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决算公开编制说 明 | |||||||||||||||||||||||||||||||||||||||||||||||||||||||||||||||||||||||||||||||||||||||||||||||||||||||||||||||||||||||||||||||||||||||||||||||||||||||||||||||||||||||||||||||||||||||||||||||||||||||||||||||||||||||||||||||||||||||||||||||||||||||||||||||||||||||||||||||||||||||||||||||||||||||||||||||||||||||||||||||||||||||||||||||||||||||||||||||||||||||||||||||||||||||||||||||||||||||||||||||||||||||||||||||||||||||||||||||||||||||||||||||||||||||||||||||||||||||||||||||||||||||||||||||||||||||||||||||||||||||||||
2022-09-1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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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3 第五部分 附表...................................................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2 二、收入决算表...............................................42 三、支出决算表...............................................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以生态保护为主要责任,将主要功能定位于培育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3)承担我县国有林区范围内(含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4)逐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体系,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机制,负责有害生物测报调查、防控工作,开展森林资源信息调查和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工作。 (5)承担大熊猫栖息地监测保护工作。 (6)抓好林业项目申报与实施。 (7)积极培育健康养生产业资源、森林旅游资源,发挥生态效益和旅游经济效益。 (8)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向上争取主动有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147.7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000万元)的107.4%,有效弥补发展建设资金短板,减轻财政压力。完成经济收入1960.35万元,超目标任务(1300万元)660.35万元,超额50.8%。 2.林下产业初具规模。洪雅县国有林场与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合作,种植了100亩高山冷笋,11亩铁皮石斛,收回七里坪灯盏寺茶园127亩。目前已注册“林之笋”、“林之茶”商标,第一批烟熏“林之笋”产品在前期市场调研时反响较好。 3.森林康养大展拳脚。在全国康养年会上,洪雅县国有林场被授予“首家全国国有林场森林康养培训基地”荣誉称号,并就森林康养作经验交流发言,得到了21个省(区、市)98家国有林场150名代表的充分肯定。2021年实现森林康养游客接待约100万人次,收入约2亿元。 4.营林生产加速转型。围绕“两山”转化示范林场建设,森林培育由人工纯林向针阔混交林转变。全面完成营林生产建设项目造林424.8亩、幼林抚育29599.2亩次、林道管理799公里、育苗及花木管理112亩;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项目造林任务1000亩;森林抚育补贴项目6000亩。木材采伐设计面积1500亩,蓄积21000立方米。有序推进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开展“国际森林日”、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3次,派员外出培训3次、召开技术培训会1次。 5.良种建设高效运转。完成杉木2.5代、日本柳杉1.5代种子园、杉木2代子代林、日本柳杉1.5代子代林及柳杉采穗圃窝位校对。指导种子园、子代林、采穗圃刀抚2107亩次,子代林卫生抚405亩,锄抚施肥823亩等。良种基地建设连续6年,在省级考核中评为优秀。 6.林业科研稳步推进。加强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持续推进华西雨屏区人工林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引进混交树种,开展生物多样性、土壤理化性质的本底调查。开展高山杜鹃育苗试验、雅女湖消落带治理中山杉耐淹和育苗试验、猴板栗和凹叶木兰造林试验、桢楠和柳杉施肥试验等。 7.生态保护更加牢固。2021年,全场林权清晰,边界稳定,无乱砍滥伐、无乱占林地,无乱捕滥猎等现象。核实卫片图斑9个,完成矢量边界数据收集绘图,全场456公里边界清晰稳定。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1.5万元,完成蛀杆害虫防治1920亩,赤腹松鼠防治1.02万亩次,松科植物松材线虫调查1.724万亩,成灾率控制在3.0‰以下。 8.森林火险严防严控。全面完成2020-2021为期一年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林区要道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点8个,布设有双目重型云台6个,球机摄像头8个,配置无人机4架。投入经费20万元,配置防灭火机具120余套,开展扑火机具、灭火技能培训6次,开展应急演练5次。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管理,完成50.89公顷采伐迹地火灾隐患烧除工作,制作森林防火标语标牌等1200余块,出动宣传车80余车次,发放宣传单2.5万余份,制作防火宣传片1部,宣传影响10余万人次,顺利实现连续59年无森林火灾。 9.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面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建设科普陈列馆2558㎡、森林管护站房3650㎡,维修养护林区公路79公里,启动实施岩盐洞管护站危房改造项目。对玉屏山管护站、高庙灯盏寺、厢子岩太阳湾管护点房屋进行标准化改造。引入水源、电源,将天车坡、虱子坝管护点合并至太阳湾管护点。修复八面山管护站、岩盐洞管护站、高庙管护站等林区水毁路面、挡墙等32处。全面改善了基层管护站居住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 10.安全稳定形势良好。深入开展平安林场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全年共排查整治一般隐患30处、重大隐患2处,完成了岩盐洞管护站安装波形防护栏、熊猫公园管护站滑坡地质灾害、老盘角嘴班地质灾害治理等安全隐患治理。2021,全场安全生产稳定,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 二、机构设置洪雅县国有林场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总计7881.8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695.41万元,下降57.5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解决与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合作遗留问题资金12023.78万元所致。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88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81.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8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5.04万元,占75.81%;项目支出1906.82万元,占24.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8.37万元,增长20.2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1年职工目标奖比2020年多支出735万元;二是2021年使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支付职工工资减少使用928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13万元,占4.90%;卫生健康(类)支出318.54万元,占4.04%;住房保障(类)支出483.83万元,占6.14%;节能环保(类)支出22.26万元,占0.28%;农林水(类)支出6669.76万元,占84.62%。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88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78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 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6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90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8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5.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21万元,占9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5万元,占7.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8.32万元,下降17.88%。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公务车的运行维护管理实行县域定点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审核制度,同时优化了派车方式,尽量在不影响日常工作情况下减少用车次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2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营林生产及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52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展需要,省市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之间交流学习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调研活动开支的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4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等科研院校来我场考察华西雨屏区建设、杉木采样、鼠害调研等支出0.81万元。省林草局、林草局种苗站、省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眉山市林业局等上级部门来我场抽检种苗质量、良种基地信息系统建设、天然林修复调查、地质灾害检查、调研等支出0.74万元;汉源林业局、攀枝花林业局、米易县林业局、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等周边省、市林业单位考察学习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等支出0.83万元;万源黑宝山林场、福建霞浦林场、富顺县林场、兴文县国有林场等兄弟单位考察森林经营、森林康养等业务交流支出0.8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18万元,比2020年减少96.57万元,下降14.46%。主要原因是强化经费管理,2021年更加精细预算了基本支出。 2021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雅县国有林场共有车辆2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森林防灭火公路日常养护、2021年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洪雅县国有林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指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指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1年洪雅县国有林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林场内设科室10个,下设机构3个,下辖管护站1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以生态保护为主要责任,将主要功能定位于培育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3.承担我县国有林区范围内(含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4.逐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体系,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机制,负责有害生物测报调查、防控工作,开展森林资源信息调查和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工作。 5.承担大熊猫栖息地监测保护工作。 6.抓好林业项目申报与实施。 7.积极培育健康养生产业资源、森林旅游资源,发挥生态效益和旅游经济效益。 8.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全场职工739人,其中,在职职工329人,本年度新招聘职工6人,调入1人,退休20人,调出3人,死亡2人,辞职2人,退休410人,遗属5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额为788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81.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总额为7881.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26万元;农林水支出666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万元。无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实现连续59年无森林火灾,管好全场98.8万亩森林资源,森林有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良种基地建设连续6年,在省级考核中评为优秀。全面完成营林生产建设项目造林424.8亩、幼林抚育29599.2亩次、林道管理799公里、育苗及花木管理112亩;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项目造林任务1000亩;森林抚育补贴项目6000亩。木材采伐设计面积1500亩,蓄积21000立方米。林下产业初具规模,种植了100亩高山冷笋,11亩铁皮石斛,移栽培育冷竹育苗基地100亩,收回七里坪灯盏寺茶园127亩。全面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维修养护林区公路79公里,启动实施岩盐洞管护站危房改造项目,完成了岩盐洞管护站安装波形防护栏、熊猫公园管护站滑坡地质灾害、老盘角嘴班地质灾害治理等安全隐患治理。 2、预算编制:按照《预算法》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责和县政府工作安排依法准确编制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经场党政会议审核,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政府门户公开网站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支出控制: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对于没有预算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对于公共安全、应急抢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专项资金的,由管理部门提出专项报告,报县政府审定后,安排专用资金支付,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合理。 4、执行进度:2021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已安按计划支付100%,项目资金已按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全部支付到位。 5、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林场全面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财政资金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进度按年初预算据实支出,支出无违法、违规现象。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公开。自评报告随部门决算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2、应用反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预算的依据。 (三)自评质量 我场严格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客观公正,质量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我场自评,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得分95分。 (二)存在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完整; 2、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有待提高; 3、人才培养有待加强,人员结构不合理。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 2、鼓励改革创新; 3、重视人才培养,改善人员结构。 附件2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度国家杉木柳杉良种基地建设项目由县林场国家级杉木柳杉良种基地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项目作业设计报批、政府采购、技术指导、质量监管、检查验收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21号)文件通知精神,下达给洪雅县林场国家杉木柳杉良种基地林木良种培育资金162万元。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主要使用于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储藏等方面,为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的原则是按工作任务、资源状况、绩效因素、政策因素、财力状况等因素,按一定权重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a. 林木良种基地种子园、子代林、采穗圃刀抚2107.66亩次、子代林卫生抚404.8亩,锄抚施肥822.58亩、种子园人工辅助授粉441.38亩、激素促花746.58亩、修枝整形380.6亩、病虫害防治779.2亩次、种子园步道硬化1088米。 b.完成杉木1.5代、2代及2.5代种子园采种685.38亩、日本柳杉1代种子园采种161.2亩、柳杉母树林采种2017亩、日本柳杉母树采种663亩,共生产林木种子452公斤。 c.采集81株柳杉优树穗条,嫁接了648株柳杉无性系采穗圃,并适时开展了抚育管理。 d.完成购置化肥6460公斤、赤霉素酒精溶液126公斤,购买伸缩直梯6把、轻便型人字梯2把及电子台秤2台。 e.完成了杉木2代全同胞子代林调查测定,开展了杉木2代、2.5代种子园遗传评价研究,日本柳杉1代和1.5代种子园遗传评价研究,杉木2.5代种子园无性系生长情况及种子产量和品质研究,日本柳杉1.5代种子园无性系生长情况研究,德昌杉与杉木杂交试验等科研试验,相关科研试验完成了阶段性试验报告。初步建立了良种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并开展科研实验及科技支撑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1年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是结合基地实际情况,本着保护和发展林木种质资源,提高基地生产水平和良种生产能力,实事求是编制作业设计,突出生产重点,科学预测市场需求并制定采种数量,申报的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1年良种基地建设绩效自评工作由林场良种基地、管护站及计财科相关人员参与完成,采用平时生产与实施成效相结合的办法,对照作业设计内容及预期目标,综合分析项目实施、监管、竣工验收及质量情况,结合林场良种示范林、子代林测定结果及询问林农育苗、造林及林木生长情况等,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做出2021年度良种基地项目建设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国家木良种基地建设2021年资金计划162万元,资金到位16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中央财政资金162万元,无其他资金配套。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到位,在项目全面完成,经过检查验收和工程审计后,项目资金按竣工结算审核结果支付中标方,项目招标和审核结算后的结余资金用于良种基地相关建设,也全部支付完毕。 3.资金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子项目,随即组织验收,对质量不合格者,坚决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然后按政府采购合同,对照作业设计建设内容,按进度支付项目资金。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报账制度,没超出资金支付范围和资金支付标准,支付依据齐全,支付程序合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取年初预算部分,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中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花小钱办大事,项目、资金管理科学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建设由省市县林业局相关部门管理,洪雅县国有林场根据资金计划文件编制项目建设作业设计,省林草局批复后,由洪雅县国有林场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遵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项目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建方。 (三)项目监管情况。 林场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项目作业设计及相关规程,按时开展各建设项目,承建方接受上级相关部门、项目科技支撑单位及林场的管理和指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作业设计内容,具体完成了如下的工作: 1. 2021年度种子园、子代林、采穗圃刀抚2107.66亩次、子代林卫生抚404.8亩,锄抚施肥822.58亩、种子园人工辅助授粉441.38亩、激素促花746.58亩、修枝整形380.6亩、病虫害防治779.2亩次、种子园步道硬化1088米。 2.完成杉木1.5代、2代及2.5代种子园采种685.38亩、日本柳杉1代种子园采种161.2亩、柳杉母树林采种2017亩、日本柳杉母树采种663亩,共生产林木种子452公斤。 3.采集81株柳杉优树穗条,嫁接了648株柳杉无性系采穗圃,并适时开展了抚育管理。 4.完成购置化肥6460公斤、赤霉素酒精溶液126公斤,购买伸缩直梯6把、轻便型人字梯2把及电子台秤2台。 5.完成了杉木2代全同胞子代林调查测定,开展了杉木2代、2.5代种子园遗传评价研究,日本柳杉1代和1.5代种子园遗传评价研究,杉木2.5代种子园无性系生长情况及种子产量和品质研究,日本柳杉1.5代种子园无性系生长情况研究,德昌杉与杉木杂交试验等科研试验,相关科研试验完成了阶段性试验报告。初步建立了良种基地信息管理系统。 6. 组织开展了省内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技术交流会2次。配合科技支撑单位完成年度科技支撑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林木良种种子销售预计可收入4.5万元,实现良种育苗55亩,生产的苗木可造林5900亩,良种造林遗传增益大,成材后可实现增收400余万元。 2.社会效益 一是加快林木良种化、林业产业化进程;持续提升良种选育推广和良种扩繁能力建设水平,改善基地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实施项目可以社会提供用工量,解决中标公司员工及周边部分林农就业,增加从业人员收入。 3.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子代测定林的抚育管理和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基地良种生产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增加良种示范和产业带动效应,珍稀优质种质资源得到保存,有效保护植物物种资源。 4.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良种基地建设成果,确保种子园等林木种质资源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种质资源,提升林木良种的社会影响力和林农的认可度,更好地体现种苗工作重要性和基地性地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决算科学,目标明确。在实施过程中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项目稳步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评价指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明显,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种子采收及推广存在困难 基地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建立的种子园、母树林年龄老化、树体高大、种子产能偏低,采种困难,采种安全风险及成本增加,种子推广销售也存在一定困难,连续几年林木种子都有剩余,造成一定的浪费。 (二)基础设施条件较差 基地晾种房、晾晒场等基础设施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使用时间长,有的已成危房,部分种子园道路不畅通,种子晾晒和种园生产管理有较大不便,而县级财政较为困难,无力承担国有林场繁重的基础建设任务。 (三)相关建议。 建议继续缩减种子产量指标,不对柳杉母树林开展采种工作,降低高空作业的安全风险,减少种子浪费。 建议设立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改善良种基地生产条件,提高良种基地管理能力。
附表: 附件3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由县林场森林生态与景观培育科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项目作业设计报批、政府采购、技术指导、质量监管、检查验收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关于请求解决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经费的请示》(洪林场〔2020〕108号),洪雅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8日同意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我场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该项目在“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调整列支。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主要使用于补植、林道砍草、育苗及花木管理、幼林抚育、竹林抚育等方面,项目款项按照项目管理和合同约定条件和范围支付项目工程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作业设计》中投资概算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补植424.8亩,林道砍草2次共799公里,育苗及花木管理112亩,其中新播6亩、留床3亩,花木管理103亩,幼林抚育29599.2亩次,竹林抚育106亩,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监测样地测设40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评价工作组:由分管营林生产的副场长担任绩效评价小组组长,由场生态景观科、计划财务科、行政办公室、纪检室和有营林生产任务的管护站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由场业务主管科室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由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组绩效评价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申报338.69万元,实际批复3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财政资金300万元,无其他资金配套。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计划300万元,实际到位289.1894万元。 3.资金使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94.7894万元,已支付289.1894万元,剩余5.6万元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届满时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场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工程款项报账审核审查审签程序规范,报账票据、支撑依据及相关附件真实、规范、正确、完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了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领导小组,由场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管护站负责人为成员。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程序,开展项目作业设计报批、财评、政府采购、实施等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所在管护站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林场森林生态与景观培育科不定时技术指导和抽查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5月中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2月底通过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实施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取得了较大成效,推广了杉木、日本柳杉良种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带动周边农民科学造林营林,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2.生态效益 改善了未成林造林地幼树的光照条件、减轻了杂草杂灌与它们争肥争水,促进了它们生长。为县内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苗木保障。全场林道畅通无阻,为我场护林防火、生产管理提供了便利。提高了未成林造林地幼树密度,确保了造林成效。 通过实施本项目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监测样地测设,突破经营规程技术的局限性,为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科学依据。 3.经济效益 实施我场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增加了周边农民的劳务收入,为乡村振兴作出了较大贡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将促进全县森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大发展,将成为全省产业相融示范亮点,促进全县林业经济的大发展,推进全县生态经济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场有较大面积的中幼龄林需要进行抚育、有较大面积的柳杉杉木人工林需要进行林相改造、有较大面积的景观林需要营造、有较大面积的衰退天然林需要修复。 (三)相关建议。 为了不断提高我场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多功能,为洪雅的“一地三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建议各级财政加大对我场营造林的投资。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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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国有林场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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