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 |||||||||||||||||||||||||||||||||||||||||||||||||||||||||||||||||||||||||||||||||||||||||||||||||||||||||||||||||||||||||||||||||||||||||||||||||||||||||||||||||||||||||||||||||||||||||||||||||||||||||||||||||||||||||||||||||||||||||||||||||||||||||||||||||||||||||||||||||||||||||||||||||||||||||||||||||||||||||||||||||||||||||||||||||||||||||||||||||||||||||||||||||||||||||||||||||||||||||||||||||||||||||||||||||||||||||||||||||||||||||||||||||||||||||||||||||||||||||||||||||||||||||||||||||||||||||||||||||||||||||||||||||||||||||||||||||||||||||||||||||||||||||||||||||||||||||||||||||||||||||||||||||||||||||||||||||||||||||||||||||||||||||||||||||||||||||||||||||||||||||||||||||||||||||||||||||||||||||||||||||||||||||||||||||||||||||||||||||||||||||||||||||||||||||||||||||||||||||||||||||||||||||||||||||||||||||||||||||||||||||||||||||||||||||||||||||||||||||||||||||||||||||||||||||||||||||||||||||||||||||||||||||||||||||||||||||||||||||||||||||||||||||||||||||||||||||||||||||||||||
2023-09-2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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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5 第五部分 附表 5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二、收入决算表 53 三、支出决算表 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负责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以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拟订全县粮油、蔬菜、茶叶、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有关农业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牵头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统筹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品牌开发和监督管理。 5.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初审、转报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职责;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指导,负责实施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实施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信息服务。 10.拟订全县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巩固提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实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耕地、草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承担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实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承办政府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0,850.6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787.33万元,增长155.7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0,85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02.11万元,占45.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48.50万元,占54.9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0,85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8.24万元,占10.56%;项目支出27,592.38万元,占89.4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850.6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87.33万元,增长155.7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0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0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0.48万元,增长16.5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0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4万元,占3.42%;卫生健康支出196.31万元,占1.41%;节能环保支出427.44万元,占3.07%;农林水支出12561.66万元,占90.36%;住房保障支出241.76万元,占1.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90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3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7.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5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0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5.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325.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3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5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86.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3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8.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5.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3.78万元,下降68.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压缩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5万元,占69.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占30.7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9.23万元,下降67.97%。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压缩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54万元,下降70.0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48.50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65万元,比2021年减少47.84万元,下降11.38%。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 2022年,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项目名称)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绩效管理水平较好。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徽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1.内设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委办〔2019〕24号),县农业农村局核定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县委农工办秘书股)、政策法规股、乡村建设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统计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培育股、种植业发展股、畜牧渔业发展股、农田建设与农机化股、计划财务股。实有内设股室11个,增设1个机关党委办公室。 2.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洪委编办发〔2019〕42号)及《关于洪雅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委编发〔2020〕30号),县农业农村局核定下属事业14个,分别是:洪雅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洪雅县雅河猪保种场、洪雅县“东坡味道”视频产业推进中心)、洪雅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洪雅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洪雅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洪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洪雅县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洪雅县农牧业科技教育与技术推广站(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洪雅县分校)、洪雅县植物保护与检疫站、洪雅县土壤肥料站、洪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洪雅县生鲜牛奶质量服务站)、洪雅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洪雅县农业执法服务中心、洪雅县农业农村举报投诉中心、洪雅县农村宅基地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成立洪雅县现代牛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有下属事业单位与核定情况一致。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负责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以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拟订全县粮油、蔬菜、茶叶、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有关农业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牵头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统筹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品牌开发和监督管理。 5.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初审、转报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职责;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指导,负责实施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实施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信息服务。 10.拟定全县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巩固提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实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耕地、草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承担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实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承办政府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共核定行政编制18名,实有行政人员18人;核定参公事业编制52名,实有参公人员39人;核定事业编制119名,实有事业人员94人。另有机关工勤2名、参公单位工勤9名、事业工勤4名,在岗不在编人员4人。2022年末实际在职人数171人,其中:行政(参公)人员60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工勤9人,事业人员92人、编外控制数人员6人,涉军公益性岗位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天府粮仓”建设。一是高标准编制“天府粮仓”洪雅示范区建设规划;二是加快“柳江—东岳”示范片核心区域建设,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2000亩,种植粮食4300亩,新建3000亩绿色生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美丽庭院、智慧农田、田园景观等粮旅相融示范,2023年6月如期呈现效果;三是建设青衣江流域粮食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布局粮食生产智慧管理、育秧育苗、仓储烘干等功能;四是大力推广茶园、椒园、果园间种套种粮食作物,稳妥有序推进耕地“退经还粮”,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建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争创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4个;二是在全县15个村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3500户。在全县25个村实施农村“路灯照明”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2000盏以上;三是力争培育茶叶、藤椒、乳肉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2家;四是提质藤椒2000亩,新发展中药材种植5000亩,开发中药材新产品2个,秸秆综合利用率94%以上。 3.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四川现代牛种业园区建设,完成2022年培育项目,推进种公牛场建设,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二是加快奶业整县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三是持续推进洪雅县2022年中保镇、中山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做好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工作;四是加快洪雅县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天府粮仓”青衣江流域粮食产业园区债券项目申报。 4.守住农业安全底线。一是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农残、兽残、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二是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三是持续开展“春防”“秋防”,确保全年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无重大负面舆情发生;四是确保全年无人感染狂犬病死亡病例发生,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农村保持在95%以上,限养区达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密度在95%以上,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散养户在70%以上,规模场达80%以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完成在职职工工资、奖金、行政人员公车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午餐补助、离休人员工资、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遗属生活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保民生工作,及时、准确拨付资金。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总收入3085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50.62 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支出30850.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96.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427.44万元,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城乡社区支出948.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洪雅县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路灯工程等支出;农林水支出1256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天府粮仓”示范片建设、粮食生产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等;住房保障支出241.76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16000万元,是财政债券资金用于洪雅县绿色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设(农投公司项目,年底决算资金指标核在农业农村局)。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总收入3085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50.62 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支出30850.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96.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427.44万元,用于畜牧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城乡社区支出948.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洪雅县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路灯工程等支出;农林水支出1256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天府粮仓”示范片建设、粮食生产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等;住房保障支出241.76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16000万元,是财政债券资金用于洪雅县绿色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设(农投公司项目,年底决算资金指标核在农业农村局)。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无财政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支出、独生子女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人员类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目标制定明确,按月进度执行,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主要包括纳入县级年初预算,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常规项目,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实施,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运转类项目存在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主要包括上级下达纳入县级管理的项目,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实施,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年初已向上级报送特定项目类绩效自评表。特定目标类项目存在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部门经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开支,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各类项目均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执行资金拨付,不存在套取、骗取、挪用预算资金等情况。 2.预算调整和中期评估。年初预算只预算县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中有不可预计因素发生追加、追减预算,如调资、抚恤金、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终县财政收回部分项目资金等,均按照要求进行办理。本年未进行中期评估。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通过绩效评价,单位能更清楚地了解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职能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单位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2.单位预算编制与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一方面,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有利于单位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预算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自评质量。 我单位严格按照《洪雅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精心组织单位内部相关站股室按照绩效自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评质量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绩效管理水平较好。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县级年初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因财政压力大,拨付进度略滞后,影响项目总体进度。 2.2022年上级下达资金连续第三年破亿元,单位实施项目数和前两年相比差异不大,资金量大且涉及面广,几乎涵盖农业生产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全部内容,绩效评价工作一直由财政部门牵头办理,落实到单位就交由计财统筹,但由于基层计财岗位的设置情况,分工体制根本无法效仿上级部门,且单位大多只设置一级预算机构,特别是职能职责覆盖面广的基层单位,计财部门牵头工作多且繁杂,专业性要求高,人员极度缺乏,导致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难度非常大。 (三)改进建议。 1.千方百计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努力实现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同步。 2.县级项目绩效自评建议有针对性地选取有效项目开展自评。侧重任务已完成、当年资金拨付完成或按进度拨付的特定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无需对所有县级预算项目特别是未安排拨付资金的项目进行自评工作。 3.积极探索绩效评价工作新机制,顺应机构改革、职能变更的新要求。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本部门无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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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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