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镇1-8月河长工作开展情况 | ||||||||||||||||||
2021-08-3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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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庙镇1-8月河长工作 开展情况
现将高庙镇今年以来开展“河长制”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细化方案,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中共洪雅县委办公室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洪委发〔2017〕8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了镇河长制办公室,明确镇级河长、村级段长及巡河员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河长制办公室针对日常现场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对应河长反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明确情况 针对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织人员对全镇的7条河流进行全面排查,镇、村两级河长累计巡河250次,对河周边工业企业、生猪屠宰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群众生产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等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 三、强化宣传,全镇动员 为提高全镇人民认识河长制工作重要性和开展河流治理的必要性,营造全面参与河流共治浓厚氛围,采取“一挂二通三讲”形式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在全镇干部大会、村委会、村民座谈会上,传达“河长制”基本理念和主要工作。在镇政府外、公路村道沿线、河道、村公所等处悬挂“贯彻落实河长制,全民参与抓治污”“保护水资源”等横幅,同时,通过村广播和微信群,全面宣传,让村民认识到河长制的重要性。 四、全面整治,确保实效 (一)自河长制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全部投入河流整治工作,对各条河流的垃圾、白色污染物等进行全面治理。今年至今共组织人工300余人次,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干部40余人次,清理河道20公里,卫生死角64处,5月份对去年8.18特大洪灾造成的黑山河河道垃圾完成了全面清理,组织大、中型机具、转运车辆,打捞转运河道漂浮物、河道边坡垃圾20余吨,全镇河流得到了全面整治。 (二)对全镇7条河流非法盗采沙石行为进行检查,确保国家资源不被非法盗采。 (三)对全镇5家酒厂进行了排污治理,现在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四)加强十年禁捕宣传和保护,坚决杜绝和打击各种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今年至今发现1起违法捕鱼情况,已将捕鱼工具没收处理。 (五)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对漂流漂浮废弃物、河中违法障碍物、构筑物情况,河岸保护区范围内垃圾堆放情况,河岸保护区范围内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河岸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整改情况,河道沿岸企业、居民聚集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并处理问题。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履行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职责,以更高的标准、严格的要求对全镇的河流进行清河行动,对各种白色垃圾等污染物进行清理,继续加大对盗采沙石、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排查各种企业排污整改的排放情况,继续加强巡河,及时发现各种问题交将它们消灭在萌芽状态。
高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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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庙镇1-8月河长工作开展情况.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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