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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川镇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020-06-0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cz/2020-00010  发布机构  洪雅县洪川镇  公开日期  2020-06-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前我镇生猪生产工作正有序恢复,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生猪生产指标,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检疫制度对辖区内养殖场开展检疫检查。一是严格检疫标准。对运输车辆严格消毒,认真核对耳标标识,确保与检疫申报单所填耳号是否一致,临床检查生猪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健全检疫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收购和屠宰未经检疫的、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无畜禽标识的、染疫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切实把好进关。检疫做到不错检、不漏检。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项。签证数量应和实际检疫数量一致。三是严查生猪进出。在城北高速路口设点,24小时值班,外防疫源输入,内防疫源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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