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洪川镇 >> 正文
洪川镇水源地保护情况
2021-02-1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cz/2021-00019  发布机构  洪雅县洪川镇  公开日期  2021-02-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川镇水源地保护情况

按照水源地保护政策及属地管理原则,我镇一是搬迁农户3户,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二是对保护区进行巡查,查看是否有排污、人员集中逗留等现象,定期对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保洁等;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对保护区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界碑等;四是引导和督促村(社区)落实保护措施,规定村民保护饮用水水源义务;五是相关部门牵头,我镇协调于今年组织实施了水源地备用管道设施的建设。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