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 ||||||||||||||||||
2024-02-05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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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洪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计划。 (二)做好能耗“双控”和节能审查工作。制定印发《洪雅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完成洪雅县“十四五”节能工作中期评估和2021-202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自查工作,我县能耗双控工作自查得分96.4分。按照《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做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完成对洪雅县扬帆多媒体影视动漫云渲染服务平台节能验收。完成我县4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工作,现均已接入省平台。完成眉山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组织编制《洪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三)严格环境准入,把好项目关。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坚决拒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项目。一是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今年我局牵头开展了“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推进审批合法性审查,积极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二是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流程,理顺招商择商思路,着重抓好项目准入条件、选址可行性、项目评审等准入前期工作,确保守好生态底线和环保红线。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 (四)做好环资领域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今年洪雅县全域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争取到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400万元,洪雅县余坪镇钙芒硝矿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争取到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830万元。组织指导洪雅县城区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洪雅经开区供热管道及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五)做好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洪雅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责任清单》,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给县级部门和各镇。一是通过多渠道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今年累计发放倡导消费者自觉减少或不使用塑料购物袋宣传册6万余份、餐饮环节限塑宣传资料1500余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软件使用手册》400份、《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6万余份,在农资经营门店醒目位置张贴各类宣传海报1000份,对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者进行走访引导30次,走访商家900余家,开展活动600余场次,参与群众8万余人。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20家次,抽查销售塑料购物袋、垃圾袋、农膜产品商家140余家,开展塑料制品农用地膜监督抽查2批次,开展常态化巡查40余次,网格化巡查400余次,重点打击销售批发不合格塑料袋经营户7家。今年立案查处塑料塑料袋案件2件,案值0.6万元,罚没0.47万元。三是统筹推进农业、医疗、邮政等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制定了《洪雅县2023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2023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5.6吨,回收率86.4%,回收处理率100%。全县各医疗机构均与成都市明秀塑料厂和遂宁市船山区国中塑料制品厂签订《用后一次性输液瓶(袋)包装集中处置协议》,今年累计回收一次性塑料医疗制品约150kg。做好做好河湖塑料清治工作,今年累计投入34万元,组织2800余人次对辖区范围内的江河湖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打捞,清理漂浮物163.4吨。积极行动推动邮政快递从源头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箱、免胶箱,可循环中转袋、瘦身胶带使用全覆盖,通过治理,我县快递行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和规范包装操作比例同比提升35%,电商件不再二次包装率提升了12%,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达5万个。 (六)做好节能环保宣传工作。围绕“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开展了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开展了首个全国生态日活动。通过县级融媒体、网络有奖答题、线下宣传等方式,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宣传品1400余份,向群众开展宣讲2.2万余人次,相关宣传链接转发量6000余次、点击量4万余次,宣传覆盖群众7万余人。 (七)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电价、气价和水价政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年度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和清单公示。三是积极推进制定镇级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按照政府定价工作程序,对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和七里坪新区污水处理厂、槽渔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高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20年和2022年污水处理经营成本开展成本监审,结合污水处理成本和柳江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情况,拟制定我县镇级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用水每吨0.5元,非居民用水每吨0.8元,特种用水每吨1.2元。目前由善上水务公司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待风险评估和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后,将收费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执行。四是切实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我县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实行清单制管理,确保不合理收费全面取消,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八)积极探索企业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聚焦信用承诺、分级监管、优化服务等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环保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年度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环境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约束和惩戒,从严审批,加大监察执法频次。同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九)抓好落实河长制工作。按照县河长办要求,我局联系川溪河,协助县级河长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编制《2023年川溪河洪雅段河湖长制工作四张清单》,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河流治理范围,工作重点任务,建立镇、村河段长负责制度,督促指导相关镇做好“解放模式”推广工作,形成长效管护机制,从“三支队伍建设”,垃圾清理、排污排查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方面开展了具体工作,确保川溪河管理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十)有序推进国家移交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按照《2022年国家移交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我局(县推长办)和县生态环保督察办每月25日前调度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多次召开协调会,实地督导问题整改进度,加强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确保问题按时清零销号。截至目前,1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条,剩余8条序时推进。 (十一)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小水电清理退出工作。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清理退出实施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小水电“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经济补偿协议,并对第二批退出的12个电站进行借资补偿,开展设备设施拆除。 (十二)做好虚拟货币整治工作。开展了虚拟货币“回头看”工作,并通过发送公益短信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防止已关停“挖矿”项目死灰复燃。 二、存在问题 工作经费不足。一是小水电拆除补偿财政保障压力大。二是目前县财政没有专门用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专项经费,七里坪问题整改过程中经常接受上级检查、督导,接待经费不足。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我县“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完成《洪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依法开展节能审查,加强能耗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对我县4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监管,对有关企业开展节能排查评估,增加碳排放情况及减排潜力分析,对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改造升级,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设备综合效率,属于落后产能的加快淘汰,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创新开展各类节能降碳宣贯活动,培养广大群众绿色、节约的生产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二)督导相关单位按时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确保七里坪问题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三)做好拆除、关停小水电站补偿资金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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