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林业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1-09-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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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拟订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发展,参与森林康养产业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春秋季绿化,新造林0.5万亩,中幼林抚育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1.95%;森林管护115.7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1.9万亩;实现连续58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100%,无公害防治率达91.6%;获全国生态文明奖、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县、全国森林康养标准化建设县、国家园林县城等“国字号”招牌。 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洪雅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洪雅县林业局局机关本级 2.洪雅县森林公安局(1-5月) 3.洪雅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4.洪雅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5.洪川林业站 6.三宝林业站 7.汉王林业站 8.东岳林业站 9.槽渔滩林业站 10.柳江林业站 11.高庙林业站 12.瓦屋山林业站 2020年度收、支总计19351.8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6.26万元,下降2.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935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1.86万元,占32.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00万元,占67.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935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23万元,占9.71%;项目支出17472.63万元,占90.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51.8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6.26万元,下降2.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3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43.74万元,增长52.18%。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森林公安6月起整体并入县公安局,森林公安2020年1-5月收、支合并入林业局本级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19万元,占2.27%;卫生健康支出(类)96.87万元,占1.55%;节能环保支出(类)430.03万元,占6.88%,农林水支出(类)5393.82万元,占86.28%;住房保障支出188.95万元,占3.02%。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5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5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655.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35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支出决算为129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8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8.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9.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62万元,占8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16.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7.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6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管理、野生动物疫源防控、名木古树保护、野生动物救助宣传、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38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防疫、森林康养、森林防火、整合地保护、竹产业发展、林业资源管理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4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野生动物疫情检查、防控、保护、宣传开支0.32万元;森林康养考察开支0.67万元;森林防火督查0.61万元;统计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管理开支0.24万元;竹产业发展调研开支0.6万元;森林资源管理开支0.56万元;河长制和生态廊道建设开支0.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10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洪雅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2020年,洪雅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设备采购和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专用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雅县林业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护林防火专项项目、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项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生态振兴示范项目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我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确保我县205万亩森林资源安全, 实现了全县连续58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通过防治共捕获林鼠1109只,有效降低了林鼠种群密度,林鼠危害程度达轻级以下,防治达到预期目的;完成公益林补偿基金以“一卡通”方式发放给各林农总额为343.6563万元;通过“一卡通”方式兑现2020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387.5万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开工桥梁工程13座,开工涵洞工程33座,已完工23座,路基土石方累计挖填222.68万m³,侯底下隧道洞身开挖及初支共完成465m,仰拱完成465m,二衬完成465m。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公益林管护补助”“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完善退耕还林工程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县205万亩森林资源安全, 实现了全县连续58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天保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的纵深推进和林区生态旅游的发展,防火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防火工作经费呈现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投入资金,多渠道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保障资金。 (2)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轻了赤腹松鼠对集体林区人工林的危害程度,达到林农增产增收目的,同时有利于洪雅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森林鼠害防控工作量大,周期长,防控资金压力大,防控方式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加强森林鼠害防控资金投入,加强无公害森林鼠害防控技术和方法的研究。 (3)生态公益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4.38万元,执行数为35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意识,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持,促进了林下经济发展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生态公益林群贤分布复杂,林分结构、森林质量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添置和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设备,改善管护条件,逐步实现公益林管理的信息化服务。 (4)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7.5万元,执行数为3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根本上改变了全县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明显增加。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退耕还林地管护效果较差,抚育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林地配套设施,加强退耕地管护。 (5)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100万元,执行数为13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将使生态林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将会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帮助农民从传统的农业中走出来,从事农副产品的开发,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本性调整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发现的主要问题:旅游季节部分车辆限行,对材料供应和商运车辆带来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施工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互相配合,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我局自行组织对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项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喪葬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支出。 1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单位实施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7.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造林、义务植树、抚育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指用于国家公园以外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监测、管护、生态补偿、保护修复、宣传、管理开支。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拯救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产业化管理方面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指贷款的财政贴息。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5.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指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来源,用于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附件1 洪雅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二)机构职能。拟订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发展,参与森林康养产业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林业局2020年末在职公务员7人,在职事业人员1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林业局财政资金收入1935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1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林业局财政资金支出19351.8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2020年度预决算编制、报送情况。我部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决算编制要求,在预决算系统中根据部门业务实际编制,并顺利通过了“两上两下”的报批过程,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在县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 2.预算金额:2020年我部门年初预算批复金额为1006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66.69万元,项目支出为8403.25万元,中期调整预算9738.18万元。决算支出1980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23万元,项目支出为17472.63万元。 3.预算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在年中进行预算调整,同时及时将上级资金在年中调整进入年度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二是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加强与县财政对接,项目资金支付采取直接支付,年终财政核销的项目资金结转在县财政,同时摸清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具体数额,根据资金性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向局领导提出资金再利用建议意见,提升资金效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无违规使用、挤占、挪用资金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及时认真对本部门展开了绩效自评工作,并进行了及时公开,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及时、准确地按县财政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年度部门预算;二是严格按预算有序进行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和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财务决算,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存在问题。由于农村劳动力缺乏和农民外出务工,部分退耕还林地管护效果较差,抚育率偏低。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人为采笋影响公益林的生长。 (三)改进建议。加强公益林管护管理,完善管护设备,改善公益林管护条件,实现信息化管理。 附件2 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由洪雅县财政局申报,主管部门为洪雅县林业局,主要负责部门的监管工作。实施单位为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实施。 2.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批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资金申报内容真实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同时该专项债券项目符合林业领域的债券投向。 4.按照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及县域经济实际发展的需求,县财政局编制全县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批后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洪雅县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茶叶加工园、高山杜鹃深加工园、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小镇、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 2020年主要为项目建设工作,实施瓦屋山快速通道路基、路面、桥涵、隧洞等施工建设工作,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签约合同价:822287696元,合同工期1080日历天,于2019年5月29日开工,计划2022年05月13日完工。2020年已支付20696.7472万元。 2.本项目的实施将使生态林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将会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帮助农民从传统的农业中走出来,从事农副产品的开发,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本性调整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同时具有显著的公益性。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在确认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前提下,开展项目可行性分析并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将申报项目意向及计划书提交县财政部门审阅,县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政府实际资金需求,结合专项债券相关管理规定及债券市场要求,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或者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编制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对债券发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将审核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第三方评估意见报送省财政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0年计划投资24066.64万元,其中15000.00万元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筹措,9066.64万元通过资本金筹措。资金到位。 2.资金到位。该项目2020年实际资金到位20696.742 3.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2020年度专项资金支出合计20696.7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款,一部份用于监理费、过控费、迁建费和民工工资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于以上项目的专项资金,我方实行专项资金严格管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文件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局党委和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项目现场组,现场组人员名单及分工如下:组长杜国勋;常务副组长付华有;副组长王若水;成员:邓庆、伍洋、胡思尧、周显祥、文洪兵、李莉波、胡启富、何福顺、刘东、唐圣、陈伟、罗大洪、周林、江龙、李阳、吴婷婷、汪兵。 2、 具体实施流程:组长杜国勋同志负责项目全面管理;常务副组长付华有同志负责项目现场具体管理工作;副组长王若水负责项目资金落实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四川路桥中标,并督促指导该公司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一是科学合理倒排建设工期,全线多开作业点、上足人机料,全力以赴抢抓工程进度;二是制定并落实可行的雨天施工措施及方案,增加有效施工时间,确保在多雨气候下也能正常生产;三是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资金保障、材料保供不足等相关问题;四是完善安全、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速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主要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桥梁工程:全段桥梁桩基共计11326米/24座。目前开工13座,占55.07%。 2.涵洞工程:涵洞设计850.54米,共43座;目前开工33座涵洞,完成23座,占总量的67.85%。 3.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累计挖填222.68万m³,完成总量的71.27%。 4.路面工程:标尾并线段路面级配碎石垫层铺筑5600m³,水稳碎石基层铺筑15000m³,沥青砼下面层铺筑2250m³,累计完成产值占总量的8.84%。 5.隧道工程:侯底下隧道洞身开挖及初支共完成465m,仰拱完成465m,二衬完成465m,累计完成产值占总量的50.91%。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满足人民文化旅游的需求,同时突出洪雅县生态旅游的品牌形象,加快洪雅县的社会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周边农民可以向游客提供餐饮、住宿等各种旅游接待服务和生产商品,实现广泛的脱贫致富;可以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规模。 经济效益:活跃当地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优化当地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从而提高环境质量,达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平衡,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本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洪雅县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目的地,对洪雅县的扶贫起到极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生态效益: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发展珍稀花木产业,以高山杜鹃等为依托,打造全球唯一杜鹃花基因库;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以循环农业为方向,发展林下中草药、林下茶园、林下田园、林下养殖等产业,并且重点推广现代化种养技术和“畜-沼-果”、“种-养-沼-能”生态利用模式。对林地、耕地和裸露坡地采用生物与农艺措施相结合进行改造,控制土壤侵蚀、降低地表径流提高生物生产量,形成土涵水、水养土、生物生长旺盛的高效利用模式; 发展森林康养产业,营造美好乡村旅居生活。 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项目有显著的公益性,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生态林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将会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帮助农民从传统的农业中走出来,从事农副产品的开发,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本性调整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农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要求,使用和管理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资金等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经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洪雅县地势结构复杂,且雨水较多,从而增加了项目的施工难度。 2、由于洪雅县在旅游季节部分车辆限行,对材料供应和商运车辆带来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施工进度 (三)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互相配合,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洪雅县林业局负责该项目实施。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2号)要求,制定了洪雅县集体林区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实施方案。报洪雅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该项目。 3.项目按照《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自己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 4.洪雅县林业局委托四川众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仁寿县林云林技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洪雅县瓦屋山镇6500亩、七里坪镇500亩和柳江镇5000亩,对柳杉、杉木为主的人工林内的林鼠(赤腹松鼠)进行防控,安装防治器械(林鼠诱捕器)4000套,对捕获的林鼠(赤腹松鼠)进行无害化处理。 2.通过防治共捕获林鼠1109只,有效降低了林鼠种群密度,林鼠危害程度达轻级以下,防治达到预期目的。减轻了赤腹松鼠对集体林区人工林的危害程度,达到林农增产增收目的,同时有利于洪雅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休体系,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做到有内容,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评价工作。自评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兑现、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镇、村干部、林农及中标公司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项目上级下达25万元,方案批复2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2号)文下达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资金25万元。 2.资金到位 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仁寿县林云林技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8月1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该项目,成交总价24.78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管理,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洪雅县集体林区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项目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2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春季防治工作的通知》(川林办〔2020〕19号)要求,并结合洪雅县森林鼠害发生情况统计及和监测分点测报情况,于2020年4月制定洪雅县集体林区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鼠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洪雅县林业局委托四川众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仁寿县林云林技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成立洪雅县2020年森林鼠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巡查、县森防站监督、林业站监管的项目管理体系,对防治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保障防控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实施了项目。截至2020年12月底,项目资金24.78万已全部支出兑现。通过防治共捕获林鼠1109只,有效降低了林鼠种群密度,林鼠危害程度达轻级以下,防治达到预期目的。减轻了赤腹松鼠对集体林区人工林的危害程度,达到林农增产增收目的,同时有利于洪雅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调查林区鼠口密度明显下降,林鼠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平均危害程度达轻级以下,防治效果85%以上,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通过测算,防治后每亩人工柳杉林可减少因林鼠危害林木损失的材积0.24立方米,折合人民币120元(按每亩130株,每株每年长0.013立方米,出材率70%,每方700元计算),林农对此次防治工作满意度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保障了洪雅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休体系评分标准,我局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鼠害防控工作量大,周期长,防控资金压力大。 目前,危害人工林的主要林鼠是赤腹松鼠,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防控的措施主要采用无公害方法在一定的森林范围内控制其种群数量,当年的防控工作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可有效降低其对林木的危害,但由于其具备迁移及快速繁衍特点,经一定时间后其种群数量上升依然会再次造成林木危害,因此森林鼠害的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投资、持续开展的工作,跟随森林资源的增长,林鼠数量增多,防控资金压力会增大。 (二)森林鼠害防控的主要目的是调控林鼠种群数量、保护林木资源,目前主要的防控方法是物理人工防控,方式单一。长期防控措施方向上仍需依靠森林自身进行调控。 (三)相关建议 1、持续加强森林鼠害防控资金投入。 2、加强无公害森林鼠害防控技术和方法的研究。 3、推进森林物种多样性进程,提高森林自身生态平衡功能。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在该项目中主要为业务指导职能。 2.该项目由省财政厅、省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57号)文件直接下达到我县,我县根据下达资金文件进行资金兑现工作。 3.该项目按照《中央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退耕还林条件》、《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管理办法》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资金支持符合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安排的用于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的专项资金条件。 4.资金分配的原则按照各地退耕还林任务量对应的补助标准下达项目资金。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0年度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3.1万亩。涉及金额387.5万元。 2.2020年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共3.1万亩,涉及17540户,进行技术培训300多人次。 4.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的任务量,由省财政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下达资金文件。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关于兑现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发文到各项目乡镇兑现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该项目2020年度计划资金387.5万元。 2.该项目2019年度到位资金387.5万元。 3.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合法合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退耕还林项目,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无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的情况。专项资金严格管理,按照《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由项目乡镇、县林业局、县财政局三级构成。 具体实施流程为项目乡镇申报、县林业局审核、县财政局安排直补到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落实原则,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县财政局切实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国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县林业局加强技术指导,检查验收,一卡通兑现工作,各乡镇各自履行职责加强项目实施、信息收集、公式上墙等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开支符合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退耕还林项目监管实施细则管理制度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按照退耕还林计划和验收报告对全县的退耕还林进行监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一卡通”政策要求,我县已通过惠民惠农政策兑现资金387.5万元。涉及17540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生态效益明显。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全县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明显增加,森林覆盖率由退耕前的49.8%,提高到目前的71.04%,增加了21个百分点。经川农大在我县开展的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结果表明:实施退耕还林的林地,其保水性能明显好于农耕地,径流量、产沙量及养分流失量明显低于农耕地,侵蚀模数明显低于农耕地。比如,以2000年退耕还林的苦竹+牛鞭草模式与农耕地对照,2003年,退耕地的最大持水量为14.93吨/公顷,农耕地仅为1.79吨/公顷;退耕地的径流深为46.73毫米,地表径流系数5.4%,产沙量为0.702吨/公顷,侵蚀模数为70.2吨/平方公里;而农耕地的径流深为87.57毫米,地表径流系数9.73%,产沙量为5.263吨/公顷,侵蚀模数为526.3吨/平方公里。全县河流含沙量明显下降,各种自然灾害明显减少。 2、经济效益显著。通过我县2003年以来对随机抽取的109户退耕还林农户定点绩效调查分析,实施退耕还林后,退耕还林农户的直接经济收入比退耕前下降8.2%,在收入结构组成上,主要表现为林业、畜牧业及务工收入增加,农业收入降低,其中林业收入占林农家庭收入比例由退耕前的3.8%上升到退耕后的18.6%。如果用直接经济收入加上竹木生长预计收入,则退耕还林后的收入比退耕前增收18.2%。同时,结合退耕还林,依托我县现有的龙头企业,以瓦屋山为龙头的生态旅游产业,大力进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建成高标准的竹业基地12万亩、茶业基地4.5万亩及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建成“百里绿色长廊”,发展并壮大了林、竹(笋)业、茶业、乳业及生态旅游等产业。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我县坚持退耕还林工程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为特色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定向资源培育基础,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后续产业的模式,取得了“以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3、社会效益大见成效。退耕还林后,虽然耕地面积减少,但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了粮食单产,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目前全县粮食市场品种丰富、价格稳定;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充沛的降水为水电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瓦屋山、百花滩等大型电站建设顺利;依托退耕还林带来的生态优势,洪雅县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四川省首批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县”、“四川省林业产业强县”、“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四川省级园林县城”、“四川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先进集体”。玉屏山被评为“首批森林康养示范基地”,森林康养工作全国领先。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劳动力缺乏和农民外出务工,部分退耕还林地管护效果较差,抚育率偏低。经加强管理,加强退耕还林抚育管理工作,林地生产力有一定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退耕还林抚育管理工作,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协调,互相配合,以便更好地开展退耕还林的各项工作。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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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林业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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