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川镇组织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会 | ||||||||||||||||||
2021-11-1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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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川镇组织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会 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指导全镇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镇组织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会。 会议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认清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工作防线,慎终如始防控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落实主体责任。优化洪川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力量,完善人员配置,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领导任执行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洪川派出所和社区医院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包村、社区主要干部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镇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所有人员保持电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每日工作调度清晰,每日信息汇总准确。 四、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履行辖区防控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镇疫情应对、处置、宣传动员和协调联络工作。各包村、社区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所包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掌握村、社区疫情监控对象动态。成立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卫健办,由张启平同志任主任,负责疫情防治综合协调,收集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落实好疫情日报告制度,经领导审定上报相关情况。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镇财政所负责全镇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外出务工人员摸排,建好数据库。各村、社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贯彻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指示精神,加强相关人员排查、疫情应急处置和管控,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各村、社区计生专干为疫情排查工作联络员,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社区卫生院做好宣传普及疫情防控有关知识,负责做好已排查出人员体检监测和隔离点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入户开展监测,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接县级医院、村级卫生站、镇政府,做好相关人员疫苗接种。洪川派出所负责协助各村、社区查找核实来(返)洪人员信息,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拒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启动督查巡查。由镇纪委牵头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加密督查频次,并对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的问题指导整改落实,对督查通报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落实工作不力并造成疫情防控工作出现严重影响的要加在追责问责力度。 六、划小作战单元。划小防控网格,以30户住户(店)为一个防控单位,落实防控责任人,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开展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对来访人员落实排查登记制度,重点加强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洪人员排查和健康监测。 七、精准联防联控。严格落实“五有”措施,全镇范围内各单位、企业、村(社区)要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质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对返(回)洪人员加强管理,做到信息摸排、登记造册、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 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等四个全覆盖。对返(回)洪从事高风险行业和高风险地区人员要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异常要及时处置。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对返洪后人员分类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省外返(回)洪人员是重点,要提供三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八、加快疫苗接种。分行业、分村(社区)扎实做好宣传动员,接种人员摸底和组织工作,建立疫苗接种工作台帐,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机制。大力推进18岁以上人群接种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医疗救治。积极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预约接种。 九、加强场所管控。全镇辖区内举办相关大型活动时,要求主办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对进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机场、客运车站、出入境口岸等重点场所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等措施。对进入宾馆、大型商超、游艺娱乐等人流量较大的室内场所的人员,应要求佩戴口罩、测温,鼓励扫码通行。加强室内通风和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十、规范入境管理。对从国外入境回洪人员,重点加强东南亚地区入境人员严格加强管理,实施14 天集中隔离措施,集中隔离期间第1、7,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至少采用2种试剂平行验证(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并进行1次抗体检测(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不进行抗体检测:已进行抗体检测的,其结果不作为医疗筛查和诊断依据)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各地应闭环接回(返回外省人员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由社区严格落实7天内居家健康监测,于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其他省份完成14天集中隔离,未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返)川人员,须实行7日居家健康监测,于抵达目的地后次日和第7日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十一、配合部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教育培训机构、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车站、码头、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各类餐饮、住宿以及公共文化场馆、影院、剧院、游艺厅、网吧、茶楼等人群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落实环境消杀、通风等措施。 十二、持续清洁行动。持续推动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在农村开展清理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培养良好生活习惯。 十三、强化健康宣传。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提倡在人群聚集的室内或封闭的场所佩戴口罩,推广公筷分餐制,保持公共场所“一米线”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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