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镇持续推进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 | ||||||||||||||||||
2021-01-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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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我镇青衣江、洞背河、玉沟河等天然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我镇自2020年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与行动,确保我镇境内青衣江、洞背河、玉沟河等天然流域十年禁捕取得扎实成效。 一、制度基础 结合我镇实际,2020年制定并完善了《中保镇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方案》,落实了镇农服中心、交管办、环综办、党政办、食安办及各村(社区)关于我镇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的责任,并将“十年禁捕”工作纳入我镇目标考核体系。同时我镇制定了《中保镇天然水域禁捕工作分段监管责任明细表》,建立起包村领导负责、包村干部监督、村(社区)组干部监管的中保镇天然水域“十年禁捕”网络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我镇辖区内河流、湖、库监管责任。 二、宣传引导 我镇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十年禁捕”宣传工作:一是镇村干部会上学习天然水域“十年禁捕”相关政策,召开户长会将这些政策传达到各村(社区)基层群众。二是通过车载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天然水域“十年禁捕”工作。三是在全镇农贸市场、超市、渔具店、河岸等张贴《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通告》《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公告》,截止2021年1月18日,全镇范围内已发放《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通告》《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公告》各7000余份,“十年禁捕”宣传书170余份。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我镇“十年禁捕”工作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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