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0-10-23 作者:人社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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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眉山市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②、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③、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④、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⑤、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⑥、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贯彻落实市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商公共服务水平。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人事人才工作。做好职能划转前公务员管理工作,完成2019年表彰项目的申报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完成1165名机改涉改人员转隶转移;完成招才引智186人资格初审;新招聘68名教师,拟公开招聘89名事业人员和9名专业技术人才;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4名;开展人事服务调研;申报高级职称72人,评审中级职称119人,初级125人,指导完成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3660人,持续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完成眉州名匠和洪雅名匠培育初审,审核发放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81人。严格落实工资福利、退休政策,核定洪雅县公安“两个序列”职务套改工资。 2、就业创业工作。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3场,“就业帮扶,送岗下乡”活动7次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培训66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48个,安置500余人就业,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07.38万元,城镇新增就业约4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约676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约3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约3.76%;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43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约8.3%。举办我县首届返乡下乡创业成果展;承办“家乡有约,共襄盛事”洪雅县在外优秀人士就业创业座谈会;组织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我县代表余俊旭获全省第七名;举办3期创客沙龙。成立中共洪雅县农民工服务管理综合委员会,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征缴失业保险费1000万余元,为423人发放失业金337余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100余万元,发放稳岗补贴134.16余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0.82万元。 3、社会保障工作。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缴费18.19万人,同比增加5.3%,征收基金8.86亿元,同比增加16%。督促新开工建筑企业工伤参保63户0.83万人,征收基金274万元,参保率达100%。实现社保待遇线上直发,累计核发8.62万人待遇9.15亿元,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稳步推进社保扶贫,代缴10936名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大力实施减负降费,每年为参保单位减负约3000万元。组织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并赴周边区县交流“取经”,全面启动新政策下失地农民参保试点工作,解决“征而未安”问题。持续推进标准化人社基层平台建设,精简、优化办事流程,拓展信息化便民服务渠道。 4、和谐劳动关系。全省劳动争议实务培训会在洪雅召开;健全根治欠薪核心制度,联合开展项目实地检查20余次;检查用人单位240余户,指导补签劳动合同260份,审查工资集体协议120份;开展劳动力市场专项整治2次;开展12次普法宣传活动;办理信访以及上级交办案件70余起,查办2件恶意欠薪案件,处理阳光上城项目等一批典型拖欠工资问题。完成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及调解结案31起;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立案44件,按期结案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49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72起。共帮助600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00余万元。 5、其他工作。获眉山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练兵比武第一名、四川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综合优秀团队三等奖;中国劳动保障报新闻宣传工作受到人社部和省厅文件通报表扬;获评全省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等8篇工作简报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办理关于郭XX被拖欠劳务费案件获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人社公共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受到市人社局肯定;开展人社大讲堂、“笔耕人社”、百姓永在我心中等活动,拍摄人社“快闪”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积极参与各类创建工作;保障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2019机构改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整体划出故纳入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11个,具体包括: 1.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3.洪雅县就业局 4.洪雅县社会保障窗口服务中心 5.洪雅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6.洪雅县社会保险局 7.洪雅县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8.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9.洪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10.洪雅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办公室 11.洪雅县人事考试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198.7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422.93万元,下降54.92%。主要变动原因是:1、2019年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调剂征地农民社保欠费8910万元。 2、由于退休人数变化机保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与2018年比减少617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由于机改划出,本年决算不再做导致该项目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2579万元。 3、2019年机构改革军转干划出,导致2019年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105万元 4、农林水支出一栏和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栏2019年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减少额261-146=115万元实际系对基金补助。 5、2019年机构改革我单位划出一部分职能相应也涉及划出一部分人员和经费,划出经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6、由于2019年享受补贴人数变化 ,2019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增加129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19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98.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19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69万元,占15.79%;项目支出8588.08万元,占84.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98.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422.93万元,下降54.92%。主要变动原因是: 1、2019年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调剂征地农民社保欠费8910万元。 2、由于退休人数变化机保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与2018年比减少617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由于机改划出,本年决算不再做导致该项目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2579万元。 3、2019年机构改革军转干划出,导致2019年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105万元 4、农林水支出一栏和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栏2019年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实际系对基金补助减少261-146=115万元。 5、2019年机构改革我单位划出一部分职能相应也涉及划出一部分人员和经费,划出经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6、由于2019年享受补贴人数变化 ,2019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增加129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72.88万元,下降24.85%。主要变动原因是: 1、由于退休人数变化机保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与2018年比减少617万元。 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由于机改划出,本年决算不再做导致该项目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2579万元。 3、2019年机构改革军转干划出,导致2019年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105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22万元,占0.2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9.49万元,占97.95%;卫生健康支出48.83万元,占0.48%;住房保障支出131.23万元,占1.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98.7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15.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5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7.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2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640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为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医疗为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医疗为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0.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31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纪律,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市信息中心来洪宣传社保卡政策,1次,20人,支出0.15万元。2.接待眉山市对洪雅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1次,14人,支出0.11万元。3.接待彭山区人社局开来洪学习,1次,12人。支出0.09万元。4.接待省仲裁院市人社局到我局考察,1次,9人,支出0.07万元。5.接待市局来洪做基金防控检查,1次,11人,支出0.08万元。6.接待省高级专家端午联谊交流活动,1次,8人,支出0.06万元。7.接待市人社局来我局检查工作,1次,6人,支出0.05万元。8.接待市局来洪检查工作,1次,16人,支出0.12万元。9.接待市局来洪检查,1次10人,支出0.07万元。10.接待省退役军人数据管理中心对单位职工谭洪森考察,1次,6人,支出0.04万元。11.接待市人社局来洪调研,1次,6人,支出0.04万元。12.眉山巡诊活动,1次,8人,支出0.06万元。13.接待迎接省市莅洪开展社会保障卡20周年惠民服务季活动,1次,23人,支出0.17万元。14.接待市信息中心莅洪排查信息化设备故障,1次,4人,支出0.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本单位实行的是事业会计制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川Z60899小车手续不完善,暂未核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补贴、中农保财政补贴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人事人才工作。做好了事业人员招录工作;规范管理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控制数人员;加强了“六类”人才培养,做好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工作;完成了事业人员档案数字化任务;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档案、职称管理工作。 2、就业创业工作。加大了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完善创业项目库,拓展创业服务功能;认真落实了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举办了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劳动者素质、岗位匹配能力和转换岗位能力。 3、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目标任务管理考核机制,拓宽社会保险缴费渠道;做好了各项社保待遇核发工作;加强基金运行日常监管工作。 4、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治理了拖欠工资专项行动,及时督促欠薪企业兑现工资;指导了工程项目规范用工管理,实现了项目用工模版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了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加强了行政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行为。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改善了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环境,强化了对群众的服务意识,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1)中农保财政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的发放,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8万元,执行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乡居民个缴费及时足额补贴到位,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2万元,执行数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的发放,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代缴县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体老有所养,减轻了困难群体的生活负担,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双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4万元,执行数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优化柳江镇、止戈镇等人社服务所办公场所、档案室、劳动争议调解室等示范点环境,以示范点带动全县其他服务网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居保个人参保缴费财政补贴项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乡居保个人参保缴费财政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支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 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 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 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 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2019机构改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整体划出故纳入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101个,具体包括: 1.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3.洪雅县就业局 4.洪雅县社会保障窗口服务中心 5.洪雅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6.洪雅县社会保险局 7.洪雅县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8.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9.洪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10.洪雅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办公室 11.洪雅县人事考试中心 (二)机构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②、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③、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④、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⑤、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⑥、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贯彻落实市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商公共服务水平。 (三)人员概况。 2019年1月份人员解志明录用起薪,2月份黎国襄退休停薪,4月份机构改革尹恒、李云婵、王为民转出停薪,罗燕玲调入起薪;5月份柳萍、陈曦调入起薪,5月份机构改革转出人员共13人转出停薪;6月份王丹、赵敏、周会敏调入起薪;7月份郑力文调入起薪;8月份杨冰退休停薪,费强调出停薪;9月龚斌调入起薪、张烜豪招考入起薪,罗唐梅调出停薪;11月任家梅调入起薪;12月份徐志福退休停薪,涉军岗位王天柱、方志亮起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资金收入额1019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69万元,项目支出8588.0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单位财政资金收入额10198.7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民生工程资金发放、单位职工人员工资发放、全县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年度绩效指标如以下:
①、我单位紧扣部门职责,围绕民生工程工作,设置关键绩效目标,分解目标任务。目标层次分明,建立“部门职责—工作任务—项目目标”的三级目标体系,每个层次均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绩效目标层层递进、有效传导,为下一步做好部门整体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②、加大公开力度,精准编制决算并及时公开。公开资金使用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很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评价。民生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老百姓手中,保障了社会稳定;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了社区、乡镇硬件设施,强化人社基层网点建设以点带面覆盖全域,不断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服务,公务员事业人员公招工保证了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开展同时为国家选拔出了优秀人才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资金使用效益高。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及时合理;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资金使用效率高。2019年财政资金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进了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存在问题。 ①、年初预算精准度不够,还需进一步提高。 ②、在待遇发放上存在人员信息滞后问题,表现为: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信息报送滞后,导致待遇多发;不同养老保险数据不相关联,不同步,导致待遇重复领取。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建立县、镇工作联动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堵塞死亡冒领漏洞;建立跨险种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核查待遇人员情况,杜绝重复领取待遇风险。 附件2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负责监督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是否及时足额补贴到位。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规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参保人员的不同参保档次进行补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个人按时足额缴费的基础上,政府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分别应给予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的政府补贴;省级财政按政府补贴总量的40%安排,其余部分,扩权县自行负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对全县城乡居民2019年各档次缴费的财政补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按上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参保额来测算,该数据是合理可行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4.现场评价抽样选点。 5.在业务系统中查询参保缴费档次及参保缴费补贴情况,均已按参保缴费档次对个人参保缴费进行了相应的财政补贴。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文件规定,对参保缴费人员进行不同档次的补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省级财政按政府补贴总量的40%安排,其余部分,扩权县自行负担。 2.资金到位。2019年个人缴费财政补贴资金278万元已由县级财政补贴到位。 3.资金使用。2019年个人缴费补贴278玩已全部用于个人缴费参保补贴人数96585人,标准:48元/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设置专门财务人员进行基金监督管理和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先由业务人员算出不同档次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金额,再交财务审核,最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审核完毕后按规定进行资金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基金监督,保障参保缴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不出现漏补,多补,重补,少补情况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了对全县96585人的补贴,共计278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目标科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个人按时足额缴费的基础上,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政策目标明确合理,支持范围与政策规划匹配,目标设定与客观需求一致。 2.项目协同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做好全县个人参保缴费补贴资金的代缴和核算工作,及时向县财政局申报个人参保缴费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个人参保缴费补贴资金,由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参与监督,统筹协调,无交叉重复的情况。 3.对象全面 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个人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实行全覆盖。 4.标准合理 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个人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二)存在的问题。 暂无。 (三)相关建议。 暂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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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人社局.docx】 附件【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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