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花溪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 ||||||||||||||||||
2022-03-31 作者:郑旺 点击数: |
||||||||||||||||||
|
||||||||||||||||||
2021年花溪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1年七里坪镇严格按照县河长办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花溪河河长制工作各项责任,对照“四张清单”、实施“四项中心内容”、开展“四大行动”、进行“四乱清理”,推动花溪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基本情况 花溪河流经七里坪镇七里坪社区和鲜湾村,境内长度为13公里,两条支流长4.5公里,安排有镇、村级河长和保洁员各4名,常态化开展巡河、保洁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坚持每月研究河长制工作,听取分管领导、河长履职汇报。镇纪委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工作抽查、检查、通报。及时更新河长信息和河长公示牌,保证来人走工作不断档。结合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日常工作,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相关政策、知识,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加大监管力度。12月前,所有河长利用眉山河长APP高质量完成了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三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河任务,12月1日起全部安装成德眉资e河长开展巡河。辖区内花溪河沿岸5座水电站,全部落实专人每天现场监测,确保每个电站均严格下泄生态流量。境内河道全部落实了信息员,坚决杜绝了偷采盗采沙石资源的行为。通过建立边界联防工作机制,与峨眉山市定期开展联合巡河、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商、联合处理。 (三)抓好专项整治。一是全力推进“十年禁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对辖区“三无船舶”、渔具店排查,联合镇工商所全覆盖检查辖区农贸市场、餐馆有无野生鱼售卖,坚决取缔“野生鱼”等字样广告牌、餐牌。利用流动宣传车、LED屏等滚动播放禁捕规定,发放各种禁捕宣传资料5000余份。做到了村民不捕、市场不卖、群众不吃。二是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全年投入资金24.86万元,清理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144.9吨,清理河道内淤积物、行洪障碍物233.4吨。三是坚决做好畜禽污染治理。按照农业部门的标准,组织人手对花溪河沿岸农户进行排查,8户达标的养殖户全部按照治污标准配备化粪池、贮液池、抽排设施、堆粪棚,完善了粪污消纳协议和台帐。全镇养殖户无一起直排、漏排、偷排现象。四是持续深化源头治理。配合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花溪河沿岸的污染企业和农业面源进行3次排查,推动沿岸两家石材提档改造升级,消除了污染风险。雇请专业公司对七里坪度假区内污水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污水坚决不流入花溪河。 三、2022年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做精两山”功能定位,持续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不断增强全镇生态涵养功能,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力量。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对照河长制工作“四张清单”,细化分解河长、村组干部、网格员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推动种养循环发展,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岸线管护,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开展河道清淤,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 (三)进一步做好生态修复。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销号;加强渔政管理,全力做好“十年禁渔”,保护水生动植物资源;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增强全镇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