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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川镇召开2021年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
2021-03-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cz/2021-00028  发布机构  洪雅县洪川镇  公开日期  2021-03-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川镇召开2021年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24洪川镇召开2021年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县应急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禁放区域范围内7个社区、5个村书记,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洪川镇镇长刘燕兵同志就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做了详细地安排布置。

会议明确,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洪雅县中心城区东至西环线起点段以内;南至乐雅高速公路以内;西至致远路、九胜大道三段以内;北至315线洪雅过境段以内。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20212250时一-202122624时。

会议要求一是洪川镇13家烟花爆竹经营点于2021224日前完成张贴烟花《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主动向烟花爆竹购买者宣传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二是洪川镇7个社区和祝山、祝河坎、柳街、曲沿、共桐利用网格、村组、小区等微信群,张贴公告、宣传车等方式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三是各社区组织小区物业、小区党支部及时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会,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宣传至每一个小区住户。对洪川镇分析研判出的15个烟花爆竹禁放防控区域,洪川镇政府、公安、应急、城市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采取联防联控,出动20组工作人员进行值守,劝返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五是成立五个烟花爆竹巡查组,在全镇禁放区域开展巡查和宣传,禁止任何个人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028374035090283740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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