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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洪雅县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aj/2023-00075  发布机构  洪雅县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09-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2年度

四川省洪雅县公安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1

第五部分 附表...................................... 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二、收入决算表...................................... 30

三、支出决算表...................................... 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府办发〔2002〕26号文件规定, 洪雅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决定。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戒毒工作。

6.参与草拟地方性公安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

7.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民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

9.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

10.完成交办的县内公安警卫任务。

11.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洪雅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8个,在职人员462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一)执法执勤机构9个: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和案件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一级预算单位)。

(二)综合管理机构4个:政治处,警务督察审计大队,机关党委,指挥保障中心。

(三)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洪川派出所、将军派出所、止戈派出所、余坪派出所、中保派出所、槽渔滩派出所、东岳派出所、柳江派出所、瓦屋山派出所、七里坪景区派出所、中山派出所、高庙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1个:监所管理大队。

(五)其他事业单位2个:洪雅县看守所医务室,洪雅县禁毒服务中心,均未单独核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482.9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5.04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51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9.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8.64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48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70.97万元,占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万元,占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48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9.93万元,占77.6%;项目支出2123.04万元,占2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82.9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5.04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51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9.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8.6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6.94万元,下降4.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35.8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1.1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753.11万元,占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11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313.88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519.87万元,占5.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17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7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8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3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2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19.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91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9.4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20.9万元,增长1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04万元,占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5万元,占7.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相同,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20.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08.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9.66万元,上年因口径调整,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在其他交通费用中。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3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17.38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日常执法执勤。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9辆,其中:轿车36辆、越野车7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派出所日常工作和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接待标准、事前审批、事后报销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15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地公安机关来洪考察、学习等62批次664人次,支出5.3万元;接待上级公安机关调研、检查指工作等36批次402人次,支出3.22万元;接待外地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办案等44批次491人次支出3.9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93万元,比2021年减少68.56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创建节能型机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报废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17.38万元,移动警务终端采购34.65万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237.3万元,瓦屋山景区350兆集群系统补点建设项目32.8万元,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洪雅县公安局共有车辆4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天网线路租用费及电费项目等3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洪雅县公安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洪雅县公安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目标制定完整,评价指标细化量化,目标制定与实际工作一致,注重目标指导科学,编制规范明确;执行中注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稳步推进,根据需要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及时支付,力争完成目标任务;全年预算管理、执行无违规行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指用于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3年洪雅县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1.执法执勤机构9个: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和案件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一级预算单位)。

2.综合管理机构4个:政治处,警务督察审计大队,机关党委,指挥保障中心。

3.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洪川派出所、将军派出所、止戈派出所、余坪派出所、中保派出所、槽渔滩派出所、东岳派出所、柳江派出所、瓦屋山派出所、七里坪景区派出所、中山派出所、高庙派出所。

4.监管场所1个:监所管理大队。

5.其他事业单位2个:洪雅县看守所医务室,洪雅县禁毒服务中心,均未单独核算。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府办发〔2002〕26号文件规定, 洪雅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决定。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戒毒工作。

6.参与草拟地方性公安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

7.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民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

9.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

10.完成交办的县内公安警卫任务。

11.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职工462人,其中行政人员212人(含借出1人:曾立龙),全额事业人员11人,行政工勤8人,涉军公益性岗位9人,警务辅助人员222人。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困难补助1人。遗属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遂行重大安保;捍卫政治安全;防范风险隐患;强化治安管控;夯实防控体系;维护网络安全。

2.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磐石”系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禁毒人民战争;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打击“食药环森”违法犯罪;全力打击经济金融犯罪;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强化监管场所安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强化疫情防控常态长效。

3.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专业打击能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建设;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

4.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强化党建统领;坚持政治建警;坚持法治锻警;坚持实战砺警;坚持宣传塑警;坚持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总支出9482.9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359.93万元和项目支出212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保障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正常运转和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派出所业务用房的维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拘押教场所管理、网络运行维护、加密系统及安防、户籍与实际人口清理、天网线路租用费及电费、优抚救助金、辅警运行费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9482.97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9482.97万元。

3.部门总体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82.97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482.97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按照要求,2022年年初洪雅县公安局由单位负责人牵头,局党委研究各部门预算,组织指挥保障中心收集、完善预算相关佐证材料,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动态调整,按目标进度执行。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64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和各类保险及时、足额发放和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915.9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2123.04万元,保障了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缉毒管理、监所管理、户籍与实际人口清理、天网线路租用费及电费、优抚救助金、辅警运行费、看守所关押人员体检费及医疗等相关专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得分为90分,得分项如下:

1.洪雅县公安局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绩效目标纳入党委会集体决策范围,得2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达到了预期目标,得20分。

2.洪雅县公安局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得5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中,得5分;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得5分。

3.洪雅县公安局预算项目年终资金无结余,得5分;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合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杜绝浪费,部门预算管理方面无违纪违规等问题,得5分。

4.洪雅县公安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得5分。

5.洪雅县公安局在绩效管理过中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得5分;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得5分。

6.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得10分。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过程中,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年初制定公安局年度经费预算,充分保障一线和实战部门办案及维稳的经费需求,逐年压缩行政开支,规范经费支出标准和范围,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没有预算规定项目之外的支出,专项资金也做到了专款专用,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也是按照会计法规的相关规定列支,无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经费管理,建立了驻局纪检组监督、审计内控制度;“三公”经费均与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安装备和办公设备购置,全部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三是坚持大笔支出,经局党委集体研究,物资采购,严格审批,并按程序办理,确保经费的阳光运行管理。

(四)自评质量。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单位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实地绩效考评。对考评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得分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力求准确;部门预算完成后,经财政批复,于规定时间内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决算完成后,经财政批复,于规定时间内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针对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专人负责,限期逐项整改;在整个过程中,及时反馈应用结果。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目标制定完整,评价指标细化量化,目标制定与实际工作一致,注重目标指导科学,编制规范明确;执行中注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稳步推进,根据需要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及时支付,力争完成目标任务;全年预算管理、执行无违规行为。

洪雅县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了《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形成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部门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洪雅县公安局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县公安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当然,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1.财政资金拨付迟缓,导致支付进度滞后,资金使用率偏低。

2.绩效管理上还有一些欠缺,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完整;二是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监控力度不够;三是对绩效全面评价应更深入、细化、量化;四是预算、决算偏差率有待缩小。

(三)改进建议。

1.及时有效地与财政部门对接资金申请工作,有效提升资金使用率。

2.进一步加强对《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科学、准确编制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监控,改进绩效自评工作方法,全面深入做好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管理,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

附表:洪雅县公安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洪雅县公安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表:洪雅县公安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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