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水利局2021年度决算编制说明(本级) | ||||||||||||||||||||||||||||||||||||||||||||||||||||||||||||||||||||||||||||||||||||||||||||||||||||||||||||||||||||||||||||||||||||||||||||||||||||||||||||||||||||||||||||||||||||||||||||||||||||||||||||||||||||||||||||||||||||||||||||||||||||||||||||||||||||||||||||||||||||||||||||||||||||||||||||||||||||||||||||||||||||||||||||||||||||||||||||||
2022-09-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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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职能简介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定全县水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供水等方面评价论证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保障和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及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发布《洪雅县水资源公报》。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资源调度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4.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除县城建成区,现有(含原建制)乡镇政府驻地外(以下简称管辖范围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 采砂方案,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管理。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监测工作并定期公告。负责规定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 本建设工作。指导灌区建设与管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 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农田灌溉和管辖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管辖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水政 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并仲裁部门,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湖长制进行统筹,督促,指导,考核。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初审转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经济运行及效益分析。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 13.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项目工作。争取到位项目资金354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0%。完工江河坝堤防、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加快推进金釜堤防建设,完成80%;PPP项目完成江南生活、工业园区和城市生活提标改造3个污水处理厂的竣工验收;编制完成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防汛工作。落实防汛责任人1210人,修订预案124个,开展演练99场次,储备物资137项4万余件,储备应急救援队30支1901人,治理隐患156处。开展会商调度18次,发送山洪灾害预警信息3706条,紧急转移人口2027人,应对8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实现“人员零死伤、财产少损失”防汛工作目标。 3.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青衣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实施“雅韵花溪”生态廊道建设,完成晓渌稻香、临水竹篁、林外芳洲、芦花觅鱼、柳洲烟雨等生态景观建设;完成花溪河健康评价报告编制;投入190余万元,参与1.7万人次,清理河岸垃圾及河道内淤积物、漂浮物4000余吨。 4.农村水利工作。投入40万元开展渠道岁修工作,保障全县水稻满栽满插;开展水库除险加固,提前实现病险水库“清零”目标;建成“水安于民、水富于民、水美于民”宜居美丽新村2个。 5.农村安全饮水。通过管网延伸工程巩固提升9520人饮水安全;建成投运瓦屋山水厂,有序推进江南水厂建设;完成村级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63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4.48%,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43.27%。 6.砂石监管工作。完成青衣江2021-2025年采砂规划编制;出让大华和城东电站采区砂石193.1万立方米,取得收益1.27亿元;处置百花滩尾水渠清淤砂石6万立方米,取得收益540万元;持续开展全县砂石企业环保整治,拆除和关停无环评手续砂石厂2个。 7.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审批、备案2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植树造林等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5km2;完成178个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转换和颁发;县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44%;持续深化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有效监管95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 8.水行政执法。严格水行政执法,拆除涉河违法建筑2座,处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事件2起,组织审查行洪论证报告3个;加强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执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处罚电站4座;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向工业企业取用水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总计8920.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01.32万元,增长/下降18.3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收、支比上年各减少3053.67万元,减少53.89%。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92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4.33万元,占44.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5.95万元,占55.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92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82万元,占14.93%;项目支出7588.46万元,占85.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20.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01.32万元,下降18.3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收、支比上年各减少3053.67万元,减少53.89%。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2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48.97万元,下降41.9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3万元,占0.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7万元,占1.862%;卫生健康(类)支出59.18万元,占1.5%;节能环保支出320.9万元,占8.14%;农林水支出3385.76万元,占85.84%;住房保障支出104.69万元,占2.6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44.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4.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资源(款)可再生资源(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6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8.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58.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支出决算为16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1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8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4.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1.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3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出境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3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0.9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2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水利厅、省水文局调研防洪与水文预报工作接待开支1840元,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工作接待开支1600元,小水电清理整改市级督导检查接待开支600元,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接待开支1360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5.95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8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48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洪雅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72万元,比2020年减少12.59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1年洪雅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83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59.7万元;洪雅县灌区柳新渠水毁修复项目32.22万元;洪雅县花溪河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75万元;洪雅县大华采区和城东电站库区采砂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79.26万元;四川省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金釜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35.97万元;四川省青衣江文塘大堤罗坝段、孙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编制72.9万元;洪雅县城北片区九龙棚户区防洪排涝工程双红堰渠道改扩建项目25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雅县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洪雅县水利工程和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经费、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021年第一批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洪雅县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洪雅县水利局全面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依法行政,维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法地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采购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不超年初预算总额;积极组织实施专项工程建设,做好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建设,严格执行初设批复投资与建设内容。项目决策合理,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符合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产出与项目绩效目标一致,项目效益、效果显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治(款) 可再生能源(项):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勒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 、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坷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 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 、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 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 、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 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 、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城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保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概述 (一)中央和省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12月,财政厅、水利厅下达洪雅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24万元,现完成投资509.18万元。分为三个子项目:1. 洪雅县2021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2. 洪雅县江沟、李湾、骆沟、塘山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3. 洪雅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一是洪雅县2021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制作安装宣传牌30块、危险区警示牌10块、转移路线指示牌各10块、避灾安置点标识牌5块、明白卡2500张;开展培训1场次;开展危险区演练1场次;完成自动监测系统水位站10个、视频站8个维修养护,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警设施设备维护;二是江沟、李湾、骆沟和塘山水库大坝坝坡整治、坝顶整治、白蚁整治、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整治、新建管理房、水雨情、沉降位移观测设施等。三是7座小型水库主体工程、附属设施、管理房等的维修养护。 (二)实施项目情况 洪雅县2021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洪雅县江沟、李湾、骆沟、塘山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洪雅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全面完工。完成建设内容:一是洪雅县2021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制作安装宣传牌30块、危险区警示牌10块、转移路线指示牌各10块、避灾安置点标识牌5块、明白卡2500张;开展培训1场次;开展危险区演练1场次;完成自动监测系统水位站10个、视频站8个维修养护,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警设施设备维护;二是江沟、李湾、骆沟和塘山水库大坝坝坡整治、坝顶整治、白蚁整治、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整治、新建管理房、水雨情、沉降位移观测设施等。三是7座小型水库主体工程、附属设施、管理房等的维修养护。 (三)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无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依据《眉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设施维修养护实施计划的通知》(眉水函〔2021〕8号)《眉山市水利局关于洪雅县江沟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函〔2021〕54号)《眉山市水利局关于洪雅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水函〔2021〕91号)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自评方式 1.前期准备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工程的实施效益最大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我县积极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照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明确项目绩效总目标和各阶段性目标,将项目绩效目标加以深化和细化,制定目标完成情况台账。 2.组织过程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主要抓,责任股室具体抓,研究并确定了层层责任和具体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时间节点等工作。通过对工程现场的查勘,核实工程进度情况,工程阶段性验收情况,质量合格情况等,查阅了项目相关资料,检查了参建方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的建立。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洪雅县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批复预算投资为18万元,到位资金18万元。洪雅县2021年度洪雅县江沟、李湾、骆沟、塘山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批复预算投资为691.38万元,到位资金602万元。洪雅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批复预算投资为50.06万元,到位资金44万元。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率100%。 表1 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情况表
注: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资金完成100%、2022年6月底预算资金完成100%。项目2021年12月底完工。施工合同金额461.73万元(山洪灾害防治18万元,水库除险加固403.46万元,水库维修养护40.26万元)。实施结算总金额暂计为461.73万元。设计费用37.2万元,监理费用金额7.85万元,检测费2.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509.18万元。 表2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3.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的财务管理由洪雅县水利局负责,落实了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做到了专款专用。按批准的建设项目和使用范围使用项目资金,资金支付审批手续齐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档案符合规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建设基本程序进行,落实项目“四制”建设,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组建规范;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相关规定,按程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规范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洪雅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站作为项目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了安全责任制度和保证体系。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出现任何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通过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 2.绩效管理 项目自评材料填报准确、完整,按要求完成了绩效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材料。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县数1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数4座,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7座。 2.项目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质量合格,已建工程无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22年6月底,洪雅县实施项目类型3类,涉及3个项目,项目开工3个,项目完工3个,项目完工验收3个,项目验收合格3个,项目完工率100%,项目验收率100%。 表3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表
4.项目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的成本控制在预算价格内。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耕地0.21万亩,恢复灌面0.25万亩。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恢复和改善灌面0.03万亩。 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2万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1.15万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保护人口3.9万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运行良好。 洪雅县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后,通过在项目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30份,让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进行评价,项目区受益群众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均达到90分,项目建设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表4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注:表中数据不含国家级脱贫摘帽县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综合评价结论 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建设,严格执行初设批复投资与建设内容。项目决策合理,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符合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产出与项目绩效目标一致,项目效益、效果显著。 根据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要求,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成效显著。绩效自评得为94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拟在项目实施镇、村张贴公告方式公开。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20年水利厅对洪雅县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开展县级抽查,发现洪雅县项目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未按时完成目标值,决定在2021年下达水利发展资金中扣除资金69万,使上级下达资金未完成。 2021年洪雅县水利工程和河道管理保护 范围划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洪雅县水利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划界工作编制单位,按照四川省划界工作指南,督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编制单位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后,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和责任单位对划定成果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明确管理保护范围;督促编制单位按照四川省划界工作指南开展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及时向省测绘二院提交划界成果。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规定,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明确的任务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开展周公河、大寺河、花溪河等13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由编制单位按照四川省划界工作指南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2.项目应完成了周公河、大寺河、花溪河等13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项目质量应验收合格,项目应完成及时,项目实施成本应控制在预算价格内。编制单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后,应经过专家审查通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照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明确项目绩效总目标和各阶段性目标,将项目绩效目标加以深化细化,制定目标完成情况台账。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主要抓,责任股室具体抓,研究并确定了层层责任和具体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时间节点等工作。通过对项目现场的查勘,核实项目进度情况,项目验收情况、质量情况等,查阅项目相关资料。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周公河、大寺河、花溪河等13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2021年度洪雅县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管理保护范围范围工作经费。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洪雅县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管理保护范围范围工作经费列入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计划366.99万元。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到位366.99万元。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支出36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6.99万元。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的财务管理由洪雅县水利局负责,落实了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做到了专款专用。按批准的建设项目和使用范围使用项目资金,资金支付审批手续齐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档案符合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由洪雅县水利局负责,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带头负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责任股室具体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了划界工作编制单位。与各编制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单位按照四川省划界工作指南,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单位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后,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和责任单位对划定成果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明确管理保护范围;督促编制单位按照四川省划界工作指南开展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及时向省测绘二院提交划界成果。项目自评材料填报准确、完整,按要求完成了绩效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材料,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的监管由洪雅县水利局负责,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主要抓,责任股室具体抓,落实了专门人员对项目开展监管工作,过程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效益、效果显著。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了周公河、大寺河、花溪河等13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项目质量验收合格100%,项目时效完成及时率100%,已完成支出额度366.99万元,项目实施的成本控制在预算价格内。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项目实际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等实现程度较好,编制单位完成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经过专家审查通过,认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完成了周公河、大寺河、花溪河等13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进一步明确了河道管理范围,为管护工作提供有力依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建设,严格执行初设批复投资与建设内容。项目决策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产出与项目绩效目标一致,项目效益、效果显著。项目实施后,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保护范围,为管护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洪雅县城区青衣江右岸,始于右岸青衣江老大桥,止于洪雅县化工厂。堤防总长2.313公里。本项目于2018年5月18日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18〕242号)文批复立项。2019年11月11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同意初设报告。于2019年12月4日经洪雅县水利局以《洪雅县水利局关于四川省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洪水发〔2019〕76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项目初设总投资2366.2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洪雅县城区青衣江右岸,始于右岸青衣江老大桥,止于洪雅县化工厂。堤防总长2.313公里,其中加高加固堤防长0.829公里,新建堤防长1.484公里。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堤防整治分为两段,其中桩号k0+000-k0+828.97为堤顶增设防浪墙,堤身采用挂网喷植被混凝土护坡;k0+828.97-k2+313.52为新建砼面板护坡与框格生态护坡相结合的斜坡式碾压砂卵石堤型。建设工期5.5个月。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照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明确项目绩效总目标和各阶段性目标,将项目绩效目标加以深化细化,制定目标完成情况台账。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主要抓,责任股室具体抓,研究并确定了层层责任和具体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时间节点等工作。通过对项目现场的查勘,核实项目进度情况,项目验收情况、质量情况等,查阅项目相关资料。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概算投资为2366.21万元,中央下达到位资金142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46.2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4月底资金完成100%。项目2021年4月底完工。施工合同金额1181.82万元。实施结算总金额暂计为1181.82万元。建安工程投资1126.57万元,勘察设计费112.42万元,征地及青苗补偿费5.7万元,水土保持费用25.06万元,环评费用8.5万元,监理费22.6万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5.6万元。本工程实际完成审计后累计完成投资1306.4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的财务管理由洪雅县水利局负责,落实了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做到了专款专用。按批准的建设项目和使用范围使用项目资金,资金支付审批手续齐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档案符合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建设基本程序进行,落实项目“四制”建设,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组建规范;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相关规定,按程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规范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洪雅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站作为项目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了安全责任制度和保证体系。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出现任何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通过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 项目自评材料填报准确、完整,按要求完成了绩效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材料。 截至2021年4月底项目完成工程建设全部内容,。项目完成了完工验收,已建工程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项目完工率100%,项目验收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将军镇,新建防洪工程后,有效保护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大地改善保护区沿岸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人民生活极大地好转,项目效益十分显著,平均每年可减少受灾人口约1620人,保护区人均减少洪灾损失约1600元,减少洪灾直接经济损失259.2万元。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洪雅县城区的防洪体系,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项目实施后,通过在项目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30份,让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进行评价,项目区受益群众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均达到100分,项目建设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建设,严格执行初设批复投资与建设内容。项目决策合理,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符合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产出与项目绩效目标一致,项目效益、效果显著。 根据绩效自评要求,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成效显著。绩效自评得为94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1.建议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维护制度,定期对河堤检查维护,确保工程运行步入良性循环。 2.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效益。 3.加强职工素质培训,做好工程监测。 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在省、市、县有关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各方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团结拼搏,艰苦奋斗,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同心协力实现了“质量合格、投资省、见效快”的目标。
第五部分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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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水利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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