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坪镇关于2021年花溪河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 ||||||||||||||||||
2021-12-30 作者:郑旺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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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坪镇关于2021年花溪河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今年七里坪镇严格按照县河长办和农业农村局的要求落实花溪河长制工作各项责任,对照“四张清单”实施“四项中心内容”,开展“四大行动”,深入进行“四乱清理”,认真履行了河长制职责。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花溪河在七里坪镇境内长度为13公里,涉及七里坪社区和鲜湾村。另有两条支流长4.5公里,共安排镇、村级河长和保洁员共12名全年常态化开展巡河、保洁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委重视。镇党委镇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河度制工作,每月研究并听取分管领导和所有河长履职汇报一次,安排部署下月的工作。镇纪委随时对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报。 (二)大力宣传。和河长、村组干部、小网格随时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召开坝坝会、群众会,以及微信群、QQ、LED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相关政策、知识。 (三)清河行动。今年我镇组织1700余人次、机具近400小时,累计清理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144.9吨、清理河道内淤积物、行洪障碍物233.4吨。 (四)开展巡河。12月前所有河长利用眉山河长APP全部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三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河任务,12月1日起全部安装成德眉资e河长开展巡河。每次巡河均登记完善了资料,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 (五)开展“十年禁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对辖区“三无船舶”、渔具店排查工作;联合工商所对辖区农贸市场、餐馆有无野生鱼售卖全面检查,完成了对有关“野生鱼”等字样广告牌、餐牌取缔工作。组织宣传车流动宣传、单位LED屏滚动播放禁捕规定,发放各种禁捕宣传资料5000多份。实现了“四清”、“四无”,做到了村民不捕、市上不卖、群众不吃。由小网格组织定期开展电渔、毒渔、炸渔巡查检查。 (六)污染源排查。全年配合县环保、农业农村局等部门3次对花溪河沿岸的石材等污染企业和农业面源进行仔细排查,登记了台帐。 (七)关闭整改石材厂。经过排查,并经反复做工作后成功将鲜湾村境内花溪河支流上的两家石材加工厂关闭整改,消除了花溪河经常被污染的现象。 (八)畜禽污染治理。按照“养殖生猪10头以上、养羊30头、兔300只以上”的标准,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小网格对花溪河沿岸农户进行排查,共有8户养殖户符合上述标准,全部按照农业农村局治污标准配备了化粪池、贮液池、抽排设施、堆粪棚,完善粪污消纳协议和台帐,并每户制作公开栏上墙公示,接受监督。全镇所有养殖户无一户直排、漏排、偷排现象。 (九)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建成七里坪污水处理厂,雇请专业公司对七里坪度假区内所有污水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了污水不流入花溪河。 (十)电站生态流量监管。辖区内花溪河沿岸共有水电站5座,对所有电站全部落实了专人每天现场监测,确保每个电站均严格下泄生态流量。 (十一)沙石监管。对境内花溪河河道全部落实了信息员,准确掌握偷采盗采沙石信息,未发现偷采盗采沙石资源的行为。 (十二)公示牌更新。因镇领导班子换届人员变动,及时更新了河长信息和河长公示牌,并规范设立。保证人走工作不断档。 (十三)举一反三整改问题。县上反馈花溪河存在的问题虽然不涉及我镇,但我镇仍然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传达了县上会议精神,并对全镇河长制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排查并立即整改。 (十四)开展边界联防。与峨眉山市原黄湾乡开展联合巡河、巡查,定期会商、联合处置。 三、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我镇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巡河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对照河长制工作“四张清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继续实行种养循环发展,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岸线管护,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开展河道清淤,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 (三)、进一步做好生态修复。立足“做精两山”功能定位,不断增强全镇生态涵养功能。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销号;加强渔政管理,全力做好“十年禁渔”,保护水生动植物资源;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增强全镇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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