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洪雅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 ||||||||||||||||||||||||||||||||||||||||||||||||||||||||||||||||||||||||||||||||||||||||||||||||||||||||||||||||||||||||||||||||||||||||||||||||||||||||||||||||||||||||||||||||||||||||||||||||||||||||||||||||||||||||||||||||||||||||||||||||||||||||||||||||||||||||||||||||||||||||||||||||||
2022-09-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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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洪雅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1年9月1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3.拟订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规划,制定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4.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等工作。 5.组织开展贫困群众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扶贫移民干部培训。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明方向。5月,洪雅县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好”。6月,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的衔接过渡,研究制定了《洪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推动构建党委政府主体负责、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行业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 2.织密防止返贫监测网。制定出台《洪雅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轮训干部536余人。组织开展4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识别认定监测对象46户131人,发现巩固脱贫成果问题67个,落实帮扶资金90万元,分级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和整改举措,全县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基本稳控,67个问题全部整改,12月顺利通过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实地核查。 3.提升资金管理促发展。一是抓资金争取。2021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资金8480.07万元(其中衔接资金3965.07万元,移民后扶资金45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600万元,较上年增幅23%。申报财政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二是抓项目实施。全年实施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47个。三是抓项目绩效。全年资金项目以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推进移民生活质量及新村建设为目标,重点覆盖洪柳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移民安置村。四是抓后续管护。深入开展资金资产清理工作,全面厘清扶贫项目资金69811.81万元,清理项目458个,资产178个18874.51万元。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县乡村振兴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政务督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扶贫、移民信访接待、转办、调查回复、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涉及扶贫、移民方面的稳定工作;拟定扶贫、移民工作地方性规章政策,负责扶贫、移民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党务、纪检、政工及队伍管理建设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行业统计、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移民后期扶持股。拟订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规划,制定全县移民工作和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在洪安置三峡移民的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全县移民后期扶持的人口审核、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初审等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产业扶持、信息系统、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扶贫开发股。负责编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专项性扶贫开发规划、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县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负责联系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协调省市部门定点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组织)在洪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指导协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联系县级扶贫社团组织。 (四)稽察审计股。负责扶贫、移民资金的计划、核算管理、内部审计、检查稽察工作,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负责稽察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到位使用与管理、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兑现、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实施管理、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绩效等工作。负责对全县扶贫开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进行内部审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922.3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1.95万元,增长24.9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下达乡村振兴资金有所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92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2.1万元,占59.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0.24万元,占40.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92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04万元,占5.49%;项目支出5597.3万元,占94.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22.3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1.95万元,增长24.9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下达乡村振兴资金有所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8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113.57万元,上升726.57%。主要变动原因是往年拨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今年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87万元,占7.3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2万元,占0.61%;卫生健康支出13.87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29.68万元,占0.84%;农林水支出3217.06万元,占90.8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42.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17.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9万元,下降73.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1万元。第一次三峡库区外迁移民跟踪监测调研工作15人1200元;第二次开展移民后扶“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工作11人88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80.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9万元,比2020年增加7.03万元,上涨1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一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1.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雅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工作经费及双创工作经费、2021年洪雅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工作经费、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领导职数:一正两副。股室设置:办公室、扶贫开发股、稽察审计股。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扶贫移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3)拟订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规划,制定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4)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等工作。 (5)组织开展贫困群众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扶贫移民干部培训。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核定编制人数19人,其中公务员编制数7人事业人员编制数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5922.3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325.04万元,项目收入为5597.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部门预算支出592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3.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18万元,县本级项目经费支出40万元,上级项目经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移民直发直补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5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工作经费及双创工作经费30万、2021年洪雅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工作经费10万, 2021年基本支出以及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 1.数量指标:完成项目个数6个。 2.质量指标:资金拨付使用率。 3.时效指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率达100%。 4.成本指标: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100%。 5.社会效益指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6.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全县生态环境建设。 7.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结果应用情况 预算执行时限及支出管理。所有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100%,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支出管理方面,我局严格审查财政资金支出依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资金使用范围的合法性,资金开支标准的合规性。人员支出按照县人社局审核后的工资、津补贴计发,根据相关规定扣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等项目;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规定和单位规章执行;专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专用项目和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无序列支出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三)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我单位自评得分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预算编制方面。我局按照县级部门编制要求,按时完成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通过财政审查 。 2.预算执行方面。列入部门预算的资金达到支出进度要求。 3.综合管理方面。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4.整体绩效方面。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职责,重点项目评价结果较好,服务对象满意。 (二)存在问题 项目预算编制改革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更加明确,但工作开展过程中与核定的使用范围有一些差异。 (三)改进建议 1.每月对资金计划进行合理的筹划,当资金不足时,多与财政沟通解决问题。 2.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已建项目的管护制度,确保长期受益。 附件2 2022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眉财农(2021)44号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政策基本情况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资金280万元,支持茶产业中心扩大全县有机茶认证、将军镇真武山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槽渔滩镇青江奶白茶产业基地配套设施等方面。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现场抽样将军镇真武山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槽渔滩镇青江奶白茶产业基地配套设施,2个项目实施点开展现场评价。重点从项目选择、资金安排、资金使用、项目效益,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干部座谈等方式开展现场调查。 (二)政策总体评价。通过现场调研,项目总体完成目标较好,达到预期效益,有效解决项目涉及村发展难题和群众多年期盼解决问题,有力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进一步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促进群众增收。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实施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是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坚实基础,对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全方位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有很大必要。通过开展有机茶发展认证奖补、产业道路建设整治等项目,可有效促进全县茶产业发展,又可完善提升村级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产业规模化、循环化发展。项目目标设计科学。 2.项目协同。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已脱贫人口现状开展了大量摸排调查,对项目区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进行了充分论证,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和镇的意见,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形成了项目建设的框架。 3.对象全面。项目实施村全部为有脱贫人口的村,实施对象为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前期摸排、干部走访、镇村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实施项目;项目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干部业务能力强,工作负责,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较高,群众基础较好。 4.标准合理。项目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各镇按照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下达的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资金报账由实施主体提出申请,经村、镇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财政扶贫资金规定程序报账。项目实施全过程、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全部公示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项目收益对象全部为脱贫人口、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村、镇,实施对象精准。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全程组织、协调、监督项目建设,保障精准契合与政策预期匹配。 2.政策调整及时。为保证各项目类别资金使用效率,经镇申请,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同意后,各项目资金根据各镇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在各镇间作动态调整,以保证项目资金不出现过多结余,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3.执行机制同向。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四到县”责任制度。政策专项实施过程方式方法同向,不存在相悖或不合理。 4.政策执行质量。制定了《洪雅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科学、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报账资金安全和项目目标实现,严格开展资金支出绩效调度,确保当年资金当年使用,不出现过度结余。 (三)政策效果 1.产业发展。通过实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是贯彻全县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全县“一杯茶”战略的重要举措,可有效促进支柱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基础设施类。通过实施将军镇真武山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槽渔滩镇青江奶白茶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实现项目融合,集中投入,解决影响农村产业发展瓶颈。实现农业支柱产业飞跃发展。 四、存在问题 由于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要求严格,工期偏短,项目施工对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五、相关建议 坚持抓住衔接资金的投入方向、使用范围、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到位情况、管理程序以及是否按规定组织实施、实行公示公告制、县级财政报账制等重点环节。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运行的全过程。突出抓好重要事项审批备案、报告审核反馈、资金拨付使用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定期组织专项审核检查、常态化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重点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3 2022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专项预算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根据《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川扶贫发〔2019〕91号)文件精神,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中主要负责编制审批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开展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移交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20年12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61号)下达洪雅县提前批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785万元,其中移民补助资金1126万元,项目资金1659万元。该资金项目计划已于2021年2月7日通过第十八届政府89次会议审议,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1230号)批复。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该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移民直发直补;二是移民后扶项目支出。根据资金性质不同,直发直补资金由县级移民主管部门按照每人每月50元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兑现到人。项目资金则主要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方面。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年度计划项目必须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村、组;二是项目资金额度与区域移民人数相协调,确保大多数移民直接受益;三是资金安排必须充分征求移民意愿,切实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资金安排与移民后扶“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相结合,同时符合全县“做强一区、做精两山、做特三片”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实施项目15个,其中直发直补项目1个,无法核定到人指标项目2个,美丽家园建设项目7个、生产开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直补项目分布在全县12个镇65个村,美丽家园及生产开发项目分布在瓦屋山、槽渔滩、余坪等6个镇12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县在册移民直发直补资金兑现;瓦屋山镇瓦山社区、金花桥社区、炳灵社区美丽移民新村建设,复兴村游步道整治提升,槽渔滩镇兴盛社区、竹箐社区道路硬化及路灯安装,余坪镇福宝村村公所维修,洪川镇祝河砍村村级活动场所改造、共桐村道路硬化,止戈镇、中保镇三峡移民房屋漏水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目标1:按时足额兑现2021年度全县在册移民人口直发直补资金1010.8万元,受益移民15888人。 目标2:实施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7个,投入专项资金761万元,受益移民1950人。 目标3:实施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5个,投入专项资金898万元,受益移民1968人。 目标4:实施无法核定到人指标项目2个(生产开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移民后扶资金115.2万元,受益移民1920人。 目标5: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满意度达80%以上,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符合洪雅县实际,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前期准备。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组成自评工作组,下设项目组和财务组,确定评价范围,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过程。一是收集整理相关评价资料,调查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认真填写评价基础数据表格;二是赴相关项目镇移民村、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与移民代表座谈,现场查看已实施项目;三是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各项得分,汇总评价结果,填写绩效自评表,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依据已掌握的资料和调研情况,通过材料核查、座谈访问、问卷调查、现场查勘等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项目组和财务组联合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对定量指标进行计算,得出评分结果,并对定性指标综合判断和分析得出定性指标的评分结果,依次结合各指标的权重形成项目的综合评价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充分征求项目区移民群众意愿并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由村上报、镇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复审后,形成《洪雅县2021年度提前批等三批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1年2月7日,该计划通过第十八届政府89次会议审议,2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1230号)批复。2021年2月22日,县乡村振兴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度提前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洪扶贫发〔2021〕5号)下达至涉及镇,启动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下达至今,未发生项目调整和预算调整等情形。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计划争取到位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785万元,均为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2020年12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提前下达至洪雅县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7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已完成洪雅县2021年度提前批中央资金1916.93万元,资金完成率71.4%。洪雅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51号)的规定使用,实行县级移民部门报账管理制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由洪雅县乡村振兴局、瓦屋山镇人民政府、槽渔滩镇人民政府、洪川镇人民政府、余坪镇人民政府、止戈镇人民政府、中保镇人民政府、中山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均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年度计划下达涉及镇后,由涉及镇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根据项目性质按照相关行业规程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后,及时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审批。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镇完善项目立项和财评手续。立项和财评手续完成后,100万元以下项目鼓励采用村民自建组织实施;100万元(含1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者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完成初验,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实施主体及时委托审计公司开展项目审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投资在100万元以下单个项目实施鼓励采用村民自建,预算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400万元之间单个项目实施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预算投资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单个项目实施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本项目建设推行项目公示制,采取“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两种方式,即在项目建设之前,将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张榜公布,充分尊重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工程竣工后,及时将项目验收情况在项目区村社公开栏进行公示,给群众一本明白账,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 (三)项目监管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洪雅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后扶项目实施地政府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项目实施、项目完成、资金使用、项目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完成任务、实现预期目标的镇,收回相关项目安排,评价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未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标1:按时足额兑现2021年度全县在册移民人口直发直补资金944.93万元,受益移民15888人。 目标2:实施完成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6个,投入专项资金715万元,受益移民1819人。 目标3:实施完成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4个,投入专项资金883万元,受益移民1468人。 目标4:无法核定到人指标项目2个正式施工中,投入移民专享资金115.2万元,受益移民1920人。 目标5: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满意度达92%,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此外,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100%,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100%。项目完工率73.3%,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完成率71.4%,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帮助移民人均年增收600元。 2.社会效益。一是进一步解决了移民群众出行难、生产发展以及增收难问题,有效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通行保障能力和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有效改善移民群众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满足移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移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三是项目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生态效益。该项目实际受益村65个、建成美丽移民新村3个,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移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有利于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建设。 4.可持续效益。该项目计划单个项目15个,截至目前完工项目11个,完工项目良性运行比例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村、组、移民对项目实施给予了一致好评,满意度达92%。普遍认为,项目实施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移民群众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洪雅县全年未发生一起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符合《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07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推进较慢。根据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作为后扶项目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但是由于乡镇缺乏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后扶工作的同志经常变动等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 2.资金完成率不高。该资金计划单个项目15个,截至目前完工项目11个、项目完工率73.33%,完成资金1916.93万元、资金完成率71.4%。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规范移民后扶项目管理。一是整合各方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2021年度中央资金项目扫尾;二是进一步加强后扶项目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流程,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对移民后扶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严格移民后扶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51号)文件精神,加强后扶资金使用、管理。二是认真落实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积极对接县级财政部门对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3.扎实开展后扶政策实施。一是进一步精准移民后扶人口管理,二是稳妥开展库区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三是科学规范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四是认真做好其他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有效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贯彻执行到位、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到位、移民合法权益维护保障到位。 附件4 2022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专项预算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将2017年至2019年提前批移民后扶项目结余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根据《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川扶贫发〔2019〕91号)文件精神,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中主要负责编制审批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开展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移交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7年-2019年,洪雅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招标结余资金402.8336万元,该资金项目计划已于2021年2月7日通过第十八届政府89次会议审议,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1230号)批复。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严格执行《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主要用于移民后扶项目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年度计划项目必须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村、组;二是项目资金额度与区域移民人数相协调,确保大多数移民直接受益;三是资金安排必须充分征求移民意愿,切实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资金安排与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相结合,同时符合全县“做强一区、做精两山、做特三片”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将2017年至2019年提前批移民后扶项目结余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项目计划实施项目5个,其中美丽家园建设项目4个、生产开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分布在1个镇4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崔湾大房基雨污分流项目、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新寺饮水巩固提升项目、瓦屋山镇炳灵社区关帝饮水巩固提升项目、瓦屋山镇瓦山社区点灯包道路硬化项目、瓦屋山镇龙圣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目标1:实施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4个,投入专项资金302.8336万元,受益移民1410人。 目标2:实施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1个,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受益移民1300人。 目标3:项目完工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目标4: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80%;截至2022年6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100%。 目标5: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满意度达80%以上,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2.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符合洪雅县实际,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组成自评工作组,下设项目组和财务组,确定评价范围,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2.组织过程。一是收集整理相关评价资料,调查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认真填写评价基础数据表格;二是赴相关项目镇移民村、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与移民代表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三是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各项得分,汇总评价结果,并撰写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依据已掌握的资料和调研情况,综合运用对比分析、项目组和财务组联合评议等方法得出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充分征求项目区移民群众意愿并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由村上报、镇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复审后,形成《洪雅县2021年度提前批等三批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1年2月7日,该计划通过第十八届政府89次会议审议,2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1230号)批复。2021年2月22日,县乡村振兴局(原乡村振兴局)以《关于下达2017—2019年度提前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招标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洪扶贫发〔2021〕3号)下达至涉及镇,启动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下达至今,未发生项目调整和预算调整等情形。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为2017年至2019年提前批移民后扶项目结余预算指标,涉及资金402.8336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之日,实际到位2017年至2019年提前批移民后扶项目结余资金402.83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已完成2017年至2019年提前批移民后扶项目结余资金402.8336万元,资金完成率100%。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51号)执行,实行县级移民部门报账管理制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17年至2019年提前批移民后扶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由瓦屋山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瓦屋山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年度计划下达涉及镇后,由涉及镇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根据项目性质按照相关行业规程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后,及时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审批。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镇完善项目立项和财评手续。由于此计划项目单个项目预算投资均在100万元以下,故在立项和财评手续完成后,由瓦屋山镇采用村民自建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瓦屋山镇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完成初验,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瓦屋山镇及时委托审计公司开展项目审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投资在100万元以下单个项目实施鼓励采用村民自建,预算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400万元之间单个项目实施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预算投资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单个项目实施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本项目建设推行项目公示制,采取“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两种方式,即在项目建设之前,将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张榜公布,充分尊重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工程竣工后,及时将项目验收情况在项目区村社公开栏进行公示,给群众一本明白账,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 (三)项目监管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洪雅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后扶项目实施地政府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项目实施、项目完成、资金使用、项目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完成任务、实现预期目标的镇,收回相关项目安排,评价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未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标1:实施完成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4个,投入专项资金302.8336万元,受益移民1410人。 目标2:实施完成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1个,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受益移民1300人。 目标3:项目完工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目标4: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80%;截至2022年6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100%。 目标5: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满意度达95%,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改善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饮水条件、通行条件,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开发,拓宽了移民群众增收渠道。经初步测算,移民人均年增收约300元。 2.社会效益。一是进一步解决了移民群众出行难、增收难问题,有效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饮水安全和交通保障能力;二是通过改善移民群众的饮水条件,提高移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满足移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移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三是项目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项目实施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3.生态效益。该项目实际受益村4个,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饮水条件,有利于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建设。 4.可持续效益。该项目计划单个项目5个,目前完工项目5个,完工项目良性运行比例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村、组、移民对项目实施给予了一致好评,满意度达95%。普遍认为,项目实施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移民群众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洪雅县全年未发生一起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经综合评价,该项目符合《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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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乡村振兴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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