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 ||||||||||||||||||
2023-09-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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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园区、景区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XJ、反KB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调研、督导、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XJ、反KB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县法学会、县综治中心。 8.落实中央、省、市、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全县政治安全、法治洪雅建设重要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法学会)。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收、支总计654.3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1.67万元,增长32.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5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26万元,占87.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6万元,占12.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5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06万元,占59.77%;项目支出263.26万元,占40.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4.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1.67万元,增长32.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61万元,增长22.9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9万元,占88.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万元,占3.78%;卫生健康支出15.19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31.47万元,占5.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4.3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1.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41万元,增长/下降5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费用,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等及时调整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4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市委督查组督导二十大信访维稳安保工作8人,开支640元。2.接待市民政局督导养老诈骗工作5人,开支450元。3.接待市委政法委调研工作12人,开支937元。4.接待市委政法委跨部门办案督导工作9人,开支717元。5.接待市委政法委调研工作8人,开支630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6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9万元,比2021年增加179.19万元,增长54.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2年,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域社会治理和雪亮工程项目等1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 2023年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政法委内设股室5个,在职人员14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县法学会。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情况:1个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法学会)。人员情况:总人数15名,其中公务员11名,事业1名,机关工勤3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XJ、反KB工作。 1、积极排查化解,确保社会稳定。2、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3、突出长效常治,纵深推进SHCE。4、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大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委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决算要求,目标全部实现,决算金额为6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07万元,项目支出263.25万元。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48.86万元。2020年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448.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8.8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44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6万元,项目支出165.3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2022年人员类项目涉及工资发放、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覆盖率100%,足额保障率(参保率)100%,实现年初制定绩效任务,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2022年运转类项目涉及公用经费,包含人头经费、福利费、公车补贴等。预算编制准确,三公经费控制有力,运转保障率达100%,实现年初制定绩效任务,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共18项,按照数量、质量、时效等指标逐项制定绩效目标,定期自查项目进度,至年底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严格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按照统一安排于2022年初编制部门预算,将部门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每个预算项目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时,严格按照设定的目标执行,在事前、事中、事后对绩效目标进行监督和考核。按照现行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对各项支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预算编制情况按要求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委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执行预算内开支,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本部门的预决算编制均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按时完成编制工作,预决算报表和说明均在洪雅县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绩效目标按照有关文件如实进行了填报。专项预算提前进行了规划和筹划。 (四)自评质量。 通过资料收集、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及撰写报告等几个阶段,我局按照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开展自评,自评质量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0分,目标完成较好。政法委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在财政部门批复后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本部门的预算执行都达到了执行进度;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存在问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22年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错,但是对资金的使用规划不够科学合理,未能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改进建议。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的绩效指标,提升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和雪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省市县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平安建设办提出的“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镇一亮点”的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对眉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特色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落实。全面雪亮工程后期维护运行工作持续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县做到了多个市域社会治理的点位的打造,重点打造柳江景区“6+1+N”模式,完成多个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评价指标由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构成,下设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数据来源为年度报表、工作基础资料等作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全年预算数50万,执行决算数9.35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预算按要求编制项目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项目年初预算金额50万,实际执行9.35万。 3.资金使用。支付进度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得到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年初项目预算,全面实行信息公开,实时开展绩效评价,依法接受各级监督。通过绩效管理,项目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法律援助项目工作的顺利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使用管理,保障项目资金有效保障民生,项目资金设置绩效目标考核为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部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监管,保障法律援助项目资金有效保障民生,根据年初预算,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严格落实项目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市域社会治理和雪亮工程项目负责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推进和“雪亮工程”摄像头的维护和运行,协调9个专项工作组按眉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责任清单推进落实。全年使用项目资金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市域社会治理和雪亮工程项目实施,紧贴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评估得分95.1分,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首次将“雪亮工程”写入了中央的一号文件,为平安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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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批复数据).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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