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洪川镇 >> 正文
洪川镇关于饲料、兽药安全使用的监管
2020-08-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cz/2020-00039  发布机构  洪雅县洪川镇  公开日期  2020-08-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川镇关于饲料、兽药安全使用的监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近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饲料、兽药摊点、畜禽养殖规模场进行摸排、走访,强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建立完整且真实的饲料、兽药使用记录,严禁将违禁、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并逐一签定了承认书,为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创造新局面。

42eb8c22ae592acd79318b7c6e142d1

  
附件【洪川镇关于饲料、兽药安全使用的监管.doc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