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县级部门和乡镇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 ||||||||||||||||||
2023-09-1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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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洪雅县县级部门和乡镇“三公”经费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洪雅县财政局汇总,2022年洪雅县县级部门和乡镇,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568.18万元,比预算减少153.8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568.18万元,比预算减少153.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预算减少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0.0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9.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77万元),比预算减少12.97万元;公务接待费58.15万元,比预算减少12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2022年,洪雅县县级部门和乡镇“三公”经费支出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部门和乡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减少了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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