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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洪雅县林业局决算编制说明(本级)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lyj/2023-00046  发布机构  洪雅县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3-09-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洪雅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洪雅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未独立核算编制单位包括:

1.洪雅县林业局

2.洪雅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3.洪雅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6,287.4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72.34万元,增长36.4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0年林业贷款贴息项,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眉山市洪雅县林业生态治理及森林康养示范基地项目等项目投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6,28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1.06万元,占12.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6.39万元,占87.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6,28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81万元,占5.42%;项目支出24,862.64万元,占94.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287.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72.34万元,增长36.4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0年林业贷款贴息项,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眉山市洪雅县林业生态治理及森林康养示范基地项目等项目投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1.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5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52万元,增长14.36%。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农林水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1万元,占3.67%;卫生健康支出73.71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108.54万元,占3.28%;节能环保支出14.72万元,占0.45%;农林水支出2,859.71万元,占86.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3.37万元,占3.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01.0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 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5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992.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4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8.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2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28.4万元,下降91.47%。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6.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65万元,下降38.37%。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竹产业发展,碳汇试点工作,森林资源管理,森林康养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竹产业发展0.5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0.75万元,退耕还林0.14万元,造林绿化0.11万元,碳汇试点0.19万元,林业标准化建设0.14万元,脱贫攻坚0.096万元,古树保护0.096万元,绩效工作评价0.25万元,森林防火安全0.21万元,森林康养0.1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86.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洪雅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林业站能力提升项目购置办公设备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险和汽油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洪雅县林业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洪雅县林业局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林业碳汇工作经费,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经费,花溪河廊道建设(二期),2022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等3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支出。

16.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专项用于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专项用于造林、抚育以及义务植树等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拯救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林业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指草原草场调查、规化、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提升、科研、生态补偿、宣传及管理方面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林业草原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指专项用于防治森林火灾方面的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专项用于森林防火普查开支。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6.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指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来源,用于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第四部分 附件

洪雅县林业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洪雅县林业局累计计划投资中央和省级林草财政项目资金3406.66万元,实际到位3406.66万元,完成投资3406.66万元。其中:中央林草财政项目资金897.65万元,省级林草财政项目资金1309.01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200万元。主要涉及16个项目,含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等。资金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和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巩固全县退耕还林成果,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得以有效保护;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

2.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推进植树造林,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县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的发展,促农增收。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自查和抽查,现场评价抽样选点,同时辅以资料研究等方法。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结合绩效目标,对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政策实施效果等进行绩效自评。

2.绩效评价过程

一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小组,由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股、产业股、防火股等相关股室组成,将绩效评价任务分解到责任股室,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各相关科、股室整理基础资料,梳理评价重点,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分析、指标评分等组织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部门自评。三是汇总绩效评价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绩效评价表。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

2022年5月下达洪雅县林业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资金68.86万元。主要用于天保管护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按月支付,确保了全县200万亩森林资源和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

2.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

2022年5月下达洪雅县林业局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资金31.74万元,到位31.74万元。主要用于天保管护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按月支付,“五险”参保率为100%。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国家公园外生态效益补偿和国家公园内生态效益补偿下达,合计349.85万元。2022年下达国家公园外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合计219.4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19.42万元;2023年3月下达国家公园内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0.4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0.43万元。截至目前,该项资金已完成重点公益林管护验收、公示,并通过“一卡通”平台完成兑现。

4.退耕还林工程

2022年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资金计划投资438万元,实际到位438万元,涉及219000亩退耕还林地,该项资金已于2022年11月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系统完成兑现。截至目前“一卡通”平台反馈数据仍然有一千多户因为信息缺失等各种因素无法识别银行信息而未兑现到户,我局正组织林业站、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快核实信息,确保全面兑现到户。

5.森林防火补助

2022年5月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9.6万元。主要用于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涉及面积2340亩。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并兑现资金。

2022年5月下达省级森林防火补助资金计划投资3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完成投资32万元,主要用于集中焚烧区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当前环保工作要求严格,集中焚烧区建设无法通过,且洪雅县在将军镇建设有凯迪生物发电厂,为全县各类生物剩余物的集中焚烧企业,可解决全县集中焚烧需求,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围绕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分宣传技防能力、防火视频共享、防火宣传工程3个小项实施。建设森林防火宣传视频监控卡口6个,将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接入全省监测即报系统,购置安装1台网关对接平台,制作大型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彩绘、印制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等,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成并兑现资金。

6.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

2022年5月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124.6万元,2022年9月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30万元,共计154.6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退耕还林矢量化上图、洪雅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洪雅县林长制公示牌、花溪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尾款(第二期)、东岳镇天宫村笋用竹林基地建设项目。

(1)洪雅县退耕还林矢量化上图项目涉及资金15万元,由洪雅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按照县自然资源局“三区三线”第三轮试划工作要求,县林业局需按规则提供经国务院批准的退耕还林范围矢量数据,涉及全县12个镇,前一轮退耕还林面积21.9万亩。截至目前,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并兑现资金。

(2)洪雅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项目涉及资金40万元,由洪雅县林业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将造林绿化空间落实到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此次国家下发图斑共计6893个,面积70968亩,涉及全县12个镇及县国有林场。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组织采购、实施,截至目前,已按计划实施完成,正在申请兑现资金。

(3)洪雅县林长制公示牌所需经费14万元,由洪雅县林业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洪雅县林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104个公示牌的安装制作工作,并完成验收,已按合同兑现资金。

(4)洪雅县青衣江流域花溪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总投资442.927万元,其中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资金55.6万元,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资金27.4万元,合计83万元,用于支付花溪河生态廊道建设(第二期)尾款。该项目主要对稻香湾到柳江古镇两岸19.5公里进行绿化,建设131米竹钢生态廊道。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并兑现资金。

(5)东岳镇天宫村笋用竹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笋用竹林基地300亩,该项目由东岳镇组织实施。因该项资金于2022年9月下达,所处季节成活率低,不适宜笋用竹林栽种,因此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待方案完善后组织实施。

7.2022年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奖补资金

2022年7月下达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奖补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主要用于竹基地建设:对2019年新造竹林1500亩抚育管理(第二年、第三年)、西环线柳江至七里坪段道路绿化建设、完成创建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申报工作、支持竹元科技原料供应、科技创新、市场拓展等。截至目前,该项目实施方案已按程序完成审批,正在组织兑现资金。

8.2022年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

2022年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游步道约1.8公里,生态厕所1个,防护棚洞2处,观景平台9处,生态科普标牌,导视标识标牌等。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1标段建设内容为建设长约1.8公里,宽1.6米-2米游步道,旅游厕所1个,观景平台9处,生态科普标牌,导视标识标牌等,于2022年5月17日完成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1148万元,中标价为789万元,于6月30日正式开工。2标段建设内容为建设棚洞2处,于2022年9月29日完成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428.56万元,中标价为361.7万元,于12月14日正式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650米主体道路施工,项目资金实际支付200万元,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为16.66%。

9.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

2022年7月下达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122.0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森林经营工作经费、2023年度森林保险经费、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辖区内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及野猪普查、花溪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尾款(第二期)。

(1)洪雅县国有林场2022年森林经营工作经费及2023年森林保险经费涉及资金共32.853329万元,由洪雅县国有林场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复测、编制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成效监测报告、编制 2023 年试点方案、购买2022年和2023年森林保险。

(2)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涉及资金30万元,由洪雅县林业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查清我县森林、草原和湿地三大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基本情况。目前正在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外业调查工作。

(3)辖区内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及野猪普查项目涉及资金约31.7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资金申请审批,正严格按程序组织政府采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一是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小组,由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政法规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负责对各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工程顺利推进。二是项目实施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保证项目实施各环节建设质量,经得起各项目验收检查。

(二)强化管理,严格执行

一是严把项目准备关。各项目股室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并报上级审批,根据上级的批复安排建设任务、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和制度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施工、工程管理、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均有专人负责监督完成。二是严把项目执行关。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三是严把项目收尾关。工程完工后,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计划、设计、技术、监理、合同、质量、检查、验收、财务等文件资料档案和音像档案均按照林业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和整理并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三)规范资金,高效使用

完善内控制度,按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确保林业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管理和使用。一是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分配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地方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项目资金按规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存在串用、挤占、挪用、置换、浪费和虚列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二是财务及会计基础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项管理、专账核算,正确设置和应用会计账户或科目,并正确实行项目县级报账制。三是工程款项报账审核审查审签程序规范,报账票据、支撑依据及相关附件真实、规范、正确、完备,结算支付符合项目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并经过检查验收签字确认和相关审计确认,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退耕还林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严格按规定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直接兑现到农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2022年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按程序完成审批,正在组织兑现资金,2022年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辖区内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及野猪普查项目正按计划实施,其余项目验收合格后已兑现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生态效益突出。各项林业项目建设助力护航洪雅生态文明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超72%,实现连续60年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完成全县200余万亩森林资源和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各种自然灾害明显减少。

2.经济效益显著。林业作为洪雅县的支柱产业,2022年林业总收入累计达到54.3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0.97亿元、第二产业产值16.66亿元、第三产业产值26.7亿元。全县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4550元,比去年增加240元。同时,结合退耕还林、竹产业高质量提升,依托竹元科技、利森木业等龙头企业,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并壮大了林、竹(笋)业、茶业、乳业及森林生态旅游等产业。

3.社会效益明显。林业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近年来我县创建了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县等,实现高质量绿色崛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建立健全和执行相关的内控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不存在违规整合、滞拨缓拨、未按规定使用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情况,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违规提取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资金有未及时兑现到户的现象。由于农户银行信息缺失,一卡通平台无法识别,部分资金未及时兑现到户。

2.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如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原因,导致项目工程前期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较低。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要素不完整。

(三)相关建议

1.建立台账,整理失败名单,根据资金发放失败的原因,分类处理,分解到各乡镇,组织林业站、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快核实修改农户信息,积极对接财政、银行,确保全部兑现到户。

2.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建设进度,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对接财政,及时准备、完善支付手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竣工决算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3.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目标完整准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根据工作任务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体现工作内容,使绩效目标达到可实现、可操作、可量化的目的,加强绩效目标的动态监控,准确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附表1:

2022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洪雅县林业局164

实施单位

洪雅县林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37.38

执行数:

437.38


其中:

财政拨款

437.38

其中:

财政拨款

437.3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21.8万亩进行森林抚育补助

对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21.8万亩进行森林抚育补助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纳入森林抚育面积

21.8万亩

21.8万亩


质量指标

资金兑现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抚育时间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资金兑现标准

20元/亩

20元/亩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抚育后经济效益

良好

良好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良好

良好


生态效益标

生态系统功能改善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标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明显

明显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2022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洪雅县林业生态治理及森林康养示范基地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洪雅县林业局164

实施单位

洪雅县林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400

执行数:

104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4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4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征地拆迁,新建洪雅县七里坪镇画林村至鲜湾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全长4.6公里,路基宽7.5米,场地平整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征地拆迁,新建洪雅县七里坪镇画林村至鲜湾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全长4.6公里,路基宽7.5米,场地平整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公路

4.6公里

4.6公里


质量指标

资金兑现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抚育时间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完成资金支付

10400万元

1040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旅游品质,促进经济发展

良好

良好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当地林业转型升级,推进林旅融合示范带动,促进地方农民增收级

良好

良好


生态效益标

加快当地综合经济林产业的发展求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标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明显

明显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附表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洪雅县林业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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