拆除方案,进行基础施工阶段。 (二)项目效益情况。 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党组织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助力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体现了中央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高度关注,也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探索,是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助推进剂,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推手。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资料归档不及时,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选派专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治提升,确保项目有力有序完成。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川财农(2021)11号下达2021年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三定方案,组织部负责抓好全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组织指导,参与赵民昌有关政策性文件。负责全县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党建工作,研究指导全县农村党员队伍和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财农〔2017〕1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荐上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农〔2017〕16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集体经济扶持村报送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20〕36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19年1月,洪雅县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财农〔2017〕1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洪雅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村(组)集体投入等。2021年扶持村选点条件要求全部投向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合并成立的新村。“四合一”“五合一”及以上的新村,原则上全部纳入扶持范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主要体现在项目选点上,扶持村应符合规定条件,规定条件包括要有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具体措施。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县乡村有一定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村具备发展集体下次有人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村发展集体经济有县级领导联系帮扶指导、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抓。拟扶持村有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且发展方向、发展项目明确、可行。村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地所在村,主导产业明确并形成一定规模的村,已基本完成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的村,同优秀返乡农民工担任村党组书记的村,优先纳入申报范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洪雅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所在村制定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21年按照“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公开透明、利益共享、依法依规、自力更生”的原则,确定有基础、有潜力的瓦屋山镇高丽村、瓦屋山镇罐坪村、瓦屋山镇青龙村、柳江镇凤凰村、柳江镇万湖村、柳江镇赵河村等6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根据川财农(2021)11号下达2021年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180万元为省级扶持资金,按每个项目村30万元标准划拨。申报目标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该项目由我部拟定全县实施方案报县委审批后逐级上报,所在村根据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我部根据审核确定名单将项目资金拨付各项目所在镇,督促各项目所在村根据方案逐一落实,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由上级下达我部,我部根据下达通知及时调整预算交报县财政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村级集体扶持资金总体金额为每个项目村100万元,该项目为省级项目资金30万元每个村,共计180万元。另有中央财政资金,共计6个项目村,每个村50万元,共计300万元;市级项目资金5万元每个项目村,共计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每个项目村,共计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纳入我部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中央项目资金300万元按财政通知于年补提前下达指标;省级项目资金180万元、市级项目资金30万元县财政收到后及时下达指标;县级配套资金90万元纳入部门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安排与使用由县财政按县委组织部提供的审核确定名单将安排到项目村所在镇,各镇按村级集体经济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以进行收支管理,专款专用,试点村建立台账。支付范围包括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主式点形式;重点探索土地股股份合作经营,并推进试点村区域内的土地流转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合作经营的股本金试点形式。不得用于项目配套;不得用于偿还乡村债务;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用于购置交通通讯工具;不得用于发放个人补贴;不得用于工作运转经费支出;不得用于与发展集体经济无关的其他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由镇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实行报账制。由县财政及相关部门随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进行跟踪问效。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指标年初统一下达县委组织部,待收到县委组织部收到市委审定扶持村,经县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县财政将资金安排到扶持村所在镇,由各镇按村级集体经济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进行收支管理、会计核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由镇依据实施方案内容,严格审查试点村单据,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账,做到账实相符。由各镇审查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各镇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县财政及相关部门随时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进行跟踪问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部拟定全县实施方案报县委审批后逐级上报,所在村根据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我部根据审核确定名单将项目资金拨付各项目所在镇,督促各项目所在村根据方案逐一落实,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各镇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收支管理,督促试点村建立台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属于政策性项目,项目的确定按市委审定的我县上报扶持村执行。坚持“县级统筹、乡镇管理、村级使用”原则,镇人民政府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县财政及相关部门随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进行跟踪问效。试点村寻健全资金使用的村民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日常性监督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乡镇财政具体负责。扶持村建立健全资金全用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理财和和财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县委组织部组织县财政局、县农牧、县农办、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试点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违规使用资金的,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及时整改,不按期整改的,依法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各村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对各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考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发展项目6个扶持村均在按实施方案逐步推进。瓦屋山镇高丽村、罐坪村、青龙村三个与专业民宿经营组织合作以炳灵社区闲置阵地必建民宿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已与经销商签订民宿租赁合同;四个村已签订民宿分红协议。柳江镇凤凰村、赵河村、万湖村以300万投资柳江别院民宿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规划方案已过规委会;施工队已进场,已完成施工区域打围、酒店清理,已落实拆除方案,进行基础施工阶段。 (二)项目效益情况。 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党组织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助力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川财农(2021)11号下达2021年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高度关注,也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探索,是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助推进剂,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推手。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资料归档不及时,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选派专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治提升,确保项目有力有序完成。
2021年洪雅县委组织部 单位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人才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三定方案,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扬奖励。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洪雅县“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中共洪雅县委关于实施“洪州英才”工程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洪委发〔2018〕5号)、《洪雅县高层次人才人类认定办法(试行)》、《洪雅县“柔性引才”办法》、《洪雅县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办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一是2018年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洪雅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印发各镇、县级各部门。二是眉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眉山市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眉人才〔2019〕5号)。三是眉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府眉山高端人才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为强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政策机制,促进更多优秀人才向洪雅聚集,定期开展人才高校招聘、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兑现符合条件人才的租房补助、安家补助、生活补贴和突出项献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考核招聘、公开选调等方式刚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组织用人单位走进高校,开展“人才活动周”“现场招聘会”等组团招引活动;实施“名师名校进洪雅”活动,组织本土人才进修培训;每三年评选一批洪雅“名师、名医、名家、名厨、名匠、创新型企业家和创新性科技人才”;资助分层分类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各类人才工作室、人才工作站;实施“百名人才联乡村”活动,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目标为兑现人才引进奖励30人次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开展人才培育100人次以上,所有目标在12月底前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当年工作计划一致,申报目标充分考虑了工作量和财力情况,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根据实际开展校招、组织面试、开展人才培育,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才激励政策兑现。在资金支付上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我部资金管理规定,开支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支付;开支在5万元以上,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支付。适时针对项目进度督促项目持续有效推进。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50万元,调整预算数174.3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财政拨款收入。 2.资金到位。截止12月底,项目资金到位174.33万元,支付174.3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12月底,2021年人才工作经费用于兑现安全人才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131.9万元,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支出13.52万元,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等工作支出28.91万元。资金支付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支付进度与年初即定目标相符,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度人才工作经费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具体实施,由部办公室负责资金支付,财务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会计核对科目严谨规范及明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人才工作经费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资金支付。在提前资金支付前,由业务股室自行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自查,如需提请部务会或部长办公会审议的经审议通过后再行提前部办公室支付。部办公室会同业务股室每半年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人才工作经费项目具有鲜明的政策特征,各项资金兑现有明确的兑现标准及实施步骤,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施实。各项工作开展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组织部承担具体工作,即接受县委组织部的直接领导,同步接受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通过考核招聘、高校招才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优秀高层次人才24人;引进聘任制公务员1人;常态开展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全年开展走访慰问60人次;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131.9万元;评选表扬“优徐鹏农村乡土人才”30余名;开展“8类”本土人才培育”等工作,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7人,名师等专业类人才159人,新增国家级文艺人才3名。全面完成项目即定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人才工作项目为全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培训好本土人才给予了资金保障,向上向好广泛吸引了优秀人才对洪雅的关注度,持续为两山转化示范县建设引过人才、培育人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切实保障的全县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到位时间有时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存在拨款不及时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按工作开展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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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委组织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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