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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川镇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安排
2021-03-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cz/2021-00027  发布机构  洪雅县洪川镇  公开日期  2021-03-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

工作安排

2021224日为了贯彻落实我县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全力实施烟花爆竹限放禁止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障辖区内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春节,洪川镇组织村(社区)进行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群众进行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让群众了解危害,不进行烟花爆竹的燃放。二是村(社区)加强巡查力度,落实长效机制。三是对店铺进行销售查看,对城区内销售点进行检查。

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实施有利于保障群众公共安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生活环境质量,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氛围。

说明: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a1b67394b8109064972dfc45ef56df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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