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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林业局2021年决算编制说明(本级)
2022-09-1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lyj/2022-00061  发布机构  洪雅县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2-09-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双增长”市定任务,林地保有量197万亩,森林面积205.45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4起(含移交县公安局查处6起),查处率达100%;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持续做好提升期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完成春秋季绿化,营造林4.5万亩;排查细化森林防火重点区域2663个单元,落实监管人员3196人;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完成标准地52个、大样地5个;实现连续59年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完成古树名木挂牌120株,科学编制《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方案》,养护复壮古树名木18株。

二、机构设置

洪雅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洪雅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未独立核算编制单位包括:

1.洪雅县林业局

2.洪雅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3.洪雅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4.洪雅县洪川林业站

5.洪雅县将军林业站

6.洪雅县中山林业站

7.洪雅县东岳林业站

8.洪雅县槽渔滩林业站

9.洪雅县柳江林业站

10.洪雅县高庙林业站

11.洪雅县瓦屋山林业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515.1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36.75万元,下降19.8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培育、贷款贴息、现代林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投入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5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6.54万元,占18.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28.56万元,占81.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5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83万元,占12.63%;项目支出13,557.27万元,占87.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15.1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36.75万元,下降19.8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培育、贷款贴息、现代林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投入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6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5.32万元,下降53.8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培育、贷款贴息等项目投入。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9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1万元,占4.02%;卫生健康支出90.77万元,占3.15%;住房保障支出147.24万元,占5.1%;节能环保支出36.2万元,占1.26%;农林水支出2,478.44万元,占85.8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86.5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60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9.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34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7.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7.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6.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75万元,占8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13.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9.13万元,增长51.82%。主要原因是购置更新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98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管理、森林康养、名木古树保护、野生动物救助宣传、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7万元,增长19.45%。主要原因是全国新冠疫情形势得到科学有序防控,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有所增加。增加调研自然教育规划、林业资金稽查、验收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等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康养、竹产业。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4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森林防火宣传和督查0.25万元、自然教育规划0.36万元、竹产业发展0.4万元、河长制和古树保护0.6万元、退耕还林验收0.25万元、种苗工作检查0.53万元、野生动物保护0.07万元、森林康养0.49万元、自然保护地建设调研0.33万元、纪检工作检查0.19万元,环保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0.44万元、稽查上级资金0.17万元、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验收0.2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8.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林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雅县林业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林业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林业行政执法经费项目、2021年森林资源双增长和能力提升项目、洪雅县野生动物保护项目、洪雅县2021年度森林督查卫片执法项目、洪雅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度更新“一张图”项目、 洪雅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洪雅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项目、洪雅县古树名木保护项目、 洪雅县创建森林城市提升巩固项目及双创工作经费、执法执勤用车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支出。

16.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造林、义务植树、抚育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指用于国家公园以外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监测、管护、生态补偿、保护修复、宣传、管理开支。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拯救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指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来源,用于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洪雅县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林业局、洪雅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洪雅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洪雅县洪川林业站、洪雅县将军林业站、洪雅县中山林业站、洪雅县东岳林业站、洪雅县槽渔滩林业站、洪雅县柳江林业站、洪雅县高庙林业站、洪雅县瓦屋山林业站

(二)机构职能。制订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发展,参与森林康养产业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1年底洪雅县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核定编制行政编制12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职13人;事业编制117人,年末实有在职事业人员6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林业局财政决算资金收入15,5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628.5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林业局财政决算资金支出15,5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1736.2万元、公用经费221.63 万元;项目支出13557.28 万元。从经济分类来看,工资福利支出 171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0.95万元,资本性支出 12647.9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21年度预决算编制、报送情况。我部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决算编制要求,在预算系统中根据部门业务实际编制,并顺利通过了“两上两下”的报批过程,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在县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

2021年,完成春秋季绿化,营造林4.5万亩,中幼林抚育2.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2.22%;森林总蓄积量达到1750万立方米;管护森林114.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1.9万亩;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完成标准地52个,大样地5个,实现连续59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100%,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完成古树名木挂牌120株,科学编制《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方案》,养护复壮古树名木18株;指导建设竹林小镇1个、竹林人家3家、竹林康养基地1个。

2.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造林、森林培育、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监督与执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2021年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2)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项目资金全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使用和拨付,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在拨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财务做好项目专帐,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用到项目中。2021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局专项资金1417.62万元,其中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两大项目共792.89万元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直接补贴农户;其他林业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给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分配坚持局集体决策。对造林项目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开展项目规划设计、部署工作,认真落实项目任务。工作中突出重点,高标准规划、精细设计。对生态公益林实施划分保护责任区,明确管护责任的方法,管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公益林护林员,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4)执行进度

截至目前,我局各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大部分项目已认真完成项目任务,并通过项目验收合格支付项目资金。但有部分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由于资金文件下达较迟,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主要包括:竹产业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地方专业扑火队能力提升项目。

3.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在年中进行预算调整,同时及时将上级资金在年中调整进入年度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严格管理,加强与县财政对接,年终财政核销的项目资金结转在县财政,同时摸清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具体数额,根据资金性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向局领导提出资金再利用建议意见,提升资金效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县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农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3分,等级为优秀。

(三)自评质量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重点等,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开展。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较高质量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二是及时、准确地按区财政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年度部门预算;三是严格按预算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和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财务决算,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存在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2.部分项目推进进度滞后。

(三)改进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目标完整准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根据工作任务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体现工作内容,使绩效目标达到可实现、可操作、可量化的目的,加强绩效目标的动态监控,准确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确保预算刚性约束,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执行效益。

3.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能。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洪雅县林业局负责制订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2.根据省市资金下达,洪雅县林业局共收到中央和省级林草财政项目资金1417.62万元。其中:中央林草财政项目资金1090.25万元,省级林草财政项目资金327.37万元。主要涉及12大项目,包括: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6、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车辆装备、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项目、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造林绿化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1年度林业专项预算项目主要内容分别为:

(1)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主要用于我县天保管护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

(2)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主要用于我县天保管护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我县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4)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完成0.1万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和21.8万亩退耕还林到期抚育补助资金。

(5)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中山林业站和将军林业站两个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工作。

(6)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完成涉及洪川镇、中山镇、将军镇、余坪镇、中保镇、东岳镇、柳江镇、七里坪镇、瓦屋山镇9个镇0.7万亩营造柳杉、杉木、黄柏、巨桉等林补助。

(7)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车辆装备。购置5台专业扑火队伍车辆。

(8)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项目。用于采购全自动洗脱机、工业烘干机、14款消防员灭火防护服3c、背负式大功率风力灭火机、手提式XW风力灭火机等物资。

(9)森林草原防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理论技能培训、开展实战拉练体训、配齐执勤备战装备、强化阵地基地建设。

(10)造林绿化项目。用于我县新造竹林0.2万亩补助。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用于我县七里坪和高庙镇0.4万亩森林鼠害赤腹鼠防治工作。

(12)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主要用于树立野生动物宣传救护标识标牌和野生动物救护及损害赔偿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完成我县天保管护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确保了全县200万亩森林资源和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

(2)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完成我县天保管护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五险”参保率为100%。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完成我县国家和省级公益林21.81945万亩生态效益补偿。有效管护我县公益林。

(4)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完成0.1万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和21.8万亩退耕还林到期抚育补助资金。进一步巩固全县退耕还林成果。

(5)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中山林业站和将军林业站两个林业站标准还建设工作。建立标准化林业站和管护站

(6)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完成涉及洪川镇、中山镇、将军镇、余坪镇、中保镇、东岳镇、柳江镇、七里坪镇、瓦屋山镇9个镇0.7万亩营造柳杉、杉木、黄柏、巨桉等林补助。造林成活率95%以上。

(7)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车辆装备。购置5台专业扑火队伍车辆。

(8)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项目。用于采购全自动洗脱机、工业烘干机、14款消防员灭火防护服3c、背负式大功率风力灭火机、手提式XW风力灭火机等物资。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9)森林草原防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理论技能培训、开展实战拉练体训、配齐执勤备战装备、强化阵地基地建设。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10)造林绿化项目。用于我县新造竹林0.2万亩补助。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改善民生,促农增收,提高农村生活水平。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用于我县七里坪和高庙镇0.4万亩森林鼠害赤腹鼠防治工作。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

(12)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主要用于树立野生动物宣传救护标识标牌和野生动物救护及损害赔偿补助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经对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分析评估,申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总体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自查和抽查,现场评价抽样选点,同时辅以资料研究等方法。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结合绩效目标,对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政策实施效果等进行绩效自评

2.自评步骤

(1)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防火股等相关股室组成,将绩效评价任务分解到责任股室,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推进。

(2)是各相关科、股室整理基础资料,梳理评价重点,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分析、指标评分等组织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部门自评。

(3)是汇总绩效评价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绩效评价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先由各股室和相关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组织申报 2021年度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此次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2个.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下达我局中央和省级林草财政项目资金1417.62万元。其中: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68.86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30.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54.39万元(含公共管护支出10万元)、退耕还林工程448.5万元、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60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188万元、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车辆装备81.04万元、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项目30万元、森林草原防火补助27.93万元、造林绿化项目1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0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8万元。

2.资金到位。2021年实际到位资金1417.62万元,其中: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计划资金68.86万元,实际到位68.86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计划资金30.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资金354.39万元(含公共管护支出10万元),实际到位354.39万元、退耕还林工程计划资金448.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48.5万元、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资金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0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计划资金188万元,实际到位188万元、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车辆装备计划资金81.04万元,实际到位81.04万元、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项目计划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森林草原防火补助计划资金27.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7.93万元、造林绿化项目计划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计划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计划资金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绩效自评日,我局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林草财政项目支出 1052.81万元,资金使用率74.25%。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做到财务收支手续完备、会计核算及时准确、无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的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小组,由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政法规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负责对各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工程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保证项目实施各环节建设质量,经得起各项目验收检查是严把项目准备关。各项目股室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并报上级审批,根据上级的批复安排建设任务、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和制度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施工、工程管理、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均有专人负责监督完成。严把项目执行关。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严把项目收尾关。工程完工后,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计划、设计、技术、监理、合同、质量、检查、验收、财务等文件资料档案和音像档案均按照林业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和整理并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完善内控制度,按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验收制等制度。各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建设程序及报批制度进行,均不存在自行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任务规模和计划外项目建设等问题。项目实施结束后,由乡镇政府自查初验合格后向县级项目主管单位申请验收。县纪委、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后,形成了书面的验收意见书或报告。各项目均能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林业项目建设实施完成后,不仅达到了设计的建设目标和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全县森林资源还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了项目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200万亩已完成,重点公益公益林管护21.81945万亩已完成,完善政策退耕还林补助0.1万亩以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已完成21.8万亩已完成,新造林0.7万亩已完成,新造竹林0.2万亩已完成。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天然林和重点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90%。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重点公益林补助标准为15.75元/亩,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125元/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20元/亩,新造竹林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突出。各项林业项目建设助力护航洪雅生态文明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2.22%。实现连续59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森林蓄积达到1750万m3,完成全县200万亩森林资源和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各种自然灾害明显减少。

(2)经济效益显著。林业作为洪雅县的支柱产业,2020林业总收入累计达到50.7亿元;2021年达51.77亿元,其中生态旅游收入达43.6亿元;2021年农民从事林业人均获得纯收入累计达到4310元,比2020年增加280元。同时,结合退耕还林,高质量竹产业示范县的建设,依托现有的竹元科技、利森木业等龙头企业,大力进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并壮大了林、竹(笋)业、茶业、乳业及森林生态旅游等产业。

(3)社会效益明显。林业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两大工程”的实施,充沛的降水为水电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近年来我县创建了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县、全国森林康养标准化建设县、国家园林县城等“国字号”招牌。玉屏山获四部委联合颁发的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实现高质量的绿色崛起。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5%。

五、主要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劳动力缺乏和农民外出务工,部分退耕还林地管护效果较差,抚育率较低。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

六、相关建议

1.完善林地配套设施,加强退耕地管护。由于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以及劳动力成本增加,部分退耕户看重国家政策补助,退耕还林地抚育管护严重滞后。加之林地配套设施及林区道路不完善,直接导致很多高山林地无人管护,容易造成成片干枯死亡、病虫害、森林火灾等灾难发生。完善林地配套设施,对退耕还林地可以得到很好的管护,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提高林农收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2.发展林竹配套产业,建设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结合退耕还林,依托龙头企业,大力进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利用丰富的林竹资源,通过建设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基地达到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效果。再通过项目引导,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下游产业链,发展并壮大林、竹(笋)业、茶业、乳业及生态旅游等产业,形成绿色发展良性循环,取得“以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3.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拓宽项目资金争取渠道,提前谋划项目,提高项目成熟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项目资金预算足量。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和方法,建立高标准质量体系,实现所有工程项目全覆盖。

七、下一步打算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附表1: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洪雅县林业局164101

实施单位

洪雅县林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36

执行数:

436


其中:

财政拨款

436

其中:

财政拨款

43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21.8万亩进行森林抚育补助

对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21.8万亩进行森林抚育补助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纳入森林抚育面积

21.8万亩

21.8万亩


质量指标

资金兑现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抚育时间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资金兑现标准

20元/亩

20元/亩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抚育后经济效益

良好

良好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良好

良好


生态效益标

生态系统功能改善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标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明显

明显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附表2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


主管部门及代码

洪雅县林业局164101

实施单位

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2,628.56

执行数:

12,628.56


其中:

财政拨款

12,628.56

其中:

财政拨款

12,628.5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桥梁工程,2021开建桥梁15座,完成总量的65%;涵洞工程,全段涵洞43座共计850米,完成总量的52.94%;路基工程,完成总量287.47万方的48%。

桥梁工程,2021开建桥梁15座,完成总量的65%;涵洞工程,全段涵洞43座共计850米,完成总量的52.94%;路基工程,完成总量287.47万方的48%。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工程量

桥梁工程,2021开建桥梁15座,完成总量的65%;涵洞工程,全段涵洞43座共计850米,完成总量的52.94%;路基工程,完成总量287.47万方的48%。

桥梁工程,2021开建桥梁15座,完成总量的65%;涵洞工程,全段涵洞43座共计850米,完成总量的52.94%;路基工程,完成总量287.47万方的48%。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5%

≥95%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完成率

≥95%

≥95%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社会民众满意度

≥90%

≥90%









附表3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重点公益林补偿)

主管部门及代码

洪雅县林业局164101

实施单位

洪雅县林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43.9

执行数:

343.43

其中:

财政拨款

343.9

其中:

财政拨款

343.43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县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21.78895万亩和省级公益林0.035万亩进行管护

对全县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21.78895万亩和省级公益林0.035万亩进行了可持续的有效管护,公益林经济效益良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集体所有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国家级公益林21.78895万亩,省级公益林0.035万亩

国家级公益林21.78895万亩,省级公益林0.035万亩

质量指标

管护质量

良好

良好

时效指标

全年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公益林补助标准

15.75元/亩

15.75元/亩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集体所有公益林产生经济效益

良好

良好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意识。

良好

良好

生态效益标

生物多样性维持

良好

良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可持续管护

良好

良好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林农满意度

不低于90%

不低于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洪雅县林业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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