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情况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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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的说明 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我大队无出国计划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大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69批次、625人,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压缩接待规模,二是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和标准,三是接待以内部食堂为主,四是严格执行接待费审批报销制度,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来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公安机关来洪雅县交警大队学习交流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大队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2辆制式警车(不含警用摩托车21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71.4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县公安局调配我大队4辆制式警车,2019我单位车辆保有量12辆,同比2018年增加4辆警车(不含警用摩托车21辆),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我大队有8辆警车均是使用年限在7年以上,车况普遍较差,年度维修费用较高,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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