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
2016-09-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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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全县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危化品通行证和货车入城证办理。 3.负责指导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 4.负责指导、监督和开展对各种交通违法异常情况的处理、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收缴物品、约束酒醒、强制报废、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5.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处理。 6.参与相关部门对事故救助基金使用审查管理。 7.承担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校车标牌核发、质押备案和解除质押备案、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申领和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及登记事项更正、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8.负责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9.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查处无牌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等行为。 10.办公楼及车管业务办公用房建设。 11.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维稳工作。 12.负责乐雅高速公路日常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综合整治,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 交警大队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深化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决策部署,以“五化”新模式创新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稳步推进货车双超治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续呈现“双下降”良好态势,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市考核排名靠前。10月9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暨农村交管办建设推进会在洪成功召开,我县农村交管办建设先进经验得到省厅、市局及兄弟单位的充分肯定。一是创新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今年,在县政府有力保障下,全面完成乡镇交管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对交管办专职人员、劝导员及派出所民警开展业务技能培训15场次52人次。主导研发 “洪雅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手机APP采集终端,初步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常设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精细化、工作信息化、服务优质化,考核考评更加客观公正,管控效能凸显。二是持续推进货车双超治理。在青衣江三桥和余坪治超点,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农机部门联合执法人员采取24小时“四班三运转”勤务模式有力打击过往超限、非法改拼装货车;坚决执行县政府5-10月节假日和双休日货车限行的错峰管控规定。在源头治理中,大队先后与辖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3617份;检查维修企业108家,查处非法改装企业6家,发放整改通知书42份;5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面对藏区车辆不配合甚至抗拒执法时,秉公执法敢于亮剑,不搞妥协、不降标准,营造了严管氛围,巩固了治理工作成效。 2、抓秩序管控,大力营造“路畅人安”环境 一是常态整治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了货车入城和降噪管理,投入6万余元在城区增设禁止入城和禁止鸣笛标牌36套,加强了重点时段主要路段货车的管控,严查货车不按规定入城,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净化中心城区通行环境。二是规范三轮车管理。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统一外观标识,拆除非法加装动力装置;针对上中正街交通流量大,拥堵情况较突出的实际,实施上中正街三轮车限行管理,规范行车秩序,疏堵保畅。三是圆满完成各类安保任务。在春运、“清明”、“五一”、“9.3”、“中秋”、“国庆”、端午等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中,大队严格落实“5+2”、“白+黑”勤务模式,全体干警、队员奋战在整治一线,顽强拼搏、辛勤工作,顺利完成各类交通安保工作任务。四是开展“打非治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整治”、“酒驾”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主要路段、场镇、景区道路、农村道路集中整治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打压了违法空间,切实预防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五是严厉打击重点交通违法。坚持把货车、面包车、客运车辆、摩托车纳入重点车辆管理,坚决打击超员、超速、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重点违法,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1至11月份,全大队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8346起,处理酒后驾驶86人,醉酒驾驶10人,行政拘留58人,暂扣驾驶证147本、暂扣机动车640台,查处闯红灯418起,超速行驶7984起,违法停车12653起,刑事拘留5人次。 3、抓关键节点,全面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大队继续对事故高发、频发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整改。累计排查隐患584处,向县安监局递交专题报告6份。累计投入资金150余万元改造升级交通管理设施,施划道路标线2400余平方米,新增交通指示牌68块、智能交通摄像头14个,整改红绿灯6组,完成九胜大道、遂资眉高速洪雅城北出口入城道路中央隔离绿化工程建设。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安全问题,全年大队分别在九胜大道、遂资眉洪雅城北出口安装了道路中央隔离栏;在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重新规范设置了标识牌、减速埂、斑马线等安全设施;施划了公交车专用车位25个、出租车专用车位20个、三轮车专用车位60个。三是抓实重点对象教育。先后深入42家客货运企业、35所中小学校、21家多车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6场次,增强了广大驾驶人安全意识。四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新进民警、调整至事故岗位民警,坚持做到“凡进必训”,每月第一周召开辖区交通安全态势分析会,共商管控对策。全年共开展法律法规解读、事故现场勘查、事故案件评析、矛盾纠纷化解等培训教育14场120人次,队伍执勤执法能力水平得到提升。五是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事故大调解工作,1-12月共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2654起,调解成功率达95.8%,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通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 4、抓便民服务,大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今年以来,大队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1-12月共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累计6050辆(汽车1616辆、摩托车4434辆),较去年5224辆同比上升15.8%;年检机动车22641辆(其中摩托车11034辆与去年9182辆同比上升21.3%)。洪雅县摩托车注册登记量达到64368辆;摩托车驾驶人达45930人。一是依托“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开展便民服务。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车辆注册登记、审验、过户等业务流程、所需资料,接受交通违法查询和其他业务咨询;发布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维修、交通管制、交通拥堵、危险路段、天气预报等信息,最大限度为群众出行和安全驾驶提供方便。二是广泛开展上门服务。利用现有销售网点,借鉴摩托车带牌销售的成功做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带牌销售,从源头上杜绝新车上路不上牌问题;还针对电动自行车行驶距离短,群众到交警大队上户难、部分车主外出务工不能及时办理车辆年检等实际,主动上门服务,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三是实行错时、延时上下班和“白加黑”、“五加二”勤务模式。针对早晚交通流量高峰实际,为切实做好疏堵保畅通工作,大队将勤务时间进行调整,提前上班、推迟下班确保道路畅通。同时为深化巩固货车“双超”治理工作成果,扎实做好各类交通安保工作任务,大队实行“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模式,全员上路,坚守安全管理一线岗位,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四是做好恶劣天气条件的交通安全管控。遇冰雪雨雾恶劣天气以及汛期,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应急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各部门保证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数量,确保各类应急处置设施能有效运行,做到对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能够及时发现,迅速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5、抓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参与交通 一是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切实营造氛围。建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布平台,适时发布宣传交通提示信息,实现了交通安全点对点宣传教育,同时定期发布交管信息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管制、危险路段、路况、天气等信息公布,为群众出行和安全驾驶服务。在全县15个镇规范建设交管办,将宣传标识标牌标语统一设置,在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固定式宣传牌,通过安装与农村群众出行安全有关的标语,有效提升了公路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效果明显。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队充分利用报纸、有线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的传播作用,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刊登宣传标语、手机提示、微信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充分发挥车管服务大厅、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室等交管窗口的作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宣传。结合“三严三实”活动,组织民警深入村组社区、田间地头,印发宣传材料,散发宣传单进行宣传。向群众面对面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利用内外部宣传阵地作用,借势借力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年,大队在中央媒体上稿3篇,省级主流媒体上稿13篇、市级主流媒体11篇、网络媒体8篇、内部发信息简报310篇。同时注重交警内部宣传阵地建设,大队在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制作了宣传展板,摆放多种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建立了宣传栏,在大厅放置LED显示屏和播放设备,随时滚动播出交通安全信息、提示,为办事群众播放宣传光盘,使车管所、违法处理大厅真正成为我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全年,大队共组织参与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4次,出动宣传车62辆次,累计制作大型展板65块、标语212幅,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公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10家,深入学校、企业等开展宣传活动32场次。记者随警作战16次,曝光典型案例11起,策划公益宣传节目6期,发送安全提示短语6万余条,受教育群众达12万余人次。 二、部门概况 交警大队属一级预决算单位,是1个独立核算机构。从编制机构看,交警大队下设1个行政办公室,1个车管所,1个事故中队,1个城区中队,4个区乡中队。人员情况: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58人,经费自理人数54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交警大队收入决算总额为1484.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84.2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87.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二是县财政年中追加交警相关项目专项业务经费;三是全国工改和机保改革调资,以及公务员、职工正常调职调薪。 2015年交警大队支出决算总额为1484.2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16.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87.96万元,主要原因: 1、新招辅警工作和装备经费支出117万元。 2、遂资眉高速洪雅城北出口道路中心隔离栏建设经费支出42.49。 3、九胜大道中央隔离护栏建设经费支出22.90万元。 4、全国工改和机保改革调资,以及公务员、职工正常调职调薪,增加人员日常业务经费,人员工作经费5.57万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交警大队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关及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316.8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统发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后勤保障、车辆运行维护、交警业务装备购置,交警业务工作经费,车管所车管业务成本性费用,涉案车辆停车费,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红绿灯维护费,道路标志、标线、标牌制作安装费,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建设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和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一次性司法救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83.2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区建设经费,重新规划城区道路标线经费,客运人力三轮车换蓬整治经费。 (五)交通运输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省道305线九龙庄园路段增设安全设施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48.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交警大队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交警大队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市级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和案件协查等公务及交警业务往来等支出。在公务接待中,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交警大队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15万元。其中:一是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12.15万元,截止2015年底,交警大队车辆保有量为22辆(其中3辆公务用车;19辆执勤执法用车;但不含警用摩托车14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5.0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案、执法执勤、维稳、安保、公务、突发事件处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 : 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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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洪雅县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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