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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镇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东岳镇(尖峰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后公告
2020-12-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dyz/2021-00089  发布机构  洪雅县东岳镇  公开日期  2020-12-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东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洪雅县东岳镇(尖峰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后公告

 

《洪雅县东岳镇(尖峰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批后成果进行公告。

一、 规划范围

东岳镇尖峰岭片区位于洪雅县东岳镇东南部桥口村境内,距离东岳镇老镇片区直线距离约为 11 公里。

规划范围包括整个尖峰岭片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 575.35 公顷。

二、 规划定位

慢游、旅居为理念,以中医药康养产业为主题特色,打造集中医药康养、旅游休闲、城镇配套、生态居住于一体的中医药生态康养度假基地。

三、 规划主要内容

(一) 人口和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 575.35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22.97公顷,至 2030 年规划期末,规划区的游客量约 80 万人,日游客量约为 4000 人。

(二)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 一心、 一轴、 四组团 功能结构。

一心: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打造集旅游服务配套、旅游购物、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中医药文化体验轴,依托片区旅游主通道,以修身、修心、修意三个层次休闲活动的组织为脉络,营造医药康养静修环境,感悟中医药文化意境。

四组团:山水共享休闲组团、文化康体宜居组团、观山揽胜综合服务组团、山林富氧旅居组团。

(三) 用地布局规划

1. 居住用地

规划区居住用地包括二类住宅用地(R21)和服务设施用地(R22),总用地面积 48.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33%。其中:

二类住宅用地(R21)总用地面积 47.6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8.72%

规划区服务设施用地(R22)总用地面积 0.7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60%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设施用地(A22)、教育科研用地(A3)、医疗卫生用地(A5),总用地面积 3.6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8%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遍布于整个规划区,总用地面积48.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58%

4.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本次依托场地实际情况、现行控规道路系统,在有效对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上,调整道路交通线型。调整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S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及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三类,总用地面积 18.8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5.29%。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S1)面积为 16.9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3.76%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1 处,为公共交通首末站,作为整个片区的交通集散、换乘中心,位于规划区南侧,总用地面积 0.6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55%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4 处,主要设置在康养社区、度假酒店附近,满足居民和游客停车需求,总用地面积 1.2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98%

5. 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用地(U11)、通信用地(U15)、排水用地(U21)、环卫用地(U22)和消防用地(U31),总用地面积 1.1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95%,其中:

供水用地(U11)面积为 0.20 公顷,为规划区自来水厂,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16%

通信用地(U15)面积为 0.26 公顷,为规划区的邮政支局,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21%

排水用地(U21)面积为 0.36 公顷,为规划区污水处理厂,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29%

环卫用地(U22)面积为 0.15 公顷,为规划区的垃圾转运站,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12%

消防用地(U31)面积为 0.20 公顷,为规划区消防站,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16%

6. 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 2.3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88%。其中:

公园绿地(G1)面积为 1.9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55%

广场用地(G3)面积为 0.4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33%

7. 非建设用地

规划区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E1)和农林用地(E2),总用地面积 448.31 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77.92%。其中:

水域(E1)总用地面积 14.41 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 2.50%

农林用地(E2)总用地面积 433.90 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 75.41%

(四) 道路系统规划

1. 路网结构

规划结合现有地形条件、用地布局以及功能结构,形成一主、三次、多支的车行交通体系。

一主:指内部东西向车行主干路规划一路,串联整个尖峰岭片区主要功能组团。

三次:指内部东西向车行次干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八路,串联片区内主要旅游服务项目和休闲服务设施。

多支:指内部多条支路,连接各个功能组团和地块,增强内部交通可达性。

2. 道路分级系统

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7米,

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6米,

支路:道路红线宽度56米。

 

附件:1.功能结构规划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东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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