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洪雅县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1-09-3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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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府办发〔2002〕26号文件规定, 洪雅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决定。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6)参与草拟地方性公安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 (8)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 (9)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 (11)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1)基层基础项目新建方面,新建县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看守所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工程、将军派出所备勤用房。 (2)基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方面,完成东岳派出所伙食团和业务办公用房改造升级、完成警营文化建设和业务用房维修、瓦屋山派出所屋顶、外墙及室内维修改造、拘留所升级改造、看守所羁押场所维修改造等。 (3)警务装备购置更新方面,购买移动警务终端及应急装备等。 2.立足公安本职,紧扣总体目标,确保2020年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1)忠诚履职适应新常态。 (2)基层基础形成新格局。 (3)打击质效取得新突破。破刑事案件323起,抓获各类在逃人员43人,打掉扒窃团体1个,侦办九类涉恶案件21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犯罪团伙2个,侦办9类经济违法犯罪案件32起,追缴入库涉案资金1.34亿余元,扣押涉案财物价值500余万元,稳控涉境类重点人员234人次。破获涉毒案件179起,查处吸毒人员376人,捣毁制毒加工厂点1个,打掉贩毒团伙6个,缴获制毒物品麻黄素、麻黄碱半成品2.2公斤。 (4)从严治警展现新作为。 (5)队伍面貌呈现新气象。 洪雅县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洪雅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洪雅县禁毒稽查服务中心。 2020年度收、支总计9622.7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6.71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96.1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减少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560.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0.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3.1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5.46万元。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62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6.56万元,占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17万元,占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62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8.44万元,占67%;项目支出3154.29万元,占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22.7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6.71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96.1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减少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560.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0.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3.1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5.46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9.46万元,下降4%。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109.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30.4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类)支出6756.88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01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49.96万元,占3%;农林水(类)支出173.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91.01万元,占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2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99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9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0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9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8.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8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78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相同,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8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8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2辆、其他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各派出所日常工作和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33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三单”和接待标准,从严事前审批和事后报销的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4批次,18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地公安机关来洪考察、学习等71批次772人次,支出5.4万元;接待上级公安机关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44批次480人次,支出3.3万元;接待外地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办案等59批次601人次支出4.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洪雅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21万元,比2019年减少988.36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填列到项目支出。 2020年,洪雅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13万元,工程建设支出176.86万元,采购货物支出340.27万元。主要用于:涉案财物场所建设69.02万元;看守所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68.7万元;东岳所改造39.14万元;购辅警警用装备73.78万元;购电脑、打印机等42.5万元;购移动警务终端39.65万元;购出入境业务设备13台74.5万元;购声纹和虹膜采集设备36.3万元;报废更新执法执勤车辆2辆28.27万元;购警务服务平台一套19.45万元;购涉案财物场所办公设备等10.33万元;购防弹衣、遥控阻车钉、防刺服4.05万元;购单兵定位设备1.2万元;购机房精密空调1台6.5万元,购食堂餐桌椅3.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雅县公安局共有车辆3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7辆;其他用车1辆,为移动治安检查站。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天网736个点位线路租用费及电费项目、县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经费项目、看守所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项目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为反恐维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严打整治,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毒品犯罪和经济犯罪;抓好公共安全管理,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实现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消防安全“零事故”,加强民爆、危化物品管理。推进公安工作创新发展,规范辅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理念;有效整合资源,探索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旅游警察工作机制;抓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完成了预期目标,较好的执行了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年初制定公安局年度经费预算,充分保障一线和实战部门办案及维稳的经费需求,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没有预算规定项目之外的支出。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县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经费”“ 看守所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侦办网络传销专案经费”“公安辅警警用装备购置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7.47万元,执行数为85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网上监控、综合利用,实时提供线索及证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地方有停电原因导致部分点位作用不明显;二是个别点位有损坏;三是个别区域点位数少,不能全覆盖、无死角。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监控和巡查力度,督促移动公司加强检查维修,保证所有点位正常有效运行。 (2)县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0.43万元,执行数为13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建成全县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对全县的涉案财物进行规范化的集中保管,按法律规定集中处置,确保进入诉讼的涉案财物均能得到妥善规范保管。发现的主要问题:涉案财物种类多,不便保管。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涉案财物信息化建设,对全县的涉案财物进行规范化的集中保管,确保进入诉讼的涉案财物均能得到妥善规范保管。 (3)看守所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5.6万元,执行数为68.7万元,完成预算的24%。通过项目实施,筑牢监所安全的牢固防线,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监所关押人员多,短期羁押人员流动性大,管理上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智慧监所,加强在押人员安全管理。 (4)侦办网络传销专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侦办网络传销专案经费,减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发现的主要问题:跨省办案耗时长,需要大量警力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5)公安辅警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0万元,执行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辅警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个人综合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项目、看守所关押人员经费项目、公安辅警训练培训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洪雅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公安局属政府序列行政单位,机构组成为: (1)执法执勤机构12个:指挥中心,国内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网情中心,法制大队,禁毒大队,旅游警察大队,特警大队,交警大队(一级预算单位)。 (2)综合管理机构3个:政工监督室,警务督查大队,警务保障室。 (3)派出机构16个,分别是洪川派出所、将军派出所、止戈派出所、中保派出所、余坪派出所、槽渔滩派出所、东岳派出所、柳江派出所、高庙派出所、瓦屋山派出所,中山派出、汉王派出所、三宝派出所、花溪派出所、桃源派出所、七里坪派出所。 (4)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 (5)其他事业单位2个:洪雅县看守所医务室,洪雅县禁毒稽查服务中心,均未单独核算。 (二)机构职能。 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府办发〔2002〕26号文件规定, 洪雅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决定。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6)参与草拟地方性公安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 (8)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 (9)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 (11)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人员概况。 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职工453人,其中行政人员207人(含借出1人:曾立龙)、全额事业人员11人,行政工勤8人,警务辅助人员225人,编外控制数2人。行政人员207人按职级分:实职副县1人、副县级1人、正科级19人、副科级78人、科员108人。遗属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9622.7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9622.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侦办网络传销专案经费;等级机要室、加密系统及安防;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县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经费;公安辅警训练培训费;公安辅警警用装备购置费;看守所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看守所关押人员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二)结果应用情况。 县公安局的各项支出都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没有预算规定项目之外的支出,专项资金也做到了专款专用,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也是按照会计法规的相关规定列支,无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情况存在。县公安局2020年1-12月“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均与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安专用装备和办公设备购置,全部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县公安局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完成了预期目标,较好的执行了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在绩效目标编制上有较大的欠缺,对绩效分析也不透彻。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薄弱,缺乏追踪问效的状况,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痕迹管理意识。 (三)改进建议。 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按绩效管理制度要求去实施监控、自我评价和应用。 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洪雅县天网项目工程是2013年7月12日经项目评审和2013年7月26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投资建设,县人民政府进行租用建设点位,按点位月租用费950元和相应电费,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前已投入运行的601个点位,2018年增加点位到736个,扩大监控范围,提高办案和巡查空间,实现网上监控、综合利用,实时提供线索及证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推进全县电子城市化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全县社会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全覆盖的电子化信息需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每季度针对天网运行情况,严格考评制度,奖惩斗硬。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财政预算857.47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857.47万元。 2.资金到位。实际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部支付完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及电费项目日常管理由我局指挥中心负责,专项抽调民警和辅警8人组成监控小组。一是适时对卡点进行巡查和监控,二是对设备的日常运转情况进行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每季度针对天网运行情况,严格考评制度,奖惩斗硬。保证天网正常运转。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完成736个点位,各点位能正常运行,租用时间实际为1年,天网736个点位租赁费实际支付827.47万元,电费实际支付30万元,都完成预定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能提供线索及证据;2.能实现网上监控;3.人民生活安全感有所提高;4.对治安防控有帮助;5.对打击犯罪有帮助。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天网监控点位736个,均正常运行,实时提供线索及证据进行监控,提高人民生活安全感,对治安防控打击犯罪有帮助,办案部门和群众满意度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有停电原因导致部分点位作用不明显;二是个别点位有损坏;三是个别区域点位数少,不能全覆盖、无死角。 (三)相关建议。 一是由于城区部分小区聚住宅、茶楼、酒店和商铺为一体,人员复杂,各类案事件频发,可加强监控;二是针对交通事故频发、易发地段加强巡查力度;三是对盗窃以及纠纷易发时间和地段,缩短巡控时间;四是督促移动公司加强检查维修,保证所有点位正常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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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公安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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