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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时代新风!
2020-07-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bz/2020-00053  发布机构  洪雅县中保镇  公开日期  2020-07-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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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域实行火葬,推行移风易俗。洪雅县已于202041日起全域火化。

二、禁止修建活人墓,已建活人墓需20208月底前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功能。侵占耕地、林地、饮用水源保护地等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整治硬化大墓。对已安葬了骨灰或遗体、超面积(坟墓加附属建筑物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的硬化大墓,20208月底前自行将坟墓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之内。

四、人员死亡后一律进公墓埋葬,既节约土地,又保护环境。

五、节地生态安葬。乡村公益性公墓暂未覆盖的区域,人员死亡后允许在重点区域(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镇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及基本农田、景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以外安葬,单穴占地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占地不超过0.8平方米,墓堆不高于0.3米,不设立碑,统一采用卧碑。

六、杜绝散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

七、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治丧。

八、禁止骨灰装棺再葬,节约木材资源。火化区禁止制作销售棺材

九、大力倡导鲜花、水果祭祀,保护环境我先行。

十、告别花圈、告别香烛、告别鞭炮、告别安全隐患。

十一、殡葬改革,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员、干部去世后要带头火葬或生态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

推行绿色殡葬向我看齐。洪雅县殡葬工作服务中心:028—3748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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